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招生行為,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對全市2020年高中招生考試工作提出「十條禁令」要求,具體如下:
01 嚴禁買賣、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02 嚴禁在招生平臺外招生、超計劃招生、未經批准擅自跨區域招生;
03 嚴禁買賣生源或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當手段惡性搶拉生源;
04 嚴禁發布虛假招生宣傳或未經教育主管部門許可的自主招生簡章,不得擅自表態提前錄取考生;
05 嚴禁高中學校以任何形式進入初中學校進行宣傳;
06 嚴禁學校和教師對初中畢業生封鎖有關招生信息、幹預學生填報志願;
07 嚴禁高中學校向初中學校、個人支付招生費用,或任何組織及個人向招生學校索要收受經費、實物;
08 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09 嚴禁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不得為違規跨區招收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10 嚴禁已錄取的考生無理由退檔,對佔用錄取學校招生計劃而未按錄取學校規定時間要求報到註冊的,市教育局中考辦將進行退檔處理,退檔後考生只能參加下一批次錄取。
各地、各相關學校要建立招生方案、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和招生結果公示制度,暢通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市級舉報電話:07242441986。
對嚴重違規違紀的個人和單位,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將立案調查,並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的責任。
來源:荊門市教育局
編輯:琳達
審核:何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