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科技的進步使得很多東西都變得非常方便,其中的指紋識別技術更是方便快捷。它可以直接指紋識別就付款買東西,也可以指紋識別開手機,甚至警察靠著指紋就可以抓到兇手。其實不由得想到古裝電視劇中,人們經常按指畫押,但古代又沒有現代的科技技術,按指畫押有用嗎?
指紋也叫做手印,是表皮上突起的紋線。指紋大家都有,但是都不相同,根據現代科學家的檢測來看,指紋的重複率大概只有150億分之一,所以也這是人體身份證。一般來說,指紋在胎兒在母體內待到三四個月的時候就會出現了,在兒童時期會有些變化,直到十四歲就開始定型。指紋形成之後一般不會改變,除非是植皮或者嚴重到表皮的最下層的損傷。
到了現代,基本上指紋都已經被廣泛應用在案件上了,在國外也是近現代就使用了。1892年的夏天,阿根廷的內科愜阿小鎮上發生了謀殺案,一位婦女來報案說她的兩個孩子,當時小男孩六歲,小女孩四歲,被人用石塊砸破腦袋死了。這位名叫弗朗西斯卡的婦女當時是單身,她說在小鎮上有一個叫維拉斯奎的人曾經追求過她,不過被她拒絕了,在事發當天她還看見維拉斯奎慌亂地從他家跑出來。
而維拉斯奎被抓之後怎麼都不承認這件事,並且他還有不在場的證明。警長就再次去案發現場查探,什麼也沒有發現,最後快要走的時候他看到了門上有一個帶血的手印。當時警察局還有一個叫沃塞蒂系的警察,這個警察當時在研究人類的指紋差異,於是警長就把這個指紋想辦法鋸了下來帶回去。沃塞蒂系反覆研究,先把維拉斯奎叫過來對應一下,發現不是他的手印。警長們思考過後把弗朗西斯卡叫了過來,結果讓所有人大吃一驚的是這是她的手印。
事情是弗朗西斯卡做的,她有了一個情夫,但是這個情夫嫌棄她的兩個孩子,於是她就把這兩個親生孩子殺死。經過這次案件的經驗與鼓舞,沃塞蒂系繼續開始研究,並且將研究結果寫成了《指紋學》。阿根廷的警察也開始用指紋開進行破案,全世界範圍內也開始普遍使用。
但其實指紋破案早在兩千年的中國就已經有了,戰國末年到秦始皇時期,就有人員發現了指紋的獨特性。雲夢睡虎地出土了一份秦簡記載了一個挖洞進房盜竊的現場,秦簡寫道:"內中及穴中外壤上有膝,手跡,膝,手各六處."就是說那個時候已經有人把手印算在現場的證據之一。到了唐代的時候,指紋已經廣泛應有自愛文書契約上,宋代的時候就開始成為刑事案件的重要物證。
不止中國,四大文明古國之一的古巴比倫也在很早之前就利用指紋來鑑別人的身份。而指紋能夠識別身份是因為它「各不相同、終生不變」的特徵,第一指紋是完全不一樣的,一個人跟另一個人的指紋絕對不一樣。還有就是人的指紋有了之後就再也不會發生改變,人長大之後,只不過是指紋也跟著長大,但指紋的紋形、紋數都是不會發生變化的。古人發現了這兩點,所以就將指紋應用在刑事案件上。
參考資料:《封診式 穴盜》、《指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