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是屬於價值會不斷降低的商品,汽車使用時間越長期價值就會越低。如果汽車是屬於公司購買的,還會涉及到折舊費的問題,折舊屬於會計的概念指的是資產價值的下降,那麼剛買的新車被撞如何索賠折舊費?下面由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
一、什麼是折舊費
折舊費,會計上的金額,通常按資產原來成本的固定百分比來計算,該金額須定期記入支出帳內或從總收入中扣除,以彌補該資產的貶值。
二、剛買的新車被撞如何索賠折舊費
購買的新車被撞,車主除了可以要求責任方承擔處理新費用外,還可以主張新車的折舊費。雖然目前的法律對此還沒有明確的規定,但車輛發生碰撞造成的貶值,是不爭的事實。根據民事賠償公平、公正的原則,車主應該獲得賠償。
事故發生後,車主應立即報警並通知保險公司。因現場定損可能不太全面(大多為肉眼能看到的、車輛表面的損失),最好將車送到修理廠,對車內部結構做一次全面定損,並註明所造成的車損由本次事故造成。
然後,向法院認可的權威部門申請技術鑑定,計算出車輛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折舊損失,再向事故發生地或責任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要求責任方賠償折舊費。
三、交通事故索賠程序概述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籤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籤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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