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隨筆(文/在水一方)
近日,東航MU2809航班上,客艙突然出現明火,據後來調查,起火原因系旅客的充電寶自燃引起,索性未引起人員傷亡!
一時間,有關坐飛機能否攜帶充電寶,成為許多人關注的焦點!
作為百家號:圖報的作者,我經常乘坐國內的航班,下面,我淺談一下我的兩點認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可以攜帶,但有要求
一般情況下,乘坐國內的航班,是可以攜帶充電寶,手機,筆記本電腦之類的電子設備的,但是,有一定的要求。
1.充電寶上的標籤,不能有汙損的情況,必須能夠看到準確的額定功率,按照規定,一般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如果超過,需要申請!
2.充電寶不能放在託運的行李箱中,只能隨身攜帶或者放在身邊的行李袋中,這可能是考慮到安全,萬一發生事故,可以及時處置!
3.飛機在運行的時候,不允許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這是有明文規定的!
記得有一次,我乘坐飛機的時候,有一個充電寶,因為使用兩年了,上面的標籤有一定的破損,在值機安檢的時候,就沒能過安檢,因為趕飛機,只能忍痛割愛了!
二:鋰電設備,均有風險
其實,不僅僅是充電寶,一些裝載有鋰電池的電子設備,在不穩定情況下,均有安全風險。
比如筆記本電腦,相機,平板電腦等,在遇到撞擊,擠壓,高溫,金屬粉塵,氣流變化的情況下,均有可能會發生自燃或爆炸的可能。
所以,攜帶這些東西的時候,無論是乘坐飛機,還是乘坐汽車輪船,都要注意安全。
出門旅遊,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安全無小事,因為它不僅牽涉到自身的安危,也影響到別人的安全!
我們百家號:圖報認為:與人方便,就是於己方便,與人安全,就是於己安全!
朋友,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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