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村幹部一直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是國家政策宣傳者以及執行者,是農村發展農民致富脫貧的重要領路者,雖然說村幹部不能正式稱為「官」,但卻是國家與農民之間的重要橋梁。
這幾年村幹部是較為大家所爭議的人群,主要從事的工作是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必然會有人高興有人愁,但是一個為民幹實事、敢打拼的村幹部,造福一方的不在少數,按照2018年最新的《關於調整提高村幹部補貼及離任村幹部榮譽金的通知》村幹部工資有所提高。
計算方式是,1、村主任(村長):不低於村書記的70%。2、村委會其他幹部:不低於村書記的50%。3、村委書記(村支書):工資要高於當地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這樣做的目的是提高村幹部的待遇,把優秀人才留在基層,為農村發展保駕護航,同時打贏扶貧攻堅戰,當然這個消息一出也引起網友的熱議,大家意見不一,不過提高村幹部待遇對為民幹事的幹部是公平的,不是嗎?
今年村幹部絕對是一個福利年,在加薪的同時,也面臨升職的機遇,按照《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文件,今後將會「健全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幹部、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制度」,這就意味著,今後農村優秀幹部將會得到很大的升遷,有望正式稱為真正的「官」,更好的為農民群眾服務。
在提高福利升職的同時,同時也會加大對基層「蒼蠅」打擊力度,2018年一號文件中就明確提出了,「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還將嚴厲整治村幹部在惠農補貼、集體資產管理、土地徵收等領域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在這一字如金的1號文件中,特別提出了,可以看出其重視程度以及打擊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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