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4日 10:22,楊先生發起對nice的投訴。截止發稿前,nice有效投訴178次。
楊先生向公益性消費投訴平臺21CN聚投訴反映:「從nice平臺上買了雙鞋,還沒開始穿又從該平臺轉手賣掉了,鞋未穿過一次,賣鞋時候交付了保證金68.3元,將鞋寄往平臺後,好幾天平臺給的結果是沒過驗,鞋有穿過的痕跡,扣除保證金68.3元,同時將鞋寄回,我找客服理論,客服一直在唐塞,因為鞋沒穿過一次,如果有問題就說明他們將鞋賣給我的時候就是有問題的,那為什麼當時過驗了。我讓客服提供當時我買鞋的照片,她提供不了。當時賣我的時候可以過驗,為什麼我轉手低價出售的時候卻無法過驗?請聚投訴平臺公證!如果是鞋的問題,那麼把本次的保證金68.3元退我,同時退我當時的購鞋款1693元,及往返運費約40元,共計1801.3元,鞋我原路寄回給平臺,同時向我道歉。」
2019年12月14日 16:10,楊先生補充表示:「不僅僅是扣除保證金這麼簡單,他們覺得我的鞋有問題直接返回給我還發順豐到付,也就是說我還要出一次運費,而且我不知道一旦籤收了他們會怎麼做,所以我向客服申請這雙鞋先不要寄回,待處理結果出來以後再說,客服說必須寄回,那我為了保證我不被再次誣陷只能選擇拒收。請投訴平臺公證!」
投訴詳情:Nice鑑定有問題,隨意扣除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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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從投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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