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會計制度》實施以來,在推進政府會計改革和規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上取得明顯成效。但是,筆者在對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審計過程中,發現單位帳務處理不規範問題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一是部分會計科目核算不規範。少數單位財務人員對新會計科目掌握不到位,不能準確的運用會計科目進行帳務處理。如:未計提職工薪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剔除往來款等因素影響後,零餘額帳戶用款額度科目餘額與資金結存-零餘額帳戶用款額度科目餘額不一致。
二是會計核算延用老辦法處理。如:未將財政部門每月批覆的用款計劃計入「零餘額帳戶用款額度」科目。
三是資產核算不到位。新《政府會計制度》實行後,少數單位仍未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無形資產進行攤銷。
針對上述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提升。一是提高財務人員專業水平,加強業務培訓。財務人員要主動學習新知識,加強繼續教育培訓,熟練掌握新舊會計制度帳務處理的區別,積極適應新制度,遇到疑難問題及時請教、溝通,努力提升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二是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單位資產管理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單位要登記好固定資產臺帳,管理好卡片,並將資產按月計提折舊,確保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來源:績溪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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