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粉絲私信問我「我一個好朋友,是公務員,最近兩天沒管住自己的褲腰帶,嫖娼被警察抓現行了,他會被開除公職,丟掉工作嗎?」這個問題明著討論好像有點不雅,但畢竟這是可能會發生的事實,為了讓各位公務員等公職人員能好好地管住自己的褲腰帶,我認為還是有必要讓大家好好了解一下關於公務員賣淫嫖娼如何處罰相關方面的法律知識的。
首先,公務員賣淫嫖娼會不會被開除公職,在公務員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裡並沒有明確規定。
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九條第十三款裡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有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嫖娼、賣淫,或者組織、強迫、介紹、教唆、引誘、容留他人嫖娼、賣淫,或者故意為嫖娼、賣淫提供方便條件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此條款僅有一個檔次即開除黨籍,換言之,一旦構成嫖娼行為,無論情節如何,無論既遂還是未遂,違紀黨員都將被開除黨籍。
而在今年也就是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四十條規定「組織、支持、參與賣淫、嫖娼、色情淫亂活動的,予以撤職或者開除處分。」此法提到了「公職人員」一詞,很多小夥伴可能以為只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算公職,其實這是大錯特錯的,這裡我們一起了解一下哪些人算是公職人員吧?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人員: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從以上可以看出來,公職人員的概念範圍非常廣!
從上述幾個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們能看出,公務員如果一旦嫖娼被抓,鐵定會被開除黨籍,此外最輕也得是撤職,甚至被開除丟掉公職!這不僅會對自己的人生造成重大影響,也會影響到子女後續的一些政審和考察。作為一個男人,還是請管住你的褲腰帶,嚴格自律為上策!回過頭來,我再解答一下開頭粉絲的問題,那就是你這位朋友十有八九要被開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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