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 嚴珊珊】今天(17日),臺灣藝人@黃安 發文稱「臺灣出貨到大陸,必須寫『made in Taiwan,China』,China不寫的話退貨」,並轉發了網友@上帝之鷹_5zn 發布的一張15日的郵件截圖,郵件內文稱「上周深圳發生幾筆原產地為臺灣的貨物,列印標籤為『made in Taiwan』,被要求刪單,退回臺灣,重新發貨」。
對此,觀察者網17日求證了深圳海關,深圳海關工作人員回應稱:海關總署明文規定,「對進出口貨物及其包裝上帶有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內容的,不得進出口」,但對於違反規定者是否會被退貨並不清楚。
深圳海關「12360」熱線工作人員17日下午告訴觀察者網,對於原產地為中國臺灣的貨物,其標籤應寫明為「中國臺灣(Taiwan,China)」,不可以只寫「臺灣(Taiwan)」。
深圳海關工作人員稱,根據海關總署令第43號的規定,「對進出口貨物及其包裝上帶有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內容的,不得進出口」。至於違反規定的貨物是否會被退回,該工作人員表示處置方法並無明文規定,對於網友所稱「上周有貨物因此被退回臺灣」一事也並不清楚。
但該工作人員強調,只標明 「Taiwan」沒有體現「China」一般是不能夠進口或出口的,此項規定自1999年施行至今從未改變。
與此同時,細心的網友發現,網絡流傳的郵件截圖上,聲稱「海關最新通告」的發布日期疑似為2019年9月。
圖源:網友@上帝之鷹_5zn
其實,早在去年9月,就有「海關發布類似新規定」的消息在網上熱傳,時任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的馬曉光於去年10月16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對相關問題做出了回答:「我們對兩岸貿易中關於產地證、進出口貨物標籤的管理政策,已行之多年,沒有改變。」
臺灣中天電視臺記者:請問發言人,臺商向媒體反映,有遇到一些困難,尤其在MIT、Made in 臺灣後面要加上「China」,請問發言人有何看法?馬曉光:我們對兩岸貿易中關於產地證、進出口貨物標籤的管理政策,已行之多年,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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