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上升七成 檢察機關從嚴懲治

2020-09-03 涿鹿縣人民檢察院

 上半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上升七成

  檢察機關從嚴懲治詐騙犯罪依法防控促進社會治理

  今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詐騙犯罪58101人,同比上升35%。其中,起訴利用電信網絡手段實施的詐騙犯罪32463人,同比上升77.1%。特別是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中,詐騙犯罪多發,檢察機關起訴詐騙犯罪人數佔全部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人數的43.4%。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針對性地開展指導,目前已發布的十批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中,涉及詐騙罪的共9起。

  一、上半年詐騙犯罪趨勢及特點

  一是涉及社會生活領域範圍廣、層次多,社會危害性大。從上半年檢察機關辦案情況看,涉及詐騙犯罪的名目繁多,上至國家宏觀政策,下至老百姓衣食住行,包括涉疫情詐騙、「醫託」詐騙、「保健品」詐騙、「招生中介」詐騙、「套路貸」詐騙、騙取國家補貼詐騙、民族資產解凍詐騙等等,不斷「推陳出新」,範圍涉及教育、醫療、就業、養老、社保、徵地拆遷、精準扶貧、金融信貸等多個領域,不僅給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也嚴重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一些電信網絡詐騙突破國界、地域和人員的限制,具有涉眾、跨境、遠程、電子支付等特徵,不特定受害群體多,危害大。

  二是詐騙犯罪公司化、專業化、職業化特徵明顯。檢察機關辦理的詐騙犯罪案件中,近七成為共同犯罪,犯罪組織形式由「簡單結夥」向「公司化」轉變,詐騙團夥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層級式管理、自成體系,呈現越來越明顯的專業化趨勢。如,有的成立專門公司,租用高檔寫字樓,設立多個部門或崗位,利用合法的網絡平臺宣傳、招聘,對招聘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採用企業運作模式管理,披著「合法外衣」,迷惑性更強。同時,這種公司化、專業化、職業化的詐騙方式也催生了為不法分子提供幫助並從中獲利的黑灰產業鏈。

  三是犯罪手段日益智能化。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詐騙犯罪開始更多向網際網路轉移。人工智慧、機器學習、大數據分析等新技術被用於實施詐騙的各個環節,犯罪分子虛構事實、隱瞞身份,利用各種代理、匿名等技術手段,在虛擬空間中實施犯罪。犯罪手段也從傳統的現金交付式逐漸轉變為利用網上銀行、支付平臺轉帳。

  四是催生其他牽連犯罪,形成犯罪「產業鏈」。由於電信網絡詐騙活動的實施和完成需要藉助一定條件,圍繞著電信網絡詐騙,已經形成黑灰產業鏈和犯罪利益聯合體,與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分工合作、相互交織。從公民個人信息的非法獲取和提供,到「偽基站」設備、簡訊群發器的製造和銷售,到虛假網絡平臺的傳播和維護,再到批量購買他人身份證、銀行卡以及手機「黑卡」,由此可能引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妨害信用卡管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相關犯罪,從而形成以電信網絡詐騙為核心犯罪的「產業鏈」上下遊犯罪。

  二、檢察機關從嚴懲治、依法防控

  依法懲治和防範犯罪,及時向社會公眾和有關部門發出預警,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在司法辦案中,檢察機關認真履行職責,既堅持對詐騙犯罪保持高壓態勢,又有針對性地細化各項執法舉措,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等促進社會治理。

  一是嚴把辦案質量關。檢察機關嚴把批捕、起訴詐騙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做到不枉不縱。特別是對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注重電子數據在事實認定中的核心作用,努力構建電子數據、言詞證據、書證之間相互印證的證據鏈條。依法嚴懲涉疫詐騙犯罪,同步介入偵查引導取證,依法快捕快訴,形成震懾效應。如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檢察院辦理的應某涉疫詐騙案,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提前介入,從案件發生到辦結,僅用5天時間,體現了從快從嚴辦理、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的態度和決心。

  二是著力強化訴訟監督。在辦理詐騙案件中,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理由1247件,同期公安機關立案857件,佔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數的68.7%;要求公安機關說明立案理由758件,同期公安機關撤案627件,佔要求說明立案理由數的82.7%。在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環節,注重案件的漏犯追訴工作,糾正公安機關漏捕733人,糾正公安機關遺漏審查起訴同案犯1113人。

  三是堅持打擊與防範並重。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針對詐騙犯罪發出檢察建議298件,促進攜手共同防範詐騙犯罪,推動深層次治理。如,針對辦案中發現的通信企業、銀行、中介組織等在電信網絡監管中存在的漏洞,廣東省廣州市檢察院、東莞市檢察院及時提出檢察建議,敦促有關單位強化監管、完善機制,助推長效制度建設。

  四是全力做好追贓挽損工作。各地檢察機關抓住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審查起訴等重要環節,督促偵查機關積極追繳贓款,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追贓挽損工作,努力將詐騙犯罪給人民群眾造成的經濟損失降至最低。如北京市檢察院辦理的林某某「套路貸」案件,該案涉及22套房產輪候查封,在房產可能被其他案件先行處置的情況下,首創製發《暫緩執行函》,及時送達相關法院,建議在先查封法院對涉案房產暫緩執行,待犯罪事實查明後統一處置,為追回涉案房產、挽回被害人損失作出最大努力。

  檢察官提醒大家,對詐騙犯罪要有很高的警惕,不要指望「天上掉餡餅」,也不要以為便宜就輕信,守好自己的「錢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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