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央視新聞、新京報
今年3月初,河北滄州市第一中學(下稱滄州一中)12名高中生因在校攜帶或使用手機陸續被勸退,隨後引起熱議。22日,滄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回復媒體採訪時表示,已經確定該校12名高中生因攜帶或使用手機被勸退後暫未返校,教育局已介入調查。
△滄州一中的處分通報
3月27日上午,多名被勸退學生的家長稱,已多次找學校協商未果,孩子至今沒有返校。校方稱,12名學生被勸退是因為違反校規,「嚴肅執行校規,體現了學校為大多數學生負責的擔當。」但教育專家則認為,因為攜帶或使用手機被學校勸退處罰過於嚴重,並不符合相關教育法規。實際上,不止河北滄州一中,廣西、江西等地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到底可不可以帶手機上學,這還真成了一個問題。
一學生用手機給家裡打電話被勸退
滄州一中高一學生小志是被勸退的學生之一,他是怎麼「玩手機」的?「今年2月29日,老師只在班上簡單說過『以後玩手機就要被勸退』。3月9日,我身上沒錢了,趁下課時間,給家裡打了個電話,就被學生處的人發現了。」小志說。
△小志的手機
「孩子不該上高中玩手機,但就這麼被勸退了,我們還是接受不了。」小志的父親季先生說,3月9日下午4點下課後,孩子給家裡打電話時被學校發現,當天就通知家長領孩子回家,17日正式接到學校通知「被勸轉學」。
「我家孩子在課餘時間練舞蹈時,用手機放音樂,學生處工作人員看到之後,就通知家長領孩子回家。」高二學生家長左女士稱。
從這幾位家長反映的情況看,這些孩子使用手機並不是像外界想像的那樣是在用智慧型手機玩遊戲或者使用社交媒體,而只是打電話、放音樂而已,而且小志使用的手機只是非常普通的諾基亞手機。在很多人看來,這樣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那麼學校在這方面是如何規定的?
27日,滄州一中微信公眾號就此事發布聲明。聲明中稱,滄州一中2014年9月搬遷新址,在校生人數達6000人,管理模式由原來的走讀變為現在的全封閉全寄宿制管理。
學校曾和電信運營商合作提供定製手機
實際上,一開始學校允許學生帶手機,和聯通公司合作,是為保障學生與親人通話。「聯通公司免費提供定製手機,學生自願選擇使用。此定製手機可定時開通信號、不能上網、只能打接電話;為便於管理,禁止學生自帶手機進校園。但在使用過程中我們發現,該手機並未達到學校限時使用、不能上網等要求。因此,校方與聯通公司商定,2014年11月開始,停止使用定製手機,增設磁卡電話,滿足學生親情通話需求。」
27日,小志的班主任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此前,學校和聯通公司確實定製了一款只能打電話發簡訊的手機,限定中午和下午下課半小時左右有信號,後來發現聯通公司不僅沒有準確限制信號,該手機還能上網,學校才規定「學生在校帶手機如被發現,將留校察看」。
△一位學生在玩手機(資料圖)
學生家長找學校協商遭拒
既然曾經允許使用手機,現在又規定自帶手機就被勸退,因此家長們都感到有些疑惑。接到被勸退的通知後,12名學生的家長曾找學校協商讓孩子返校學習,均被拒絕。
27日,多位被勸退學生的家長稱,孩子們被勸退後,家長一直向各級教育部門反映此事,至今沒有接到返校通知。
滄州一中方面稱,此次處理12名手機違紀學生,學校是在多次告知、教育無效的情況下,「為維護大多數學生利益而做出的無奈之舉。」事後,校方已將情況向市教育局做了詳細說明。
滄州一中表示,將維持對12名違紀學生的處理決定。「嚴肅執行校規,體現了學校為大多數學生負責的擔當。教育不是萬能的,懲戒本身也是一種教育。」
當地教育局在回應記者採訪時則表示,已經介入調查。
教育專家認為處罰過重
現在問題來了,一用手機就被勸退,學校這麼規定有合理性嗎?
對此,滄州一中表示,學校出臺這樣的規定也是應大部分學生家長的要求,根據該校聲明,學校搬入新校區後,先後出現多起因手機引起的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問題,如有學生利用手機登錄不良網站、晚休後用手機上網聊天嚴重影響了他人休息等。很多家長通過各種渠道向校方多次反映,強烈要求校園禁止攜帶和使用手機等。
△資料圖片
學校方面認為自身已經多次告知學生,因此勸退是合理的,但教育專家卻不認同。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滄州一中所規定的「學生在校帶手機一經發現,將被勸退,甚至被開除」,處罰過重,違反了教育法等法規。
熊丙奇解釋說,「根據教育法規定,校規應該由學校、學生、家長共同來制定,學校單方面制定的校規往往帶有強烈的行政意圖而不是教育意圖,其結果是沒有維護學生的利益,效果也可能適得其反」。
另外,2014年9月1日起執行實施的《河北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第三十七條規定,對違反中學生守則和校規校紀或犯有錯誤的學生,應耐心批評教育,幫助他們改正錯誤,不要輕易處分;不應以停課、勸退等形式剝奪學生學習權利。一定要給予學生勒令退學、開除學籍處分,除了走校內程序之外,還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目前,這些程序是否走完還有待明確。
法律人士建議可以行政訴訟
△一些學校貼出不玩手機的標籤
實際上,類似的事情還不止出現在滄州一地。廣西、江西等地之前都曾有學生因持有手機被學校開除的先例。事後媒體採訪校方,校方多解釋「用手機影響學習環境」。遇到這樣的事情,學生家長難道只能接受子女被勸退嗎?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認為,依照教育法的授權,滄州市第一中學在行使作出勸退或變相開除學籍處分時,應該具有合法性與合理性。滄州市第一中學僅因為學生攜帶或使用手機就勸退或變相開除學籍,於法無據,沒有法律法規規定攜帶或使用手機行為屬於應該開除學籍、剝奪受教育權的行為。在合理性上,要求行使權力的部門在達到管理目的的情況下,儘量減少傷害,同時還要合乎情理。學校完全可以通過加強教育、加強管理等軟手段進行解決。
王殿學和熊丙奇都建議,對於這一處分,學生可提出申訴,當地教育部門應介入調查。「被勸退的學生可向行政部門申訴,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對學生使用手機應該正確引導
目前,事情還在調查之中。但不管結果如何,高中生是不是可以帶手機到學校上課,在應試教育的背景下,這是一個爭議性比較大的問題。支持帶手機的人認為,信息化時代,手機已成為生活必需品,很多新觀點、新事物都來自於手機,通過手機傳播,年輕人不應該與社會脫節,適當使用手機是可以的。
但也有人認為,使用手機會讓自制力差的學生沉溺於手機遊戲而無法自拔,玩手機影響學習的例子確實不少。兩種觀點都有一定道理,但就像當初的個人電腦和網吧一樣,任何東西都需要正確引導,一刀切的做法或許並不可取。一位化學家曾說過,要認定一種物質是否有毒,主要看它的劑量。使用手機應有一定的限度,這不光對學生而言如此,對參加工作的成年人也一樣。很多家長雖然表示不能讓手機耽誤了孩子的學習,但手機最基本的聯繫功能還是應該有,不應該一味禁止。因此,合理引導、限制功能、限時使用才是比較好的方向。
本期監製/楊繼紅 主編/李浙
編輯/王興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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