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棗莊4月13日訊(記者 武甜瑩)近日,滕州市衛生健康局發布《滕州市衛生健康行政處罰案件(3.30-4.5)》,山東幸福人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善國路旗艦店等4家單位因衛生問題被行政處罰,其中兩家單位因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被罰。
經查,位於滕州市荊河街道潤恆第一城9-102號的滕州馬某某內科診所因未將醫療廢物置於專用包裝容器內,滕州市衛生健康局對其處以警告,並處罰款1000元;位於滕州市荊河街道平行路金馨小區的滕州董某某內科診所存在使用未取得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罰權的人員開具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的違法行為,滕州市衛生健康局對其處以警告;位於滕州市東郭鎮府前路鎮政府南側7號營業房的滕州中和堂醫藥零售連鎖有限公司東郭藥店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滕州市衛生健康局對其處以罰款3000元。
經社會舉報,位於滕州市善國中路42-3號的山東幸福人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善國路旗艦店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滕州市衛生健康局對其處以罰款3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3月10日滕州市衛生健康局曾發布關於《滕州市衛生健康局關於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的通告》,整治重點第一項是嚴厲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和非醫生行醫行為,對實施非法行醫行為的,將根據違法事實、情節、性質、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實施非法行醫行為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