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卡汽車 行業資訊 原創]
6月28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繼續執行的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公布了將繼續實行的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其中和消費者關係最大的莫過於新能源汽車繼續免徵購置稅和留學生購車免稅的優惠了。此外,這項政策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9月開始,我國開始實行新能源汽車免購置稅政策,旨在降低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成本。2017年,相關部門又發布了延續性政策,將新能源汽車免徵購置稅的期限延長至2020年底。不過,去年年底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並未將新能源汽車列為免徵購置稅的車種,此次政策可以算作是官宣了。
而回國就業的海外留學生可購買免稅國產汽車,則是施行了十幾年的老政策了,在此不再贅述。
以下為公告原文: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現將繼續執行的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公告如下:
1.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1輛個人自用國產小汽車和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1輛自用小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防汛部門和森林消防部門用於指揮、檢查、調度、報汛(警)、聯絡的由指定廠家生產的設有固定裝置的指定型號的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具體操作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防汛專用等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的通知》(財稅〔2001〕39號)有關規定執行。
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具體操作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有關規定執行。
3.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對購置掛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具體操作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對掛車減徵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號)有關規定執行。
4.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母親健康快車」項目的流動醫療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5.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帕運會組織委員會新購置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
6.原公安現役部隊和原武警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改制後換發地方機動車牌證的車輛(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隊執行滅火救援任務的車輛除外),一次性免徵車輛購置稅。
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