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保持對黑惡勢力犯罪的高壓態勢,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持續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9月4 日上午,東鄉縣法院在第一審判法庭依法對被告人譚某海等10人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開設賭場、賭博一案一審進行了公開宣判。10名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其中最高判刑20年。部分政法幹警、辯護律師、被告人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100多人旁聽了宣判。
東鄉縣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13年以來,被告人譚某海在臨夏市及周邊地區從事「套路貸」犯罪活動,組織、糾集被告人譚某力、高某禮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迫使被害人籤訂借貸協議,扣除「砍頭息」,肆意認定違約,虛增借貸金額,被害人無力償還時,以暴力相威脅並「介紹」關聯人員轉單平帳,以貸還貸,不斷壘高債務,大肆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攫取巨額經濟利益,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逐漸形成了以譚某海為首,譚某力、高某禮為重要成員,馬某忠、周某克、周某龍為積極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東鄉縣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罰金繳納、犯罪前科等綜合考量,經合議庭評議並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對被告人譚某海等10人判處一年五個月到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時,對10名被告人判處3000元至200000元不等的罰金,對違法所得及作案工具全部予以沒收。
此案是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東鄉縣法院審理的第三起涉惡案件。此案的依法公開審理和宣判,有力地打擊了黑惡勢力犯罪的囂張氣焰,淨化了社會環境,營造了濃厚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氛圍。下一階段,東鄉縣法院將繼續提高政治站位,繼續保持對黑惡勢力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按照「六清」要求,集中開展「案件清零,黑財清底」行動,徹底斬斷黑惡勢力利益鏈條,摧毀其經濟基礎,奮力開創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局面。(東鄉縣政法委供稿)
來源:臨夏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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