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至8月8日,東鄉縣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譚某海等10人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開設賭場、賭博一案。東鄉縣檢察院檢察長馬凌雲出庭支持公訴。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及縣委政法委、縣檢察院、縣司法局、縣公安局等有關部門人員和被告人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100多人參加了旁聽。根據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每天參加庭審的被告人、工作人員及全體旁聽人員都進行了安檢及體溫檢測。
公訴機關指控:自2013年以來,被告人譚某海在臨夏市及周邊地區從事「套路貸」犯罪活動,組織、糾集被告人譚某力、高某禮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迫使被害人籤訂借貸協議,扣除「砍頭息」,肆意認定違約,虛增借貸金額,被害人無力償還時,以暴力相威脅並「介紹」關聯人員轉單平帳,以貸還貸,不斷壘高債務,大肆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攫取巨額經濟利益,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逐漸形成了以譚某海為首,譚某力、高某禮為重要成員,馬某忠、周某克、周某龍為積極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東鄉縣法院於2020年6月10日審查立案後,向分別羈押於3個縣(市)的被告人送達了起訴書,告知各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4名被告人家屬自行委託了辯護人,對剩餘6名未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由東鄉縣法院聯繫協調東鄉縣和臨夏州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師。
該案是東鄉縣法院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審理的第3起案件。該案社會影響較大,涉案人員較多,關押地點分散(涉及臨洮縣、臨夏縣、東鄉縣),押解任務繁重,用警量較大。該案也被省法院列為全省重點督辦案件。州中院也高度重視該案的審理工作,州中院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曾多次督導該案的審理工作。州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馬軍於7月20日親臨東鄉縣法院,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專題研究該案審理工作,作出具體安排部署。州中院刑二庭庭長馬彥虎、刑二庭副庭長馬旭東到縣法院全程指導整個庭審活動。縣法院制定了《東鄉縣法院關於被告人譚某海等10人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入侵住宅、非法拘禁、開設賭場、賭博一案的庭審預案》,確定了相關保障事項,並就該案相關工作向縣委政法委作了匯報。8月4日,縣法院針對案件的管轄問題、迴避問題、非法證據排除問題以及與審判相關的問題組織召開了庭前會議。
整個庭審歷時3天,合議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實和爭議的焦點,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了法庭調查,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並就定罪量刑問題進行了法庭辯論,充分聽取了公訴人、被告人和辯護人意見,依法充分保障訴訟參與人各項權利。整個庭審過程莊重嚴謹、層次分明、秩序井然。
該案的審理,得到了州中院、臨夏縣公安局,東鄉縣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共調用州、縣兩級法院法警25人,公安幹警8人,東鄉縣法院全院幹警全員參與,組成庭審組、庭審值庭組、安檢組、宣傳報導組、後勤保障組、機動組,全體人員堅守崗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決做到時間、人員、任務、責任「四個到位」,從而確保庭審工作順利進行。同時,該案的審理,也得到了縣醫院、電力通訊和交警部門的大力支持。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日依法公開宣判。(東鄉縣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