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師範大學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2020-12-11 山東中公教育

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教育部關於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精神和天津市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文件、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對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見官網http://yjsy.tjnu.edu.cn/info/1112/3313.htm)

二、複試工作原則

各學院(部)要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並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不同學院(部)、不同專業要分時、分批有序安排複試。

三、複試

(一) 複試方式

針對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勢,學校採取網絡遠程複試方式,通過網絡平臺完成複試的各項工作。我校選擇研招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作為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複試主平臺,另外選取ZOOM視頻、釘釘視頻會議和騰訊會議作為備用平臺,具體見各學院(部)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二) 複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差額複試

1. 按照《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線」),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我校自主確定各專業(領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2.根據「國家線」要求,2020年報考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於248分,參加管理類聯考考生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於149分,結合教育部辦公廳下達的202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分省名額確定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具體名單另行公布。

3. 學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並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複試名單遴選辦法。具體要求及辦法另行公布。

4.各學院(部)在「國家線」基礎上,原則上實行差額複試,確定本單位各學科專業(領域)複試考生名單,複試考生人數與招生規模(招生計劃數減去推薦免試生數)比例一般不低於12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領域)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複試。

(三)複試日期

按照教育部的統一部署,天津師範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以5月20日為界分兩階段實施。

1. 第一階段:5月11日至5月19日。

2. 第二階段:5月20日至6月19日。

(四)複試工作安排

各學院(部)自主組織本單位相關專業(領域)的複試工作。複試前,各學院(部)採用網上通知、電話聯絡等方式向考生充分介紹2020年網絡遠程複試的流程、需準備的硬體設備、軟體程序和相關要求;了解考生需求,幫助、指導考生使用網絡遠程複試軟體平臺;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考生的技術兜底支持保障工作,並組織籤訂《誠信複試承諾書》。複試過程中,各學院(部)須做好考生資格審驗、考試過程監控、技術支持、應急事件處置等保障性工作。

(五)複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部)應在複試前通過研招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六)複試內容及要求

1. 複試內容

一般應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複試題目儘可能採用綜合性、開放性、便於口試的能力型試題,但不能因採用網絡遠程複試方式而降低要求。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一般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和專業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一般包括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

部分專業(領域)和同等學力等考生還要加試相關科目。

2. 複試的組織

(1)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主要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

(2)外語水平測試由各學院(部)自行組織實施。

(3)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對於理工科類考生主要測試其實驗操作技能,對於人文社科類考生主要測試其理論聯繫社會實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綜合面試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以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考核,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舉止禮儀、口頭表達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等情況。

(5)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 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6)考生複試次序隨機確定,考生當場隨機抽題作答,複試專 家組成員隨機組成。每位考生的複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考生較多的可採用多組同時複試。各專業(領域)複試小組可根據學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詳細的考試辦法。

(7)各學院(部)要對各專業(領域)的複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

(8)碩士研究生複試屬於國家級考試,包括複試過程、內容的影像聲音在內的任一部分都屬於秘密,參加複試的考生和專 家個人不得對複試進行錄音錄像錄屏。《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適用於本次複試。

3. 複試評分及成績

複試成績總分100分,各學院(部)應科學確定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及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各佔複試成績的權重,複試前向所有考生公布。

4. 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複試工作要體現「分類複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各學院(部)要充分考慮考生的生源特點,結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和要求,同時結合網絡遠程複試的特點研究制定適合專業學位研究生選拔特點的複試方法和內容,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複試加分項目

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單審核考生資格,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四、調劑

各相關學院(部)要按照「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生為本」的原則,做好調劑工作。

(一) 對調劑考生的要求

1. 須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各專業(類別)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願報考專業(類別)在A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 調入專業(類別)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類別)相同或相近。

4. 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類別)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 第一志願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專業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調出專業學科門類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 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學位類別。

第一志願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學位類別。

7.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進入該計劃錄取。

8.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9. 滿足各學院(部)複試、錄取工作方案中確定的其他調劑條件要求。

(二) 調劑工作要求

1. 各相關學院(部)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含校外招生單位調入、學院(部)之間調劑、學院(部)內專業(類別)調劑、相同專業(類別)的全日制與非全日制之間調劑)都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 各相關學院(部)應制定明確的調劑工作辦法,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誰選拔、誰負責、誰解釋的原則,綜合考量、擇優選拔。

3.各學院(部)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於12個小時。對申請我校調劑考生,應當按學術性、擇優性要求,擇優遴選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願的時間先後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堅持以生為本,提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學院(部)網站公布調劑工作辦法,精 準發布調劑要求,防止考生盲目報考。如有個別專業(領域)需要再次開通調劑的,各學院(部)將在本單位網站發布再次調劑公告。要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儘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

4.我校設定考生調劑志願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期間原則上不得解鎖。鎖定時間到達後,如各學院(部)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保留所填調劑志願,等待我校選拔結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願。

5.學院(部)通過調劑系統管理平臺向考生發送複試通知。如報名調劑的考生已經接受了其他招生單位的待錄取通知,視為主動放棄我校的調劑志願。考生應密切關注調劑系統內通知,須在12小時內通過調劑系統接受或拒絕複試通知,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複試資格,我校將撤銷複試通知,遞補其他考生。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確認導致複試通知逾期被撤銷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6.各學院(部)在複試前對接受複試通知的調劑考生信息進行公示。

7.我校通過調劑服務系統管理平臺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如考生已經接受了其他招生單位的待錄取通知,視為主動放棄我校的待錄取資格。

考生應密切關注調劑系統內通知,須在24小時內通過調劑系統接受或拒絕待錄取通知(詳見各招生單位複試、錄取方案),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我校將撤銷其待錄取通知,遞補其他考生。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確認導致待錄取通知逾期被撤銷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錄取

(一)錄取原則

各學院(部)要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天津市相關的補充規定及我校相關規定,根據本學院(部)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招生規模

各學院(部)應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給各學院(部)的2020年碩士生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三)錄取規則

總成績 =初試成績×(100/初試滿分)×70%+複試成績×30%(複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錄取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

(四)入學複查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的要求,已錄取考生入學後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 複試成績不合格(複試成績為複試各方面考核成績之和,複試成績低於60分為不合格)。

2.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3. 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合格。

4. 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

5. 未按時提交畢業證書等需提供的材料。

6. 提供虛假信息。

(六)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必須在6月25日之前與所在單位、我校籤訂定向就業協議並提交我校研招辦。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七)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八)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日前(以學校規定的入學報到日為準)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九) 其他注意事項

1. 各學院(部)一般應在6月19日之前在學院(部)網站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通知擬錄取考生被錄取的專業(領域)、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

2. 各學院(部)通知擬錄取考生將政審表於6月25日前寄到所在學院(部),表格可從網上下載。

3. 擬錄取考生要登錄教育部研招網完成相關工作(登記調劑申請、接收複試通知、同意待錄取)

4. 各學院(部)在6月19日之前將定向就業協議書及人事調檔函給考生寄出(含「少幹計劃」錄取考生,且「少幹計劃」定向協議需先到研究生院蓋章),考生按學院(部)規定時間將人事檔案及工資關係寄回學院(部)(請用EMS寄送)。應屆生人事檔案可於7月份寄回學院(部)。定向就業協議書(含「少幹計劃」定向協議書)必須在6月25日前寄回我校研招辦。

5. 錄取通知書要待錄取數據經教育部錄取檢查通過後才可發放,考生通訊地址可於6月30日—7月10日直接在研究生院網站上修改。對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還須將協議書寄回我校研招辦後,才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 複試錄取信息的公示及公開

1. 複試過程公示。

各學院(部)要提前在本單位網站上開闢專欄,向社會公布複試、錄取工作方案,各學科、專業(領域)招生人數,參加複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大學生士兵計劃」等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應進行說明)。

2. 錄取結果公示。

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由各學院(部)在網站自行公示。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研究生院網站在各學院(部)錄取工作結束後統一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註冊。

六、體檢

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考生到醫院體檢遇到的實際問題,擬錄取考生體檢待新生入學後學校統一安排進行入校體檢。經學校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七、複試費繳納

考生請通過研招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繳納複試費,複試費標準為90元/人次。請按照報考學院(部)的要求按時登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者視為主動放棄複試資格。

八、諮詢及申訴渠道

電子郵箱:tjnu1235@126.com

電話號碼:022-23766157

通訊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3號天津師範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300387

原標題:天津師範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原文連結:http://yjsy.tjnu.edu.cn/info/1112/33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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