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2月4日電(記者張逸之)記者從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4日下午公開宣判,判令被告荷蘭收藏家奧斯卡·范奧維利姆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告福建省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民委員會、東埔村民委員會返還案涉「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
「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在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吳山鄉陽春村和東埔村共同擁有的普照堂被供奉了上千年,於1995年12月15日發現被盜。2015年3月,範奧維利姆持有的佛像在匈牙利自然科學博物館展出,被福建村民確認就是「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範奧維利姆隨即撤展。他堅稱,他所持佛像與普照堂被盜佛像不是同一尊。
此後的歸還談判中,範奧維利姆提出了福建村民無法接受的條件。2015年底和2016年11月,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委員會先後在中國福建省和荷蘭提起追索訴訟。
該案於2015年12月11日在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並通過國際司法協助程序,成功向荷蘭的被告方送達了應訴材料。該案經2018年7月26日、10月12日兩次公開開庭審理,查明了案件事實。
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在其誕生地、長期保存地是重要的信物,承載著當地眾多信眾的精神寄託。「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作為集體所有的傳世文物,於法而言,陽春村和東埔村村民對「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集體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作為祖師信仰的信物,於情而言,「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應當返還給信眾村民。作為人類遺骸的文化財產,於理而言,「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亦當回歸其原始文化氛圍和故土環境。
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在「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被偷盜、未經中國政府許可非法出口到國外後,陽春村委會和東埔村委會有權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跨境追索,要求非法佔有人返還流失的珍貴文物。據此,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2018年12月,荷蘭阿姆斯特丹地區法院駁回了有關中國福建村民向荷蘭藏家追討「章公祖師」肉身坐佛像的起訴,理由是不清楚中國的村民委員會是否有權提起法律訴求。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