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1日2月1日上午10點,秦強多次給哥哥秦毅打電話,但對方一直不接電話,有急事的秦強直接趕到位於湖北省十堰東城路張家橋新村的哥哥家中,然而推開門後,眼前的一幕卻讓秦強嚇得當場癱倒在地。
房內亂成一團,哥哥、大嫂以及6歲的小侄女全都倒在血泊中,秦強見狀立即撥通了報警電話,警方接到報警電話後火速趕到現場,經調查發現房內的門窗完好,說明死者與犯罪嫌疑人應該認識,而且從死者身上的刀傷來看,兇手很有可能從事過屠宰工作,根據這個線索,警方對死者的生前社會關係、各種家庭相關情況進行了長時間的走訪,終於在對死者父母進行詢問時發現了一個關鍵的線索。
秦毅的父母向警方反映,案發前一天,秦毅曾跟他們說廚師要來,根據這個線索,警方鎖定兩個死者曾僱傭過的廚師,經過排查,其中一個被排除,只剩下一個叫做郭恆清的廚師,然而就在警方趕到郭恆清家中進行調查時,卻收到一個消息:郭恆清跑了。警方對郭恆清家裡進行證據提取,果然在郭恆清家的一個襯衣盒子發現一枚血手印,經鑑定該血手印DNA與死者秦強一致,警方認定郭恆清就是該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雖然確定了兇手的身份,但這個郭恆清就像人間蒸發一樣,從此消失在警方的視野中,警方一直沒放棄對郭恆清進行追捕,但這一找就是整整11年,2010年6月8月初,警方發現郭恆清的同學鄒某給郭恆清的父母捎了一封信,這一線索立即引起了東嶽公安分局的警覺,警方認為鄒某一定知道郭恆清的下落,於是對其進行審訊,並從鄒某口中得知郭恆清如今已經改名唐虎山,而且正在遼寧營口監獄服刑。
得知這個訊息之後,警方立即趕往遼寧,並將其押解回十堰,經過6次審訊,郭恆清終於承認了犯罪事實,並將實情全盤託出,原來整起案件的起因僅僅只因為300塊錢。事情的始末是這樣子的:
1998年春節前夕,郭恆清經營的舞廳賠錢太多垮了,因為當時他正談著女朋友,手頭上沒錢,這時他突然想起前老闆秦毅還欠著他300塊錢,為了追回這300塊錢,郭恆清來到十堰,秦毅得知郭恆清找他,帶著郭恆清在附近一個酒店吃飯,飯後兩人在家裡聊了會天。
郭恆清原本想向秦毅討回300塊錢欠款,後來看到秦毅家裝飾奢華,聊著聊著,他索性向秦毅提出借1000元的請求,原本看上去盛情款待、好客爽快的秦毅一聽說這夥計是來借錢的,臉色一變,連忙各種推脫婉拒,又是哭窮又是表示十分為難的樣子。
郭恆清心想1000元借不到就借不到了,之前的300元欠款怎麼也得討回來,秦毅說給可以,不過得拿欠條來看一下,郭恆清心裡咯噹一下,突然說欠條丟了,秦毅一聽欠條沒了,立馬得意洋洋說我確實欠你300塊錢,但你欠條都丟了,死無對證,我也想幫你,但沒有辦法。
郭恆清懇求說:「實在不行,前面的300沒了就沒了,能不能再借我300。」秦毅不肯,還說自己一會兒還要去收租,先回房睡了,沒空再跟郭恆清掰扯。郭恆清一個人在客廳看電視,想著自己大老遠腆著臉來一趟,不容易,秦毅有錢也不肯借他,越想越生氣。
過了一會兒,等秦毅睡著後,郭恆清揣了一把鐵錘,進入秦毅房間想偷他錢包,可沒想到從秦毅口袋掏錢包的時候,口袋裡的鑰匙滑出掉在地上,把秦毅驚醒,郭恆清原本做賊心虛,驚慌之下就拿起鐵錘將秦毅砸死,一不做二不休,郭恆清隨後又將秦毅的妻子和6歲的女兒殺害。
隨後,郭恆清逃跑,1999年3月份,郭恆清的同學鄒某借來唐虎山的身份證,由於郭恆清與唐虎山的身份證相貌極為相似,因此郭恆清用著唐虎山的身份證一直沒被抓住,此後郭恆清逃到深圳,並在當地認識一位廢品收購站的老闆,從此當上一名打手。
200年,郭恆清利用手上的積蓄,開了一家頗具規模的酒店,2008年,郭恆清因涉黑以及與人鬥毆被判了4年。在監獄服刑期間,郭恆清給同學鄒某寄了一封信,並讓其轉交給郭恆清父母。結果時隔11年,警方因為這一封信,這才將郭恆清一舉抓拿歸案。鄒某以及郭恆清父母也因為包庇罪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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