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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走私、殘害群眾……這51人受審
9月7日,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基福等51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該案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指定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是全國掃黑辦重點督辦案件,也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桂林市審理的規模最大、被告人人數最多的涉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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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走私、殘害群眾…這51人受審
9月7日,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基福等51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該案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指定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是全國掃黑辦重點督辦案件,也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桂林市審理的規模最大、被告人人數最多的涉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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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興這一犯罪團夥人數多達51人 涉案金額2.6億元 昨日被開庭審理
2020年9月7日,由桂林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基福等51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在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以陳基福為首的團夥逐漸發展成黑社會性質組織並不斷發展,長期盤踞在廣西東興市,為樹立非法權威,維護非法利益,有組織地實施搶劫、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強迫交易、非法持有槍枝等暴力、威脅性違法犯罪活動和走私、行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抵扣稅款發票、騙取出口退稅、虛開發票、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窩藏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通過違法犯罪行為獲取的違法所得及孳息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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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陳基福為首的51人涉黑團夥今日受審
2020年9月7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基福等51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公訴機關指控1995年至2019年6月,以陳基福為首的團夥逐漸發展成黑社會性質組織並不斷發展,長期盤踞在廣西東興市,為樹立非法權威,維護非法利益,有組織地實施搶劫、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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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害群眾、對抗政府!陳基福等51名團夥成員及2名「保護傘」獲刑
10月29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陳基福等5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以及2名「保護傘」進行一審宣判。組織、領導者陳基福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1825萬元。其餘5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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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掃黑辦重點督辦案件開庭,陳基福等51人桂林受審
9月7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基福等51人涉黑案。這起案件由廣西高院指定桂林中院管轄,是全國掃黑辦重點督辦案件,也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桂林市審理的規模最大、被告人人數最多的涉黑案件。 東興涉黑組織涉嫌18項罪名 違法所得共計2.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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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害群眾、對抗政府!廣西這5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以及兩名「保護傘」獲刑
10月29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基福等5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以及2名「保護傘」作出一審公開宣判,組織、領導者陳基福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一千八百二十五萬元。其餘5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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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盤踞東興的陳基福等51人涉黑案一審開庭(圖)
2020年9月7日,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基福等51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公訴機關指控1995年至2019年6月,以陳基福為首的團夥逐漸發展成黑社會性質組織並不斷發展,長期盤踞在廣西東興市,為樹立非法權威,維護非法利益,有組織地實施搶劫、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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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橫行東興江平鎮的陳基福等51人黑社會團夥今日宣判,兩名「保護傘」同時獲刑
10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基福等5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以及2名「保護傘」作出一審公開宣判,組織、領導者陳基福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一千八百二十五萬元。其餘5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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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盤踞東興的陳基福等51人涉黑案一審開庭
2020年9月7日,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基福等51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公訴機關指控1995年至2019年6月,以陳基福為首的團夥逐漸發展成黑社會性質組織並不斷發展,長期盤踞在廣西東興市,為樹立非法權威,維護非法利益,有組織地實施搶劫、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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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人涉黑案一審開庭
作者:於超倫 來源:正義網 正義網桂林9月9日電(通訊員於超倫)9月7日,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某福等51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在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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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法院開庭審理陳基福等51人涉黑案
來源:廣西高院2020年9月7日,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基福等51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公訴機關指控1995年至2019年6月,以陳基福為首的團夥逐漸發展成黑社會性質組織並不斷發展,長期盤踞在廣西東興市,為樹立非法權威,維護非法利益,有組織地實施搶劫、聚眾鬥毆、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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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基福等51人涉黑案一審開庭
2020年9月7日,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基福等51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以陳基福為首的團夥逐漸發展成黑社會性質組織並不斷發展,長期盤踞在廣西東興市,為樹立非法權威,維護非法利益,有組織地實施搶劫、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強迫交易、非法持有槍枝等暴力、威脅性違法犯罪活動和走私、行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抵扣稅款發票、騙取出口退稅、虛開發票、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窩藏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通過違法犯罪行為獲取的違法所得及孳息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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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基福等51人涉黑案一審開庭
2020年9月7日,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基福等51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以陳基福為首的團夥逐漸發展成黑社會性質組織並不斷發展,長期盤踞在廣西東興市,為樹立非法權威,維護非法利益,有組織地實施搶劫、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強迫交易、非法持有槍枝等暴力、威脅性違法犯罪活動和走私、行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抵扣稅款發票、騙取出口退稅、虛開發票、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窩藏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通過違法犯罪行為獲取的違法所得及孳息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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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基福等5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以及兩名「保護傘」獲刑!
10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基福等5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以及2名「保護傘」作出一審公開宣判,組織、領導者陳基福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一千八百二十五萬元。其餘5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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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陳基福等5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以及兩名「保護傘」獲刑
10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基福等5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以及2名「保護傘」作出一審公開宣判,組織、領導者陳基福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一千八百二十五萬元。其餘5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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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陳基福等51人涉黑案宣判 兩名「保護傘」獲刑逾十年
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中新網桂林10月30日電 (蔣勵 黃彥銘 林浩)10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基福等5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以及2名「保護傘」作出一審公開宣判。其中,該案組織、領導者陳基福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一千八百二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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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東興市陳基福等51人涉黑案宣判 兩名「保護傘」獲刑
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基福等5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以及2名「保護傘」作出一審公開宣判,組織、領導者陳基福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1999年初至2008年,雖被三次打擊,陳基福保持骨幹成員穩定,並不斷招募新人,在江平鎮及東興市區大肆走私,並實施槍擊競爭對手、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行賄等違法犯罪活動,向東興市擴張組織勢力,確立了以走私獲利為組織的核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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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涉黑案51名成員及2名「保護傘」獲刑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基福等51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以及該案的2名「保護傘」作出一審公開宣判,組織、領導者陳基福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1825萬元。其餘5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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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南寧一涉黑團夥7人受審,涉案近8億
南寧一「套路貸」涉黑團夥7人受審10月7日上午,南寧市中院開庭審理備受關注的張明等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該案系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案情重大複雜,涉及罪名較多。張明直接或者指使組織成員實施詐騙8起,數額特別巨大;敲詐勒索3起,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尋釁滋事4起,情節惡劣;開設賭場1起;使用暴力、威脅或者「軟暴力」手段非法討債、擾亂經營秩序和社會秩序等違法活動多起,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造成了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