蝸牛保險:《重疾險新定義》首次納入輕度疾病,舊重疾險即將停售

2020-12-23 商都網

日前,保險業鬧得沸沸揚揚,是關於重疾險定義的修改,是對保險業最大的一次修改。由於上次對重疾險的定義是在2007年發布的版本,新規的到來,意味著這個13年之久的老定義即將被更新。新規義的最終草案已經完成,並將於近期正式發布。

吵吵鬧鬧了將近一年的重疾新定義,終於塵埃落定!有一陣子,心情有點難以言表。

從年初到現在,蝸牛保險和整個保險業都認為是年中的大事,忐忑不安了好長時間,但一直沒有出現,真的出現了,塵埃落定了,但卻不能坦然如初。

《蝸牛保險統計》,重疾新定義改版,經歷了三個版本,3月31日發行首版,6月30日到期徵求意見版,11月5日發行最後一版。

此次修訂中首次引入了輕病的定義,將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三大核心疾病按嚴重程度分為重病和輕病兩級。此外,該修訂從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角度特別優化了風險邊際。就價格而言,對於主流重疾險產品而言,在保障責任相同的前提下,重疾險產品的價格會略有下降;而對於定期重疾險產品而言,部分年齡段的價格會明顯下降。

從疾病種類和保障範圍來看,原重疾25種的定義完善擴展為28種嚴重疾病和3種輕微疾病,保障範圍適度擴大。新增加的三種疾病分別為嚴重的慢性呼吸衰竭,嚴重的克羅恩病,嚴重的潰瘍性結腸炎。與此同時,對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卒中後遺症3大核心重病種進行科學分級,新增相應的3大輕病定義。之前,行業內比較關注甲狀腺癌是否會在重疾保障範圍內被剔除,新規範發布後有了最後的結論。這一修改並不排除甲狀腺癌,而是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進行分級,並按病情的嚴重程度進行賠償。

根據新規範,輕度疾病保險金額的上限是30%,這取決於疾病的嚴重程度,診斷治療費用以及預後。對重疾險產品中新增的新規範以外的輕度疾病,由保險公司自行合理確定相應的保險金額。

蝸牛保險提醒:老產品的銷售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

同時發布的《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20)》大幅提升了重疾發生率,根據過去十年的數據統計,不同年齡人群的重疾發生率有了顯著提高,這也提高了保險公司定價的基礎,即基本盤賠付成本太高,即使剔除輕度甲狀腺癌,價格也難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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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在是上重疾險的最好時機麼
    重疾新規,指的是2020年11月5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醫師協會聯合發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年修訂版)》。也就是說各家保險公司,都要按照這個,定義和描述自家的重大疾病險。二、它為什麼會出現?先說下為什麼會有這樣一個規範。原因很簡單,對於五花八門的重大疾病,我們都是外行,即使是個全科醫生,也很難做到都了解。
  • 重疾險會降價嗎?為何單獨開闢大灣區標準?
    日前,《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20)(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2020年版重疾表」)對外發布。這是今年3月末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的新重疾定義規範的相關配套文件。據悉,該版本梳理了疾病保險產品約2900款,摘錄疾病160種,收集承保數據3.7億條、理賠數據587萬條。
  • 這類超便宜的重疾險,正在加速下架!
    一晃,網際網路重疾險已經走過5年的快速發展之路。在監管逐步跟上、新的重疾病種定義呼之欲出的檔口,網際網路重疾險也在悄悄發生著變化。一、變相漲價近期接信泰人壽通知,它家幾款在售的單次重疾險,保至70周歲的版本,將於8月25日23:50下線。
  • 重疾險的詳細介紹,以及新舊兩版重疾定義的區別
    在2007年8月以前,中國各保險公司的重疾產品可以說有著各自的定義和苛刻的條款,導致客戶與保險公司的糾紛頗多。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發揮重大疾病保險的保障功能,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合作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 我國成為繼英國、新加坡、馬來西亞之後,世界上第四個制定並強制使用重疾險行業定義的國家。
  • 短期重疾險如何可選責任&多次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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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文讀懂重疾險,建議收藏
    我們分析了歷年保險公司的理賠報告,癌症的理賠率佔到60%-70%成以上;其次是癌症、心血管疾病和腦血管疾病的理賠率佔到80-90%;保險行業協會統一定義的25種重大疾病佔到總理賠率的96%以上。首先,一年期保險的隨著年齡增長,保費也會增長,特別是到後期的保費增長幅度非常大,用專業術語表述叫做「自然費率」,年齡越大風險越大保費越高;其次,一年期保險隨時可以停售,停售之後就不可以續保了,意味著假如投保多年後產品停售,再去選擇其他長期險投保需要重新接受健康問卷,雖然長期險每年繳費金額一致,但是後投保比早投保的保費更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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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疾保險1983年起源於南非,1995年進入中國市場,此後十多重疾險疾病定義沒有統一要求,直到2007年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稱中保協)牽頭,第一次規範了我國的重疾險市場中疾病定義混亂的現象。都說實踐出真知,歷時13年保險行業已經積累了不少經驗數據,醫療市場也在發展,國際標準也在變化……中保協再次牽頭,在2020.3.31發布了《重疾保險疾病定義規範修訂版(徵求意見稿)》(以下統稱《新規範》)。《新規範》具體實施的時間還不一定,應該是最近兩年內,所以當前《新規範》的內容僅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