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原標題:轟動一時的「阿京騰百」商標,45件全部裁定不予註冊!(附:裁決書全文)
IPRdaily消息:2020年8月2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第30850852、30846909、30841883、30860940、30860611、30846312號「阿京騰百」商標不予註冊決定書,該決定書內容顯示,梅州新都科技實業有限公司申請的45件「阿京騰百」商標,全部裁定不予註冊。IPRdaily第一時間聯繫到了本案中京東、騰訊、百度、阿里的代理方北京品源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就本案件相關內容進行解讀,下面是解讀全文。
第一部分:案情速覽
2019年,「阿京騰百」商標一經爆出,迅速引發熱議。這個商標乍一看沒毛病啊,沒有在先近似商標,只是剪貼拼合了四家知名企業阿里、京東、騰訊和百度的首字,為什麼不能註冊呢?所以梅州的一家公司於2018年05月11日向商標局提交申請了「阿京騰百」商標,且是45個類別全部申請。
經查詢,這45件「阿京騰百」商標中,第一批初審公告時間為2018年11月20日。第二批初審公告時間為2018年11月27日。
(來源「中國商標網」)
商標初審公告時間是3個月,這樣算下來,2019年2月20日,第一批「阿京騰百」商標初審公告期屆滿,2月27日,第二批也會初審公告期屆滿。
如果「阿京騰百」商標成功註冊,並在市場上使用,將嚴重影響阿里、京東、騰訊、百度四家的品牌形象。
監測到「阿京騰百」商標之後,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京東叄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四巨頭迅速行動,共同委託北京品源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為代理方對45件「阿京騰百」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
接到委託後,代理方成立了「阿京騰百」商標異議案件工作小組,對案件的爭議焦點進行論證分析,最終於2019年2月18日向商標局提交了45件商標異議申請。
(來源「中國商標網」)
第二部分:搶註「阿京騰百」商標,影響幾何
從商標註冊的專業角度分析,「阿京騰百」商標雖然通過審查進入初審公告,但並不代表這件商標沒有任何問題。眾所周知,阿里、京東、騰訊和百度是全球知名企業,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阿京騰百」商標在如今的網際網路社會環境下,具有明顯的傍名牌搭便車的意圖,極易產生《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指的其他不良影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商標標誌或者其構成要素可能對我國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屬於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的「其他不良影響」。
該案中,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認為:異議人(阿里、京東、騰訊和百度)為我國四家世界級網際網路知名企業,「阿里」、「京東」、「騰訊」、「百度」是四個異議人的簡稱,也是異議人長期使用的商標,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被異議商標由異議人簡稱(商標)的首字組合而成,被異議人同時在45個商品服務類別上申請註冊「阿京騰百」商標,且未提交證據證明其具有合理的使用意圖。因此認為被異議人具有不正當利用異議人市場聲譽的故意,其申請註冊被異議商標的行為有損於公平競爭的秩序,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依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三十五條規定,裁定被異議商標不予註冊。
最終,歷時一年零六個月,「阿京騰百」商標異議案所涉及的45件商標,全部不予核准註冊。
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針對具有故意及不正當利用他人市場聲譽的、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的行為均不予註冊,本案裁定結果充分體現了國家對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力度在不斷提升!
第三部分:面對惡意「傍名牌」,怎麼辦?
商標是附著在商品/服務上進入公共領域的商業標誌,除了承載企業商譽之外,還自覺或不自覺地負載著一定的價值傳揚和文化傳播功能。本案被異議人申請被異議商標,具有明顯打擦邊球,製造營銷噱頭的故意,且吸引公眾關注的行為本身也容易對公共秩序、營商文化、社會道德風尚產生不良影響。
通過本案,可以看出國家知識產權局為維護社會公眾的合法利益,打擊商標惡意註冊的堅定決心。對於任何企業而言,應該樹立起明確的品牌意識,注重商標保護,對於傍名牌、搭便車的惡意行為,要迅速採取法律措施,積極維權。
結語
近年來,市場上不少的人另闢蹊徑,通過剪裁拼湊一些知名商標而形成不同的商標名稱,如「京淘亞馬」、「淘拼京」和「阿里恆大」等。隨著智慧財產權商業價值的日益凸顯,企業應進一步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把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融入到日常經營中,最終實現智慧財產權價值最大化。同時奉勸那些企圖「傍名牌」的人,腳踏實地做品牌才是正道。
附裁決書:附件1-附件6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