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蓮縣一名楊姓老師,因為學生逃學,違反紀律,同時擔心學生逃學期間的安全,一時很生氣,就用書本打了學生。課本這東西用來打人,也就是嚇唬嚇唬罷了。家長不依不饒,於是教體局在學校處理的基礎上,追加處理,扣績效工資,不再籤訂聘用合同,拉入誠信黑名單。被網友稱為「三連殺」。
此舉在網上引起不大不小的熱議,老師不過是管理學生而已,就遭到丟教職的懲罰,不是教師的人都覺得處理太重,教體局不過是怕家長鬧,拿捏老師罷了。從事教師工作的人,看了無不從腳底冒出一股股涼氣,原來不管學生才是對的,管了必錯。這教體局看來就是逼著老師不管學生。但是,如果真的不管了,會如何呢?教體局一樣不會放過老師。
後來,教體局出來解釋說明了,說是不再籤訂合同不是開除,是還可以聘任的意思。看了五蓮縣教體局對楊老師的「三連殺」及其解釋,我就笑了,這不是忽悠人嗎,侮辱吃瓜群眾智商!所以,作為一線教師,向教體局發出三連問,希望得到回答:
不再籤訂聘用合同不是開除,這個需要解釋嗎?
好像沒有人不知道,不再籤訂聘用合同不是開除,開除是行政處分,不再籤訂合同是解除合同,不用你了。沒有開除,但是沒人用你,反正你是沒有教職沒有崗位了。
不再籤訂聘用合同,這位楊老師何去何從?
教體局回應說不是開除,這確實不是開除,但是,教體局是學校的主管部門,這一所學校已經在教體局的處理意見中不再聘用楊老師,那麼,這個縣域範圍內,還有學校敢聘用楊老師嗎?除非校長不想做了,或者教體局「指點」一下。
在教體局的這樣處理後,這個楊老師在五蓮縣是沒有人敢聘用了,只能外出自謀教職,因為不是開除,還有教師資格在。背井離鄉吧,楊老師!
教體局不能太沒脊梁,一碗水何時能端平?
這個事件中,學生因為逃課,遭到楊老師用課本抽打,可能還有其他動作,屬於體罰行為,也並沒有造成什麼後果。如果反過來想想,如果楊老師對這樣的事情不管,逃課過程中,出現意外,誰負責?教體局一樣拿老師開刀,如此這般,請教體局告知一下,老師怎麼做才對?處分是應該的,但是,不能因為怕家長鬧就對老師下死手,一個政府部門如此辦事,令人齒冷!
要是以往,真的只能認了,不過,現在情況不同了,黨中央文件明確規定,教師擁有懲戒權,教育部表示制訂懲戒方案,這已經明確了犯錯學生是必須懲戒的。當然,懲戒跟體罰不同,但是,這位楊老師如果只是用課本打了學生,我看未必就超出了懲戒的限度,希望教師們的「娘家」能夠為維護教師權益做點事情,不能只會對付教師,遇到刺頭家長就塌了脊梁!
對於這個三連問,不知道得到如何回應?其實也不會有什麼回應,就是想聽聽網友的意見,請寫下您的留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