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聰消防網】 我們專門從事消防監督工作,「點多、面廣、人少、任務重、專項治理次數多,上報的資料數據幾乎天天有」是最基層消防機構面臨的一大難題。基層消防機構面對的不僅是上級業務部門,還包括其他管理部門以及本轄區內的黨委、政府、公安機關和其他與業務有來往的單位部門,同樣還擔負著消防設計審核、備案,驗收、備案,消防監督檢查等行政許可項目。可謂「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消防監督執法是指公安消防機構為了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法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責令改正,並依法實施處罰的執法行為。作為公安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消防監督執法工作關係到社會安定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經濟建設順利進行方面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隨著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的重要性也顯得更加突出。尤其在國家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的宏偉目標之後,對消防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加強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結合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的一點實踐,談一談對當前消防監督執法過程中經常出現的一些「人員少、工作量大」的粗淺認識。
一、當前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經過近10年來的消防監督檢查發覺,當前,影響自身的因素還很多,制約消防監督工作的突出問題還依然存在,突出表現在:
(一)基層人數少,執法崗位的人員不多;
(二)專項治理次數多,工作量大,上報數據多;
(三)充實到消防崗位上的文職僱員少,多為非執法人員;
(四)面對的部門繁多,綜合能力素質低,綜合性的人才缺;
二、解決當前主要矛盾的措施
儘管建國以後,消防法製法規建設一直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頒布實施,《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等各種法律法規的實施與完善,《消防法》也經過修訂,規章制度較強的操作性,為全面加強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督促火災隱患整改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發揮了積極作用。要有效地遏制和預防火災的發生,必須從加大人員著手,從減少非執法任務的幹擾出發,全力以赴投入到消防監督工作中,徹底解決人員少、工作量大的突出矛盾。
(一)落實消防工作原則,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新修訂的《消防法》要求,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督、單位自我負責、群眾參與監督、社會廣泛支持」的消防安全機制,逐級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對於政府各級各部門日常的消防工作職責履行情況,各級政府應當制定推進消防工作的強制要求,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其他工作環節,把消防責任納入政府責任書的考評範圍,把消防安全的指標要求融入到經濟建設和發展的環境中,把消防教育內容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內,把消防安全發展作為綜治考核範疇,實行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增強各級各部門消防責任意識,提高對消防工作的重視程度,完善並落實本單位、本部門的消防工作措施,這樣,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少消防機構單打獨鬥的局面,可以置換出相當一部分警力來從事消防監督檢查和其他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