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結構抗震計算原則
一般可沿兩個主軸方向分別計算地震作用,並進行抗震驗算;
有斜交抗側力構件的結構,當相交角度>15°時,宜分別考慮各抗側力構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質量和剛度明顯不均勻、不對稱的結構,應考慮水平地震作用的扭轉影響,同時應考慮雙向水平地震作用的影響;
不同方向抗側力構件的共同構件,考慮雙向水平地震作用的影響;
8和9度的大跨度、長懸臂結構、高聳結構,9度時的高層建築,應考慮豎向地震作用。
2 抗震計算方法的規定
高度<40m,以剪切變形為主且質量和剛度沿高度分布均勻的結構,以及近似於單質點的結構,可採用底部剪力法;
其它的建築,宜採用振型分解反應譜法;
特別不規則的建築,甲類建築及特高層建 築宜採用時程分析法作補充驗算。
3 截面抗震驗算
3.1 效應的基本組合
重力荷載、水平地震、豎向地震、
式中 分項係數
3.2 截面抗震驗算
截面強度驗算表達式
4 結構抗震變形驗算
兩部分:
多遇地震作用下結構的彈性變形驗算。罕遇地震作用下結構的彈塑性變形驗算。
4.1 多遇地震作用下結構的抗震變形驗算
目的:避免建築物的非結構構件在小震下出現破壞,保證小震不壞。
驗算公式
4.2 罕遇地震作用下結構的抗震變形驗算
目的:防倒塌,保證大震不倒
驗算方法:進行結構薄弱部位的彈塑性變形驗算
結構的受剪薄弱樓層:結構的彈塑性變形集中的某一層,或幾層,稱為薄弱樓層。
薄弱層的位置:當結構的剛度和屈服強度係數 沿高度分布均勻時,結構薄弱層可取底層。
當剛度和屈服強度係數分布不均勻時,結構的薄弱層在屈服強度係數最小的那一層,及相鄰層對較小的那層。
彈塑性變形驗算
薄弱層層間彈塑性位移計算
驗算:
彈塑性位移增大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