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說,眼見為實,耳聽為虛。眼見,其實是親身經歷,耳聽則是聽別人所說的事。如果從證據學角度理解這句話,眼見屬於看到證據的原始狀態,耳聽則是從別人處傳聞的二手狀態。通過傳聞傳播的事實,在傳播過程中被傳播者不斷摻入虛假的信息或者遺漏掉真實的信息,信息在傳播過程中不斷失真,最後與最初的信息可能會大相逕庭,甚至完全相反。
耳聽為虛,但眼見一定為實嗎?也不全是。當別人已經布置好了一切時,如果不用火眼金睛,可能你看到的一切都是假相。
2020年,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了一則案例,讓人對騙子的行騙手法大開眼界。騙子以自己成立的海發公司對福建協和醫院有數額巨大且穩定的應收帳款債權作為擔保,向數家信託公司融資。這幾家公司也有專業人員,對交易對象進行了一些調查工作。
第一,信託公司要求海發公司出具蓋有福建協和醫院公章的應收帳款證據。海發公司提供了證據原件。
第二,信託公司要求海發公司協調福建協和醫院,將海發公司對醫院的債權支付一定數額到信託公司帳戶,以測試海發公司與協和醫院是否真有應收帳款。結果,測試了兩次,信託公司均收到了福建協和醫院轉來的帳款。
第三,信託公司要求與醫院財務部門負責人和醫院辦公室管醫院公章的負責人見面,要求醫院在海發公司的應收帳款確認單上蓋章。於是海發公司與信託公司在醫院八樓會議室,見到了醫院負責人員並順利拿到了醫院蓋章材料。
按理說,調查工作都到這份兒上了,也算完美了。因此,海發公司順利的與幾家信託公司籤約,一共融到了20億資金。
是騙子總有現形的時候。融資款到期,幾家公司要求海發公司還錢。結果海發公司人找不到了。信託公司遂提起來訴訟,滿心以為將來執行階段可以要求福建協和醫院協助執行,從海發公司對醫院的應收帳款中收回債權。
但令人大跌眼鏡的是,福建協和醫院說海發公司應收帳款上醫院的蓋章是假的,給信託公司測試性匯款的帳戶是假的,在醫院會議室見到的醫院財務負責人和辦公室負責人也是假的。
20億借款,大部分收不回來,這個坑可是夠大的,好幾家債權人還是央企下屬的信託公司。
說到這裡,就要問問為什麼了。信託公司交易前的調查還算充分,怎麼也會被上當受騙?
交易活動前的調查,叫做盡職調查或者審慎調查,主要在併購交易中被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運用,協助收購者對目標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情況、經營和財務情況、公司治理結構、業務模式、勞動以及目標企業所面臨的機會與潛在的風險進行的一系列調查。盡職調查的目的是防範交易風險,保障交易安全性。其實,不光是併購交易,一切民商事交易,甚至因民商事交易引起的訴訟事務,無不需要進行審慎地調查,來協助決策者作出正確的判斷。
在海發案中,雖然進行了調查,但是不夠審慎,違反了盡職調查中的客觀性原則。所謂客觀性原則,是指不依賴於交易對象或者利益相關方的協助、支持或者影響,獨立、客觀的調查交易事實和交易所涉及的證據。海發案進行盡職調查的關鍵是,信託公司不應該依賴海發公司提供的信息、環境、人員來判斷交易活動的真實情況,而是應該擺脫海發公司的任何影響,獨立、客觀,甚至秘密的到醫院進行調查、核實,自然就能發現真相,避免危險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