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醫酷」與「優酷」、「優衣庫」兩者有什麼關係呢?答案等下揭曉!
前段時間,我們看過一件案例是關於「阿京騰百」商標,這個商標你乍一看去並沒啥毛病,但是你細品,「阿京騰百」結合了我國四家知名企業,阿里、京東、騰訊和百度的首字。
這個案例跟我們今天說的「優醫酷」正是一樣,這類拆分創新組合的商標,有不少人去嘗試,甚至還有不少人註冊成功。
第22212331「優醫酷」商標在2016年12月12日由一家醫療科技公司申請註冊的,且被用在第41類,輔導(培訓),教育,組織文化或教育展覽,為娛樂組織時裝展覽,出借書籍的圖書館等服務上,專用權期限至2028年1月27日。
「優酷」在面對這位「好兄弟」的時候當然坐不住了,在2019年6月27日,優酷對其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
而近日,有關「優醫酷」商標的審判結果出來了。
申請人優酷表示:
爭議商標與申請人在先申請註冊的第5236725號「優酷」商標、第5939386號「優酷 YOUKU 世界都在看」馳名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二)構成使用在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易造成混淆誤認。
同時也是對上述馳名商標的複製和模仿,容易導致申請人的利益受到損害。
被申請人申請註冊爭議商標的行為不存好意,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的質量和產地產生混淆與誤認,擾亂市場秩序,產生不良的影響。
經審理:本案中,申請人提交的證據顯示其引證商標一、二經過其宣傳和使用,已經具有較高知名度。
爭議商標核定使用的教育等全部服務與引證商標一、二核定使用的文娛活動等服務在消費對象、銷售渠道等方面存在密切聯繫,屬於類似服務。
爭議商標為純文字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在文字構成、呼叫上相近,若共存於市場,使用在類似服務上,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已構成2013年《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的使用在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故判決,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
通過這個案件我們可以看出,搶先申請商標很重要,只有及時註冊商標,做好商標布局,才能在遇到他人搶註或侵權問題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給他人留有可趁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