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代思想觀念更新跟不上,一不小心你可能就違法了。老師們一定要記著:期末考試成績不要再公布了,不僅違規,還要違法的!
2019年7月8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規定:「嚴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成績」!
看得出來,規定很嚴肅,不過這嚴肅的事情,很多老師根本就不把它放在心上,不願去執行,認為違規但不違法。畢竟是多年沿襲的觀念,都習以為常了。
禁止公布學生成績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文明的社會注重人權,尊重人的感受,關注人的尊嚴。
只要是考試,肯定能分出個高下,全班50個學生,數學他考100分第一名,你考99分第二名心理也會有波動,不用說後面那些考了一二十分的學生了,他們更羞愧。我們當初上學時候何嘗不是如此,老師念分數頭都不敢抬,心裡砰砰跳,考試分數低好像做了賊似的。
現在想想,人的能力有強弱,分數就有高低,自己也沒有辦法。把低分數公布出來,不僅傷害了人的尊嚴,等於宣布你不行;而且年年如此,等於給你一種「我不行」的心理暗示,在學校就把你劃分到「底層」,會使人產生自卑心理,造成人格障礙,嚴重的會患上抑鬱症,影響人的發展甚至社會穩定。
還有的學生因為成績差而產生厭世情緒,甚至嘗試自殺。去年印度有21名學生因為考試成績不及格而自殺,可見公布成績有時候對一個人會產生毀滅性的打擊。
公布成績就意味著強調了文化課,與素質教育理念相悖,不利於學生全面發展;這個問題不解決,學生課業負擔重問題就難以解決,補課亂象也難以遏制。
禁止公布成績,重在「禁止公開」,包括書面和口頭公開。老師不能在班級等公眾場合宣讀或者告知成績,不能張貼成績,不能在微信群、其它聊天群或者網絡公開成績。禁止公布成績意味著家長可能不能掌握孩子學習情況,老師可能不了解學生整體情況。
禁止公布成績也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有時候很難界定,比如成績通知給家長是不是公布了成績?老師開會能不能公布成績以便分析學生學習情況?
按公布的字面意思看,顯然是不能的,但是從情理看,是可以的。要不然家長肯定要吵翻天,老師也無從掌握學生總體學習情況,無法對症下藥。但是因為不是法律規定,也就沒有法律解釋,個人解釋的就有很大爭議,所以,這個規定看似嚴肅,實際很空。
禁止公布學生成績實際上提出好幾年了,老師們根本不把它當回事兒。
①、習慣改不了,代代傳承,老師的老師就是這樣做的,同事這樣做的,同行都這樣做,都認為沒什麼錯,一不違法,二不違反師德,很正常。
②、家長學生不反對,學校也不管,這是信心和底氣。大人都習慣了,一部分學生有意見也不敢反抗,畢竟從小到大都這樣。
③、上級不斷的排名,老師也把它當作提分法寶。
尤其是中學,省級給地市排名站隊,市級給縣級排名站隊, 縣級給全縣的學校、老師排名評比。評比的依據就是成績,就看你的三率,成績好就是名校,名校生源不愁,榮譽不斷;成績連續差校長寶座都坐不穩。成績好的老師除了獎錢還有各種榮譽,成績差調到邊遠學校,或者縣管校聘讓你丟人現眼。
最終一線老師就評比學生學生,學生就是最終的受氣筒。考試完班主任就把綜合成績張貼到教室了,學生自己看。張貼公布的原因老師們就跟學生講了:查找不足,增添動力。
公布成績在老師們看來沒有一點惡意,而且是多了一個老師認為的促學好辦法,這個好辦法上級都這樣做了,老師們認為違規但不違法,也不是大事。
有人說,改變成績評比辦法,改用等級評比,按成績給學分評ABCD四類,專家的意見對嗎?這和成績沒有本質區別,同樣的把學生等級化,而且等級化傾向更為明顯,自欺欺人罷了,這與禁止公布學生成績的精神也不一致。
唯一的解決方案就是立法「禁止公布學生成績&34;吃螃蟹」,已擬立法禁止公布成績排名,減輕學生的壓力。《上海市未成年保護條例(草案修改稿)》增設了「不得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的規定。
畢竟現在還是應試教育,在很多老師看來,只要是考試,公布成績是很自然的,除非不考試。所以,真正解決不能僅僅靠規定,還得有法律,有了法律的紅線,老師們自然就不敢違法,不會再以違法為代價公布學生成績了。
如果立法規定禁止公布學生考試成績,老師們再公布成績不僅違規還違法,這對教學工作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呢?歡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