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 國家海洋局關於印發廣東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

2020-12-23 廣東省人民政府網

廣東省人民政府 國家海洋局關於印發

廣東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

總體規劃的通知

 

廣東省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國家海洋局局屬有關單位:

  為認真落實國家生態安全政策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的重大改革部署,按照國家海洋局關於開展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試點工作安排,廣東省人民政府組織編制了《廣東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以下稱《規劃》),現印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要求,請一併貫徹執行。
             一、我國海岸帶資源豐富,區位優勢突出,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安全格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編制和實施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陸海統籌,加快建設海洋強國的重要舉措,是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加快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維護生態安全、建設美麗中國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的有力抓手。廣東省各地、各部門要以《規劃》的編制實施為契機,加強陸海統籌和海岸帶綜合管理,促進海洋資源環境保護與產業轉型升級和開放型經濟發展相互結合,拓展藍色經濟空間,打造沿海經濟帶,形成新的增長極,推動廣東海洋強省建設,並為編制和實施全國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積累經驗。
             二、《規劃》實施要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的總體要求,堅持陸海統籌,重視以海定陸,構建陸海一體、功能清晰的海岸帶空間治理格局;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強化溼地保護和恢復,堅守海洋生態紅線區面積佔管理海域面積比例的生態功能保障基線,建立陸海聯動汙染防控的新機制,實施流域環境和近岸海域綜合治理,確保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的環境質量底線;堅持集約利用、綠色發展,精細化管控海岸線,堅守自然岸線保有率的自然資源利用上線,全面實施圍填海限批,建立區域集約節約用海新模式;堅持改革創新、綜合管控,以推進空間治理制度體系建設為突破口,建立海岸帶地區協調發展新模式和綜合管理新機制;堅持依法行政、常態督察,推進省級海岸帶管理立法工作,嚴格執法和督察考核相結合,用最嚴密的法治保障海岸帶可持續發展。
             三、廣東省負責《規劃》實施工作。廣東省海洋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規劃》有序實施,創新海洋綜合管理機制和模式,研究部署重大事項。有關地級以上市、縣(市、區)政府是本地區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充實工作力量,認真做好《規劃》實施工作。省政府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專項規劃與《規劃》的銜接,嚴格落實《規劃》指標和任務,到2020年海洋生態紅線區面積佔管轄海域面積比例28.07%,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大於等於35%,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大於等於85%,近岸海域水質優良面積比例大於等於85%。省海洋與漁業廳要切實履行海洋綜合管理和海岸帶空間治理統籌協調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劃》實施方案,開展跟蹤分析和監督評估,總結試點經驗。
             四、國家海洋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推動和指導《規劃》實施,在規劃試點和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積極支持。國家海洋局戰略規劃與經濟司作為試點工作的聯絡部門,負責與廣東省有關部門溝通銜接,及時掌握《規劃》實施進展情況,組織省際交流,推廣試點成果經驗。
             五、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在《規劃》實施過程中做好組織協調,強化責任落實,涉及到中央事權的事項要主動與國家主管部門對接,特別是涉及重大工程項目要按照規定程序和渠道另行報批,共同推進《規劃》實施和試點工作。
             《規劃》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國家海洋局

2017年10月27日

 

廣東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

 

廣東省人民政府 國家海洋局

2017年10月

 

目 錄

 

前 言8

第一章 總體要求9

  第一節 基礎條件9

  第二節 機遇與挑戰11

  第三節 指導思想13

  第四節 基本原則14

  第五節 總體格局15

  第六節 規劃目標16

第二章 嚴格海岸線管控19

  第一節 海岸線分類分段規劃19

  第二節 加強海岸線功能管控22

第三章 協調海域與陸域功能對接25

  第一節 海陸主體功能對接25

  第二節 優化利用城鎮空間27

  第三節 科學管控建設用海空間29

  第四節 加強海島功能管控32

  第五節 保障特殊用海需求33

第四章 優化海岸帶空間格局34

  第一節 構建海岸帶基礎空間格局34

  第二節 嚴格實施空間界限管理38

  第三節 形成陸海統籌的總體空間架構41

第五章 構建海陸生態屏障48

  第一節 構建生態網絡48

  第二節 提升區域生態服務功能52

  第三節 加強陸地海洋汙染防治和環境監管55

  第四節 創新生態產品供給方式60

第六章 統籌海岸帶基礎設施建設與產業發展62

  第一節 統籌陸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62

  第二節 加快廣東濱海生態公路建設66

  第三節 統籌海域與陸域產業發展68

第七章 推動灣區發展73

  第一節 柘林灣區73

  第二節 汕頭灣區76

  第三節 神泉灣區79

  第四節 紅海灣區81

  第五節 粵港澳大灣區84

  第六節 海陵灣區90

  第七節 水東灣區92

  第八節 湛江灣區95

第八章 保障措施99

附表1 沿海地級以上市海岸線分類分段統計表104

附表2 沿海地級以上市「三區」劃分統計表106

附表3 沿海地級以上市「三生空間」劃分統計表108

附表4 禁止開發無居民海島名錄110

 

前 言

 

  廣東是海洋大省,因海而興、因海而富,廣東經濟具有明顯的海洋經濟特徵。廣東省海岸帶是陸海一體化發展的核心區域,決定著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布局。
             為認真落實國家生態安全政策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的重大改革部署,按照國家海洋局關於開展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試點工作安排,廣東省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完成《廣東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總體規劃》。
             本規劃所稱海岸帶區域範圍,涵蓋廣東沿海縣級行政區的陸域行政管轄範圍及領海外部界線以內的省管轄海域範圍,並將佛山部分地區和東沙群島納入。規劃總面積11.81萬平方千米,其中陸域5.34萬平方千米,海域6.47萬平方千米,海島1963個,涉及地級以上市15個,縣(市、區)56個,鎮(鄉)727個,人口約7000萬。
             本規劃是廣東省海岸帶保護和利用的總體性、基礎性、約束性規劃,是進一步做好海洋綜合管理的重要政策依據,是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工作指南。
             規劃期為2017至2025年,目標年分為2020年、2025年兩個階段,遠期展望至2030年。

 
第一章 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作出的「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為統領,積極應對廣東省沿海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新機遇與新挑戰,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謀劃,科學確定廣東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格局和主要目標。

 
第一節 基礎條件

 

  自然條件優越,發展潛力巨大。廣東省地處亞熱帶,氣候特徵鮮明,降水充沛,水系發達,植被茂盛。海岸帶陸域地形地貌以平原為主,腹地廣闊,濱海景觀眾多;海岸線漫長,灘涂廣布,海灣優良,島礁眾多,海洋生物及礦產資源豐富。大陸海岸線長4114.3千米,居全國首位。擁有海島1963個,數量位居全國第三;優良深水港灣200多個;優質濱海沙灘超過170處;南海擁有魚類1200多種;南海可開採石油儲量達5.8億噸、天然氣6000億立方米,南海北部天然氣水合物(可燃冰)資源儲量約15萬億立方米,海洋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非常豐富。
             區域經濟實力雄厚,海洋產業結構逐步優化。2016年廣東省地區生產總值達7.95萬億元,總量連續28年居全國首位;海洋生產總值達1.59萬億元,佔全國海洋生產總值比重超過20%,佔廣東省地區生產總值的1/5,連續22年居全國首位。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等國家級重點平臺,茂名濱海、中山翠亨、汕頭海灣、惠州環大亞灣等一批沿海省級新區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引擎。一批各具特色的沿海地區開發區和工業園區陸續建設,其中國家級開發區24個,省級開發區54個,分別佔廣東省同級開發區數量的72%、41%,產業集聚效應凸顯。2016年海洋三次產業比例為1.8∶41.8∶56.4,海洋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先進位造業、新能源等新興產業規模逐漸壯大。開發性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的力度不斷增大,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授信廣東550億元。
             生態環境總體良好,保護成效顯著。2016年,廣東省PM2.5、PM10年均濃度均同比下降5.9%,空氣品質優良率位居全國前列;國考地表水斷面水質優良率80.3%;廣東省近岸海域水質大部分清潔或較清潔。生態系統類型多樣,紅樹林、珊瑚礁、海草床和上升流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廣布,宜林海岸線綠化率達94.6%。建立各類保護區182處,面積約2.7萬平方千米,其中海洋類保護區58處,數量、面積均居全國前列。率先開展美麗海灣建設,海灣整治修復和生態島礁建設初見成效。
             基礎設施不斷完善,新型城鎮化紮實推進。高速公路、高快速鐵路、機場、港口等交通基礎設施不斷完善。2016年,廣東省沿海港口碼頭泊位2811個,其中萬噸級碼頭泊位301個,港口貨物吞吐量14.9億噸,以珠三角為核心的廣東沿海港口群已初步建設成為亞太地區最開放、最便捷、最高效、最安全的物流中心之一。港珠澳大橋、深中通道、虎門二橋等一批重大涉海交通基礎設施項目順利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不斷推進,基礎設施和公共安全體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務水平顯著提升,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第二節 機遇與挑戰

 

  21世紀是海洋世紀,隨著陸域資源、能源和空間壓力與日俱增,經濟發展的熱點逐步由陸地轉向海洋。
             一、發展機遇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出了建設海洋強國、拓展藍色經濟空間、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一帶一路」建設等重大戰略部署。黨的十九大提出「堅持陸海統籌,加快建設海洋強國」,對海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7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省作出了「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為廣東省推進陸海統籌、拓展發展空間帶來了歷史性發展機遇。
             廣東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建設海洋經濟強省,打造沿海經濟帶,拓展藍色經濟空間」,「科學開發海洋資源,強化自然岸線保護和修復,建設美麗海灣和貫通東西兩翼的濱海旅遊公路,建成富有魅力的藍色海洋景觀帶」。2017年第10次省委書記專題會議研究海岸帶工作,指出廣東是典型的以沿海經濟帶動區域發展的省份,海岸帶功能布局決定著整個經濟布局,必須把海這篇文章做好,把海岸帶規劃好,為推進規劃編制和實施創造了政策環境。
             二、面臨挑戰

  廣東省海岸帶保護與利用雖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亟待解決的問題:

  統籌不夠。海陸分治、海陸脫節,陸海統籌不夠,海岸帶規劃功能不清。缺乏陸海統籌的總體空間布局、產業布局、環境保護等規劃。省有關職能部門多頭管理和管理缺位並存,尚未有綜合的海岸帶法律法規或規章,缺乏強有力的協調機制,未能高效保護與利用海岸帶。
             開發粗放。海岸帶開發利用方式粗放低效、碎片化,海岸線低效佔有、無序圈佔浪費較為嚴重。一些地方不合理的開發擠佔了沙灘、溼地、防護林,部分地區低效開發,導致局部景觀碎片化;有些岸段建築物密度過高且離岸過近,不僅影響了景觀的協調性,而且損害了海岸帶功能的正常利用;圍填海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環境堪憂。海洋特色生態系統和漁業資源衰退,局部區域生態系統功能下降,部分近岸海域環境汙染嚴重,海岸帶生態環境壓力日益增大。2016年廣東省監測的代表性入海排汙口37.3%超標排放,納入監測的入海河流全年向海排放汙染物約227.3萬噸。廣東南海北部大陸架底層漁業資源密度已不足上世紀70年代的1/9,紅樹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衰退嚴重。廣東省約有21.6%的海岸線遭受不同程度的侵蝕,部分功能退化喪失,風暴潮、赤潮等海洋災害頻發。
             

第三節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作出的「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為統領,認真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的《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圍填海管控辦法》《海域、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的意見》《關於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關於完善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見》等重大改革部署,堅持陸海統籌,突出保護優先、節約優先、綠色發展、改革創新,實施基於生態系統的海岸帶綜合管理,優化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空間格局,強化海岸線分類分段管控,嚴守生態紅線,築牢生態安全屏障,努力把廣東省海岸帶打造成為宜居、宜業、宜遊的黃金海岸帶和美麗怡人的家園,發揮海岸帶對區域經濟社會的引領和支撐作用。

 
第四節 基本原則

 

  以海定陸,陸海統籌。依照海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主體功能統籌謀劃陸域開發布局和強度,協調匹配海陸主體功能定位、空間格局劃定、開發強度管控、發展方向和管制原則設計、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促進海陸一體化發展和保護。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生態就是生產力的理念,深化海岸帶資源科學配置與管理,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和汙染防治,維護生態系統健康。按照海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生態保護需求,以海岸帶生態安全為出發點,加強海陸環境整治和災害防護,建設美麗海岸帶。建立產業負面清單,提高環境準入門檻,實現海岸帶經濟可持續發展。
             因地制宜,節約利用。將海岸帶作為重要的戰略性資源,發揮海岸帶地理區位優勢,因地制宜,統籌保護海岸帶生態環境。更加珍惜和節約利用海岸帶資源,改變海域開發利用中以單純獲取土地為目的的粗放開發方式。
             以人為本,人海和諧。基於公眾對海岸帶資源環境的全面需求,將海岸帶保護利用與促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與改善居民生產生活條件相結合,與提高防災減災能力相結合,通過提升海岸帶公共服務功能,塑造海岸帶文化特色,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第五節 總體格局

 

  基於廣東省海岸帶自然資源稟賦和承載能力、產業基礎和發展潛力,以海岸線為軸,構建「一線管控、兩域對接,三生協調、生態優先,多規融合、灣區發展」的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總體格局,逐步實現陸海統籌。具體如下:

  一線管控、兩域對接。「一線」是指海岸線,海岸線是連接海陸功能的紐帶。本規劃以岸線功能為基礎,按照《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將廣東省大陸岸線劃分為優化利用、限制開發、嚴格保護三種類型,實施分類分段精細化管控。「兩域」是指陸域和海域,以海岸線為軸,統籌規劃岸線兩側功能和需求,把陸地主體功能區規劃與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有效銜接。優化城鎮空間布局,推進土地利用集約高效,建立實施海岸建築退縮線制度。推進政府主導的集中集約用海,優化建設用海空間布局,推進生態用海、生態管海。整體推進海陸經濟產業發展和示範,實現兩域對接。
             三生協調、生態優先。依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空間開發適宜性,規劃確定海岸帶「三區三線」基礎空間格局,推動形成海陸協調的生態、生活、生產空間總體架構。生態優先就是要實施以生態系統為基礎的海岸帶綜合管理,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制度,推進環境治理、生態修復、美麗海灣和生態島礁建設,加強海陸保護區建設,構建海岸帶藍色生態屏障,保障區域生態安全。
             多規融合、灣區發展。充分發揮規劃的總體性、基礎性、約束性作用,做到「一張圖」管控海岸帶。以灣區為單元,按照區位及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統籌珠三角和粵東、粵西兩翼的協調發展,提升灣區發展水平,明確產業發展、城市建設和生態保障要求,構建各具特色、功能互補的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新格局。
             

第六節 規劃目標

 

  到2025年,海岸帶地區生產要素配置和產業結構日趨優化,科技支撐和創新引領能力進一步增強,灣區發展和構建開放型經濟體製取得重大成果,沿海地區建成為廣東最美麗、最有魅力的地方,實現「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的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具體如下:

  形成極具創新活力的黃金海岸帶。積極推動中國南部藍色經濟帶發展,中新(廣州)知識城、橫琴新區、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南沙新區、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等一批對外合作重大平臺建設有新提升。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海洋經濟發展方式有新轉變,海洋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形成一批以先進位造業、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代表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聚區。海洋生產總值達到2.8萬億元,年均增長率約6.5%。

  形成極具魅力的品質生活海岸帶。將廣州、深圳建設成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將珠海、汕頭、湛江建設成為區域性海洋中心城市,打造一批海洋特色小鎮和特色漁村,初步建成藍色優質生活圈。以建設海岸帶觀光廊道、「陸-海-島」立體旅遊網為抓手,初步形成環境優美、風景秀麗的藍色海岸風情帶。
             形成灘淨灣美的藍色生態海岸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嚴守生態紅線,實施藍色海灣、生態島礁、「南紅北柳」等重點工程。加強海洋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切實提高災害防範能力,完善海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初步建成海岸帶安全屏障。
             

註:(1)海洋特色小鎮包括漁業特色小鎮、海島特色小鎮和其他海洋特色小鎮;(2)地區生產總值統計範圍為沿海市和佛山市;(3)海岸線整治修復長度為自2011年以來的累計值。

 
             到2030年,形成科學合理的海岸帶保護與利用格局,基本建成生態優良、功能優化、城鎮優美、創新引領的世界級大灣區,將廣東沿海建成為全國乃至全球最美麗、最有魅力、最有活力的海岸帶地區之一。

 
第二章 嚴格海岸線管控

 

  海岸線具有重要的生態功能和資源價值,是發展海洋經濟的前沿陣地。以海岸線這條海陸分界線為軸,以分類分段功能管控為抓手,實現精細化管理,協調海域陸域功能對接,提高海岸帶空間治理能力。

 
第一節 海岸線分類分段規劃

 

  根據《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以海岸線自然屬性為基礎,結合開發利用現狀與需求,將海岸線劃分為嚴格保護岸線、限制開發岸線和優化利用岸線三種類型。規劃將廣東省岸線劃分為484段,對海岸線及其兩側保護與利用實施網格化管理。
             一、嚴格保護岸線

  嚴格保護岸線針對自然形態保持完好、生態功能與資源價值顯著的自然岸線以及軍事設施利用的海岸線劃定,主要包括優質沙灘、典型地質地貌景觀、重要濱海溼地、紅樹林、珊瑚礁等所在岸段。廣東省大陸海岸線共劃定嚴格保護岸線1583.6千米,佔總長的38.5%,共202段。嚴格保護岸線要按照生態保護紅線有關要求管理,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長度不減少、性質不改變。禁止在嚴格保護岸線範圍內開展任何損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態環境的活動。廣東省人民政府負責發布和定期更新本行政區域內嚴格保護岸線名錄,縣(區、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並組織實施,明確保護邊界,設立保護標識。
             二、限制開發岸線

  限制開發岸線針對自然形態保持基本完整、生態功能與資源價值較好、開發利用程度較低的海岸線劃定。廣東省大陸海岸線共劃定限制開發岸線1131.9千米,佔總長的27.5%,共129段。限制開發岸線要以保護和修復生態環境為主,為未來發展預留空間,控制開發強度,不再安排圍填海等改變海域自然屬性的用海項目,在不損害生態系統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適度發展旅遊、休閒漁業等產業;根據實際情況,對已經批准的填海項目要按照國家要求開展海岸線自然化、綠植化、生態化建設。
             以旅遊娛樂功能為主的限制開發岸線長度約29.6千米,主要分布在大鵬灣北部、黃茅海西部等;以農漁業功能為主的限制開發岸線長度約538.2千米,主要分布在大埕灣東部等;其它類限制開發岸線長度約564.1千米,規劃期內以預留為主。
             

 

  三、優化利用岸線

  優化利用岸線針對人工化程度較高、海岸防護與開發利用條件較好的海岸線劃定。廣東省大陸海岸線共劃定優化利用岸線1398.8千米,佔總長的34.0%,共153段。優化利用岸線為沿海地區集聚、產業升級和產城融合提供空間,要統籌規劃、集中布局確需佔用海岸線的建設項目,推動海域資源利用方式向綠色化、生態化轉變。提高海岸線利用的生態門檻和產業準入門檻,禁止新增產能嚴重過剩以及高汙染、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用海,重點保障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國防工程、重大民生工程和國家重大戰略規劃用海;優先支持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綠色環保產業、循環經濟產業發展和海洋特色產業園區建設用海;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用海面積控制指標等相關技術標準,提高海岸線利用效率。優化海岸線的建設項目布局,減少對海岸線資源的佔用,增加新形成的海岸線長度。新形成的海岸線應當進行生態建設,營造人工溼地和植被景觀,促進海岸線自然化、綠植化和生態化,提升新形成海岸線的景觀生態效果。除必須臨水布置或需要實施海岸線安全隔離的用海項目,新形成的海岸線與建設項目之間應留出一定寬度的生態、生活空間。
             以港口航運功能為主的優化利用岸線長度約493.6千米,主要分布在銀洲湖、陽江港、湛江港等;以城鎮工業功能為主的優化利用岸線長度約261.3千米,主要分布在汕頭港東部、交椅灣、廣海灣等;以旅遊娛樂功能為主的優化利用岸線長度約125.6千米,主要分布在大亞灣北部、水東灣北部等;以農漁業功能為主的優化利用岸線長度約185.3千米,主要分布在神泉港東部、長沙灣東部、大鵬澳、通明海南部等。
             

 

第二節 加強海岸線功能管控

 

  堅守自然岸線保有率底線,實行海岸線節約利用,改善利用方式,大力推進岸線整治修復,構建科學合理的海岸線保護利用格局。
             一、加強自然岸線保護

  堅守自然岸線保有率底線,確保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35%,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85%。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港口規劃、流域規劃、防洪規劃、河口規劃等涉及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的相關規劃,應落實自然岸線保有率的管理要求。建立自然岸線佔補平衡制度,佔用自然岸線的按佔1米補1.5米的比例進行修復整治,恢復岸線的自然和生態功能,探索建立先補後佔機制。建立自然岸線臺帳,定期開展海岸線統計調查。將自然岸線保有率要求分解至沿海(市),列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體系。國家海洋局組織開展對廣東省海岸線保護與利用情況督察,重點督察對浪費海岸線資源、損傷自然岸線、肆意改變海岸線公益用途、突破項目用海控制標準等行為監督管理不到位的情況。
             


             二、堅持岸線節約利用

  堅持節約優先,提高岸線利用效率。提高海域使用項目佔用海岸線的門檻。嚴格限制建設項目佔用自然岸線,確需佔用自然岸線的建設項目應嚴格進行論證和審批。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應明確提出佔用自然岸線的必要性與合理性結論。佔用人工岸線的建設項目應按照集約節約利用的原則,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用海控制標準。建立產業佔用岸線的投入產出和使用長度控制性標準,提高岸線投資強度和利用效率。優化岸線利用方式。建設項目利用岸線應優先採取人工島、多突堤、區塊組團等布局方式,離岸離島圍填,增加岸線長度,減少對水動力條件和衝淤環境的影響。建設項目新形成的岸線應開展營造植被景觀等生態建設,促進海岸線自然化和生態化。
             三、推進海岸線生態修復

  編制海岸線整治修復五年規劃及年度計劃,明確項目清單,納入全國海岸線整治修復項目庫。結合「南紅北柳」工程,開展紅樹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恢復工程;結合藍色海灣工程,開展海岸修復養護工程;結合生態島礁工程,開展海島岸線綜合治理工程。至2020年,海岸線整治修復累計長度不低於400千米;至2025年修復累計長度不低於600千米。利用無人機、遙感等手段,強化海岸線動態監測,將海岸線利用動態監測作為海域動態監測的一項重點內容,對開發利用情況進行評價並向社會公布。海洋休閒娛樂區、濱海風景名勝區、沙灘浴場、海洋公園等公共利用區域內的岸線,未經批准不得改變公益用途,保障公眾親海空間。
             

第三章 協調海域與陸域功能對接

 

  堅持陸海統籌、以海定陸、綜合管控,對海岸帶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統籌謀劃,實現海域與陸域功能對接。

 
第一節 海陸主體功能對接

 

  按照以海定陸的原則,以海洋主體功能為基礎,通過構建總體空間結構,實施岸段分類管控,協調海陸主體功能對接,力求達到海岸帶人口、經濟、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目的。
             對海洋優化開發區域,調整相鄰陸域優化產業和人口布局。海洋優化開發區主要分布在珠三角、湛江市區和汕頭市區等。規劃對汕頭市區、珠三角和湛江市區海洋優化開發區域相鄰區域的產業和人口布局進行優化與調整,涉及面積1946平方千米。
             對海洋重點開發區域,合理安排相接陸域的臨港工業、物流和城鎮等開發空間,帶動陸域產業發展。海洋重點開發區域主要分布在汕尾市城區、陽江市江城區,以及潮州港經濟區、揭陽大南海石化工業區、深汕特別合作區、茂名濱海新區等。協調港-城-園發展關係,促進港口與城市建設的空間依託和功能互補;加強對濱海新城新區的空間管控和規劃指導,促進臨港產業園區向產業新城升級。對於海洋重點開發區域,調整相接陸域臨港工業、物流和城鎮等生活和生產空間,涉及面積312平方千米。
             對海洋限制開發區域,相應陸域禁止開展對海洋生態有較大影響的開發活動。海洋限制開發區域包括海洋漁業保障區和重點海洋生態功能區。限制陸域開發利用活動,持續推進陸域汙染防治,實施汙染物達標入海,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為保持海陸主體功能銜接一致,調整相接陸域生態和生活空間,涉及面積5941平方千米。
             對海洋禁止開發區域,協同建立陸海自然保護區,禁止相近陸域發展工業。海洋禁止開發區域包括各級海洋自然保護區、林業自然保護區涉海部分等,主要分布在惠州惠東縣海龜灣自然保護區及大亞灣水產資源保護區平海灣核心區、深圳市福田區深圳灣海洋保護區、廣州南沙區萬頃沙海洋保護區、湛江五裡南山紅樹林自然保護區、湛江廉江市英羅灣海洋生態自然保護區,通過構建相近陸域生態空間47平方千米,將海陸主體功能銜接一致。優化海豐公平大湖、深圳福田、湛江紅樹林等3個陸海國家級保護區,規範化建設惠東海龜、珠江口中華白海豚等兩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新建海陵島神前灣自然保護區和大鵬灣、茂名放雞島2個國家級海洋公園。
             

 

第二節 優化利用城鎮空間

 

  推動形成「一軸、多中心、集群式」城鎮空間結構,加強城鎮空間管控,集約節約高效利用土地,建立實施海岸建築退縮線制度,為構建藍色優質生活圈打下基礎。
             一、優化城鎮空間結構

  對接國家城鎮布局,打造「一軸、多中心、集群式」的城鎮空間結構。依託沿海高速公路和高快速鐵路為主的綜合運輸主通道,構建貫通粵東、珠三角、粵西的沿海發展主軸。以廣州、深圳為主中心,珠海、汕頭、湛江為副中心,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汕尾、揭陽、潮州、陽江、茂名為地區性中心,構建發展定位明確的「雙核多心」城鎮功能等級體系。以集群式城市群為主體形態,構築珠三角世界級灣區城市群、汕潮揭城市群和湛茂陽城市帶等城鎮組合形態。
             為促進沿海地區城鎮人口和產業的合理布局,調控廣州等超大城市,培育若干城區人口超100萬的中心城市,重點建設人口在50萬以下的小城市及小城鎮,主要吸納農業轉移人口。

 

  
             二、推進土地集約高效利用

  合理控制國土開發強度,以開發強度配置建設用地總量。堅持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大力推進集約節約用地,加快轉變土地利用方式和經濟發展方式,加強建設用地與建設用海的總量控制。
             大力提高建設用地效率。綜合調控建設用地的增量、存量、流量和效率,有效降低單位GDP用地能耗,不斷提升建設用地產出水平。積極改進用地計劃安排,優化土地供應結構。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的決定性作用,促進建設用地集約節約。
             加快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統籌推進區域存量建設用地再開發。完善存量建設用地再開發機制,推進城鎮低效用地二次開發,提升產業用地效率,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拓寬城鎮和產業的發展空間。加快推進中心城區改造提升。
             三、建立實施海岸建築退縮線制度

  建立海岸建築退縮線制度,加強海岸線相近陸域管理。海岸建築退縮線是基於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與海岸自然過程相互作用、協調的控制線,海岸線向陸地延伸最少100米至200米範圍內,不得新建、擴建、改建建築物等,確需建設的,應控制建築物高度、密度,保持通山面海視廊通暢,高度不得高於待保護主體。同時,嚴格控制退縮線向海一側及近海水域內的建設施工、採砂等開發活動。

 
第三節 科學管控建設用海空間

 

  堅持將「生態+」思想貫穿於建設用海空間管理全過程,合理控制開發強度,保障陸海生態安全,為廣東做好「三個支撐」(為全國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提供支撐)提供保障。
             一、加強省域統籌,推進海域集約節約利用

  積極探索區域集約節約用海的新模式。堅持生態優先、集約節約原則,在海岸帶空間格局基礎上,通過省域統籌,對建設用海空間進行用海總體布局和計劃安排,引導產業優化布局和集中適度開發。
             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展需求和空間開發適宜性,科學選劃集約節約利用海域。合理安排廣東自貿區、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及粵港澳大灣區等國家重大戰略規劃用海需求,引導特色產業園區向東莞濱海灣、中山翠亨、江門大廣海灣、惠州環大亞灣、深汕特別合作區、汕頭海灣、陽江海陵灣、茂名博賀灣、湛江灣等集聚發展;支持先進海洋裝備製造等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綠色環保產業、循環經濟產業等用海。
             二、更加珍惜海域資源,嚴格圍填海管控

  圍填海活動在圍填海控制線內進行,建設用海項目應嚴格限定在必須使用海域特定功能的項目範圍內,不得開展單純以獲取土地為目的的圍填海活動,引導用海離岸布局。嚴格實施圍填海「雙控」制度。圍填海面積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的控制指標,各年度圍填海面積不突破年度計劃指標。規劃期內需要安排多個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公共基礎設施、公益事業和國防建設項目用海進行集中連片開發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相關規定和技術要求,在圍填海控制線內做好用海規劃;注重生態和景觀建設,強化生態補償和保護修復措施。
             探索實施通過市場化方式出讓圍填海項目的海域使用權,發揮市場價格對項目用海規模的抑制作用,提高圍填海項目、佔用岸線及其毗鄰海域用海項目的海域使用金,以經濟手段調節用海需求,減少圍填海項目所需的用海面積。加強圍填海監視巡查,實施圍填海專項督察,嚴格圍填海執法檢查,嚴肅責任追究。
             三、多措並舉,全面推進生態用海和生態管海

  提高用海生態門檻。發揮海域使用論證和海洋環境影響評價的用海閘門作用,加強用海生態環境影響分析評估。編制用海產業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推進海域整治修復。結合藍色海灣、生態島礁等重大海域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工程,有序實現受損海域資源環境的休養生息。加快形成海洋生態補償、修復運行機制。
             定期開展海域海島資源現狀調查,動態掌握海域資源環境狀況、海洋生物資源和海洋生態系統分布及變化狀況。探索建立海域資源實物帳戶和價值帳戶。加強建設用海後評估工作,對用海的經濟社會效益、海域資源變化、生態環境影響等進行綜合評價。對已批准使用的海域,超過兩年未開發利用的,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權。鼓勵通過受損海域海島修復、港口空間資源整合等方式,將部分建設用海空間轉化為海洋生態空間。

 
第四節 加強海島功能管控

 

  建立健全基於生態系統的海島綜合管理體系,不斷強化海島生態保護,切實推進無居民海島管理,嚴格保護海島及其周邊海域生態系統,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85%,砂質岸線不減少,促進海島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加強有居民海島生態保護。廣東省有居民海島57個,面積1395.88平方千米。有居民海島及其周邊海域要劃定禁止開發、限制開發區域,保護海島沙灘、植被、淡水、珍稀動植物及其棲息地、人文和歷史遺蹟、特殊用途區域等,合理控制海島開發建設規模,禁止在海島沙灘建造建築物和設施,嚴格限制填海連島和改變海島岸線,防止海島植被退化和生物多樣性降低。
             嚴格保護無居民海島。廣東省無居民海島1906個,面積117.28平方千米。實施無居民海島用途管制制度。無居民海島原則上應劃分為限制開發區域;領海基點所在無居民海島和自然保護區內無居民海島劃為禁止開發區域,包括廣東省管轄海域內7個領海基點所在無居民海島和193個自然保護區內的無居民海島;國家戰略確定的可開發利用的無居民海島可劃為重點開發區域。分批制定和發布海島保護名錄。對重要鳥類棲息和繁育的無居民海島、生態受損和退化的無居民海島,加強保護和整治修復。強化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的生態保護約束,探索無居民海島多元化保護利用模式,明確開發利用對植被、自然岸線及其它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限制建築物和設施總量、高度和離岸距離,提高用島生態門檻和產業準入門檻。嚴格執行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制度,探索開展旅遊、工業等經營性用島市場化出讓,規範《海島保護法》實施前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的管理。
             因地制宜發展海島特色經濟。支持海島發展生態旅遊、生態養殖和休閒漁業等,開展海島海水利用示範,擴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加強海島防災減災能力建設。扶持邊遠海島發展。開展海島生態本底調查,提升海島監視監測能力,建立實施海島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

 
第五節 保障特殊用海需求

 

  (略)


第四章 優化海岸帶空間格局

 

  以生態系統為基礎,以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統籌考慮海岸線功能,劃定陸海「三區三線」,嚴格空間界限管理,控制開發強度,優化海岸帶基礎空間格局;推動形成生態生活生產融合的空間總體架構;促進陸域和海域空間的有機銜接,優化形成陸海協調一致的海岸帶空間格局。

第一節 構建海岸帶基礎空間格局

 

  以海陸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劃定「三區三線」,優化海岸帶基礎空間格局。陸域規劃生態空間、農業空間、城鎮空間面積分別為2.51萬平方千米、1.84萬平方千米和0.99萬平方千米,比例約47:34.5:18.5。海域規劃海洋生態空間、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空間和建設用海空間面積分別為3.30萬平方千米、2.74萬平方千米和0.44萬平方千米,比例約50.9:42.3:6.8。

 

 

  一、陸域「三區」
             (一)生態空間

  生態空間是指具有自然屬性、以提供生態服務或生態產品為主體功能的陸域空間。規劃生態空間2.51萬平方千米,佔規劃陸域範圍總面積的47%。禁止將生態空間生態用地用於綠化和水體、應急避難、公共文化體育或者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之外的其他用途。實施綠地、水體、景觀等生態建設的,配套建設的經營性和非經營性服務設施佔地面積不得超過總佔地面積3%,嚴格控制生態旅遊度假區開發建設密度和強度。禁止破壞區域內植被或者擅自砍伐、移植樹木。禁止捕捉、獵殺、販賣野生動物或者對其實施繁殖幹擾、棲地破壞。禁止擅自佔用河流、湖泊、溼地等水域。嚴格保護海岸防護林,在海岸災害高風險區補種沿海防護樹種,完善海岸防護林體系。
             (二)農業空間

  農業空間是指以農業生產和農村居民生活為主體功能,承擔農產品生產和農村生活功能的陸域空間,包括永久基本農田、一般農田等農業生產用地,以及村莊等農村生活用地。規劃農業空間1.84萬平方千米,佔規劃陸域範圍總面積的34.5%。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和政策,保護基本農田和耕地。鼓勵發展觀光型、休閒型農業。控制村莊發展規模,對村莊廢物廢水排放採取有效管控措施。嚴格控制農業汙染,防止汙染近海海水和地下水。
             (三)城鎮空間

  城鎮空間是指以城鎮居民生產生活為主體功能的陸域空間,包括城鎮建設空間、工礦建設空間以及鎮級政府駐地開發建設空間等。規劃城鎮空間0.99萬平方千米,佔規劃陸域範圍總面積的18.5%。合理控制區內國土開發強度,保障「一軸、多中心、集群式」格局的城鎮空間建設用地。區內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規劃,土地開發利用和各項建設必須符合規劃。大力提高建設用地效率,加快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
             二、海域「三區」
             (一)海洋生態空間

  海洋生態空間是指對維護海洋生態系統平衡,保障海洋生態安全,構建災害防禦屏障具有關鍵作用,在重要海洋生態功能區、海洋生態環境敏感區及脆弱區等海域,優先劃定以承擔生態服務和生態系統維護、災害防禦為主體功能的海洋空間。規劃海洋生態空間3.30萬平方千米,佔規劃海域範圍總面積的50.9%。

  海洋生態空間實行分級管控。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內的海洋生態空間,保護脆弱海洋生態系統、珍稀瀕危生物和經濟物種;保持自然岸線、水動力環境、水質環境、地形地貌等穩定。對於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外的海洋生態空間,在保持自然岸線、地形地貌、底質等穩定的基礎上,經相關管理機構批准,可在限定的時間和範圍內適當開展觀光型旅遊、科學研究、教學實習等活動,以及依法批准的其他用海活動。海洋生態空間應實施動態監測制度,及時掌握和評估海域自然資源和環境的變化。
             (二)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空間

  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空間指海洋環境質量較好,海洋生產力較高,可用於海洋水產品、海洋生物醫藥原料等供給的海域,主要以保障漁業和海洋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為主體功能的海洋空間。通常包括傳統捕撈場所、人工魚礁區和海水增養殖區等。規劃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空間2.74萬平方千米,佔規劃海域範圍總面積的42.3%。推動粵東、粵西海水增養殖帶發展,合理確定增養殖容量,防止對海洋環境造成汙染。鼓勵發展遠洋捕撈業,並根據漁業資源的可捕量合理安排近海捕撈,嚴格控制漁場捕撈強度。根據捕撈量低於漁業資源增長量的原則,實行捕撈限額制度;嚴格執行伏季休漁制度。加強漁業生態環境的保護修復,採用增殖放流等措施,養護海洋生物資源。
             (三)建設用海空間

  建設用海空間是指海洋發展潛力較大,可用於港口和臨港產業發展、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能源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拓展濱海城市發展的海域,主要以承擔海洋開發建設和經濟集聚、匹配城鎮建設布局為主體功能的海洋空間。規劃建設用海空間0.44萬平方千米,佔規劃海域範圍總面積的6.8%。嚴格執行《圍填海管控辦法》《海域、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的意見》,科學管控建設用海空間,重點保障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國防工程、重大民生工程和國家重大戰略規劃用海,優先支持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綠色環保產業、循環經濟產業發展和海洋特色產業園區建設用海。


第二節 嚴格實施空間界限管理

 

  以生態系統為基礎,劃定並落實陸域城鎮開發邊界、永久基本農田和陸域生態保護紅線;劃定並落實圍填海控制線、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和海洋生態保護紅線,控制海岸帶開發強度,嚴守海岸帶保護底線。
             一、陸域「三線」
             (一)陸域生態保護紅線

  陸域生態保護紅線是指在陸域生態空間內,對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具有關鍵作用,在提升生態功能、改善環境質量、促進資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必須嚴格保護的最小空間範圍與最高或最低數量限值。主要包括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市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省級及以上風景名勝區的核心景區等。劃定陸域生態保護紅線區面積6178.0平方千米。陸域生態保護紅線是區域生態安全的底線,構建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生態保護紅線管制制度體系。完善陸域生態保護紅線動態管理機制,建成並運行陸域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推進陸域生態保護紅線的保護和修復。
             (二)永久基本農田

  永久基本農田是指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改變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的基本農田,位於陸域農業空間內。規劃劃定永久基本農田11052.1平方千米。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和政策,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強化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管控性保護:一要嚴格規劃調整,確保布局穩定;二要嚴格用地審批,提高佔用門檻,嚴控佔用;三要規範永久基本農田補劃,確保及時補劃到位;四要嚴格督察執法,對違法違規佔用行為要嚴肅查處、重典問責。
             (三)城鎮開發邊界

  城鎮開發邊界是指可進行城鎮開發建設和禁止進行城鎮開發建設的區域之間的空間界線,即允許城鎮建設用地拓展的最大邊界。規劃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內面積6740.2平方千米。嚴格執行廣東省城鎮開發的相關規劃,保護好城市開發環境底線。城鎮空間改造要與城鎮傳統風貌、地方特色相協調。在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街區的核心保護範圍設立保護標誌和保護範圍。對納入保護名錄的保護對象,在其核心保護範圍內,除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務設施,不得進行與保護無關的建設活動。確定自然風貌區,公布自然風貌區邊界控制線,實施控制和保護。禁止侵害岸線資源的公共性,嚴格執行海岸建築退縮線等相關要求。
             二、海域「三線」
             (一)海洋生態保護紅線

  海洋生態保護紅線指在海洋生態空間內,為維護海洋生態健康與生態安全,以重要海洋生態功能區、海洋生態敏感區和海洋生態脆弱區為保護重點而劃定的實施嚴格管控、強制性保護邊界。廣東省共劃定13種類型的海洋生態紅線區268個,總面積18163.98平方千米,佔規劃海域面積的28.1%。嚴格落實《廣東省海洋生態紅線》中的各類管控措施,積極推進紅線區保護與管理,加強紅線區的監視監測,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性質不改變、空間面積不減少,對受損和退化的生態系統實施整治修復。
             (二)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

  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指在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空間內,為保障綠色安全海洋水產品供給,保障漁業增養殖需要,劃定高質量海水養殖、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的保有邊界。通常包括人工魚礁區和漁業增養殖區。規劃劃定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面積3286.0平方千米,佔規劃海域面積的5.1%。加強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水域的保護;在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內不得新建入海排汙口,已建排汙口的應限期治理或搬遷。
             (三)圍填海控制線

  圍填海控制線是指在建設用海空間內,綜合考慮海域和陸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海洋開發適宜性、海洋開發強度控制目標和沿海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按照從嚴管控原則,劃定圍填海的開發邊界。規劃圍填海控制線259.0平方千米(未來確需新增的建設用圍填海僅可在此範圍內選址)。實施最嚴格的圍填海總量控制制度,加強圍填海項目規範管理,提高圍填海項目用海門檻,推進海域資源資產化管理。加強圍填海監視巡查,實施圍填海專項督察,嚴格圍填海執法檢查。

 
第三節 形成陸海統籌的總體空間架構

 

  統籌海岸帶範圍內陸域、海域、岸線的基本功能,協調珠三角、粵東、粵西區域發展,形成生態、生活、生產等三生空間,引導生態環保落地、城市建設落地、生產項目落地,構建科學、有序的海岸帶發展新格局,實現海岸帶產業創新發展、城市品質提升、人與自然和諧共處。規劃生態、生活、生產空間面積分別為5.81萬平方千米、0.74萬平方千米和5.26萬平方千米,比例約49:6:45。基於海岸帶功能複合性,一定條件下三類空間可兼容。

 

 
             一、布局生態空間,構築灘淨灣美的藍色海岸帶

  生態空間是以調節、維持和保障生態安全,提供生態產品和生態服務為主導功能的區域,主要包括典型生態系統、珍稀瀕危生物集中分布的空間和用途限定空間。生態空間在保障區域生態安全中發揮重要作用。
             (一)空間分布

  生態空間包括陸域生態空間和海域生態空間。規劃生態空間總面積5.81萬平方千米,佔規劃範圍總面積的49%。生態空間分布廣,包括已建各級保護區、地質公園、海洋公園、重要砂質海岸、重要濱海溼地和重要森林生態系統等。陸域生態空間面積2.52萬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大亞灣沿岸、崖門西岸、廣海灣、鎮海灣、海陵灣沿岸及雷州半島等;海域生態空間面積3.29萬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大亞灣、珠江口、雷州半島等國家級及省級海洋自然保護區,韓江口、珠江口等河口,柘林灣、鎮海灣、水東灣、湛江灣等重要濱海溼地。
             (二)功能定位

  生態空間主要承載生態調節和供給功能,可以消解一定程度開發強度而產生的環境壓力,進一步提高區域生態環境調節和供給能力,構建可持續發展的「生態銀行」。
             (三)管控重點

  構建濱海生態防護帶與養護區,發揮生態空間在防災減災和生態安全中的基礎作用。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和制度建設,提升生態環境保障的技術水平。加強生態環境整治與修復,綜合整治重點海灣、海島等生態環境,開展藍色海灣、生態島礁等工程。
             實施汙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控制人為因素對自然生態的幹擾,嚴禁大規模的工業化城鎮化開發活動。各類設施的建設不得破壞原生態,建設面積不得超過生態空間總面積的3%。嚴守生態紅線,實施四個「不減少」,即自然岸線不得減少,自然溼地不得減少,沙灘不得減少,公益林不得減少;實施重要敏感目標名錄製度,發布重要濱海溼地、重要砂質岸線及沙源保護海域、特殊保護海島等敏感目標名錄。
             二、布局生活空間,建設宜居宜遊的魅力海岸帶

  生活空間是以承載和保障人類居住和日常生活為主要功能的區域,主要包括以城鎮建設為主的城鎮空間以及以濱海旅遊和城鎮建設為主的建設用海空間。通過發揮生活功能,提升生活空間的城鎮化和人口集聚,進而引導產業集聚和高端人才培育發展。
             (一)空間分布

  規劃生活空間總面積7435.7平方千米,佔規劃範圍總面積的6%。主要保障城鎮建設、濱海旅遊、海洋公共服務的發展。其中服務於城鎮建設的生活空間面積7163.3平方千米,珠三角地區生活空間分布最為集中,呈條帶狀分布在珠江口海岸周邊;粵東、粵西生活空間主要以重要城鎮為中心向四周延展,粵東主要分布在品清湖、榕江口等,粵西主要分布在湛江灣、水東灣、海陵島等。規劃預留潮州新城、揭陽惠來副中心、徐聞新城等的發展空間。
             (二)功能定位

  科學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打造獨具魅力的濱海城市群,建設濱海小城鎮示範區;對接國際濱海旅遊服務體系,發揮海岸帶海水、陽光、沙灘資源優勢,建成嶺南特色鮮明的「陸-海-島」濱海旅遊立體網絡。
             (三)發展重點

  合理調整用地用海結構,適度支持城市空間拓展的需要,提高城鎮建設空間利用效率。以廣州、深圳為主中心,珠海、汕頭、湛江為副中心,佛山、惠州等為地區性中心,打造珠三角世界級灣區城市群、汕潮揭城市群和湛茂陽城市帶。推進低碳城市建設,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5%。構建綜合高效交通運輸網絡,有機銜接港口、海運通道與公路、鐵路等。提升基礎設施服務能力,城鎮汙水處理率達到9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至2020年,沿海建設60個海洋特色小鎮和150個特色漁村,城鎮化率達到81%;至2025年,沿海建設70個海洋特色小鎮和160個特色漁村,城鎮化率達到84%。加強城鎮、鄉村等人口聚集區的基層海洋減災能力建設,為沿海社區及漁民、遊客提供有針對性的海洋減災服務產品。
             開發濱海綠色開敞空間,建設各具特色主題遊徑。依託海岸溼地、湖泊溪流、優質沙灘等,打造生態環保、水上運動、休閒遊憩、文化考察等類型的主題遊徑;依託海岸、島嶼、湖泊、田野、郊野公園等景觀節點,建設以郊遊休閒為主題的遊徑;依託自然保護區、溼地公園等野生生物資源豐富的地區和廣東省獨特的海島、海岸等景觀特色,建設以科普教育、觀光體驗為主題的遊徑。
             加強海上絲綢之路文化遺址調查與保護。挖掘廣東「海上絲綢之路」文化內涵,結合南粵古驛道保護與利用工作,將黃埔古港、樟林古港、臺山海口埠和徐聞古港打造成為「海上絲綢之路」重要出海口紀念地,帶動區域經濟發展。

 

 
             三、布局生產空間,打造集約高效的黃金海岸帶

  生產空間主要承載支撐經濟發展的功能,是集聚臨海工業和創新產業的主要平臺,一般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高、發展潛力較大、城鎮化和人口集聚度較高的重要區域。
             (一)空間分布

  生產空間包括以生產為主的城鎮空間和農業空間、以港口開發、臨海工業為主的建設用海空間、以漁業生產為主的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空間。規劃生產空間總面積5.26萬平方千米,佔規劃範圍總面積的45%。以工業為主的生產空間主要保障港口物流、新能源、先進位造業、海洋生物醫藥等產業的發展,其中以港口物流為主的生產空間面積1429.6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龍穴島、高欄港、湛江港等;以新能源為主的生產空間面積2232.8平方千米,除核電建設外主要為分布在粵東、粵西遠海區域的海上風電建設空間;以高端裝備製造為主的生產空間面積267.7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珠江口西岸、東海島等。以農業生產為主的生產空間主要包括陸域永久性基本農田、一般農產品發展空間、海洋增養殖空間和海洋捕撈空間。
             (二)功能定位

  打造我國海洋經濟最具競爭力的核心區,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逐步實現海洋經濟的集約高效發展,提升工業園區的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建成科技創新和成果高效轉化的集聚區。
             (三)發展重點

  生產空間合理安排國家重大項目用地用海需求,統籌海洋與陸地產業發展,在沿海地區布局重大項目、建設臨海產業,應注重合理分工和產業鏈合作,形成陸海產業互相支撐、良性互動的格局,至2020年建成10個超500億元產業集群。發揮海岸帶空間優勢,推進發展高端裝備製造及臨海工業;發揮海洋通道優勢,發展海洋交通與港口物流業;發揮海洋生物、海水資源及可再生能源優勢,發展海洋新興產業;實施傳統產業綠色高效發展,提升鋼鐵、電力等行業能效,推動農漁業創新發展。加大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災害風險排查和防治力度,控制工業汙染物排放。

 
第五章 構建海陸生態屏障

 

  以嚴格保護岸線和限制開發岸線為核心、以生態空間為重點進行功能管控,堅持生態優先,嚴守生態紅線,構建生態網絡,提升生態服務功能,滿足公眾對生態產品的需求,科學構建海岸帶生態屏障。

 
第一節 構建生態網絡

 

  嚴守生態紅線,通過生態整治工程強化生態屏障,通過綠道及水利工程等維護生態廊道,構建「兩屏一帶、一橫五縱、多點」的生態網絡,建設「陸-海-空」三位一體的海洋生態環境觀測監測網體系。
             一、構建「兩屏一帶」保護屏障

  「兩屏一帶」指近岸山地保護屏障、近岸島鏈保護屏障和海岸綠色防護帶。近岸山地保護屏障位於海岸帶北部生態空間,粵西以雲霧山-天露山等山脈為主線,珠江口以古兜山-西樵山-白雲山-羅浮山等山脈為主線,粵東以蓮花山等山脈為主線。近岸島鏈保護屏障位於海岸帶南部生態空間,粵西以新寮群島、硇洲島-南三島-東海島-放雞島、南鵬列島、川島群島等島群為主線,珠江口以高欄列島、萬山群島等島群為主線,粵東以菜嶼群島、南澎列島等島群為主線。海岸綠色防護帶位於海岸線周邊生態空間,粵西以湛江紅樹林、茂名虎頭山-晏鏡嶺防護林、陽江埠場防護林等為核心區域,珠江口以河口紅樹林為核心區域,粵東以汕尾金町灣防護林、揭陽靖海灣防護林、汕頭廣澳灣防護林為核心區域。積極開展山體保護和國土綠化行動,擴大沿海防護林和紅樹林面積。
             二、構建「一橫五縱」生態廊道

  以沿海景觀公路為橫向紐帶,以入海水係為縱向紐帶,構建「一橫五縱」海岸帶生態廊道。「一橫」指橫向生態廊道,主要沿海岸平行岸線分布,由生態化建設的沿海景觀公路構成,依託公路採用道路綠化和林帶建設相結合的方式,將沿海景觀公路與旅遊有機連接。「五縱」指五條縱向生態廊道,自西向東由鑑江水系、漠陽江水系、珠江水系、榕江水系、韓江水系等五大水系河流及其河道植被構成。加強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嚴禁採伐水源涵養林,保護飲用水源地及其上遊地區的自然植被;採取林草護岸進行河道整治,河灘地營造喬灌混交的護岸林或經濟林,土質河岸種植深根性灌木,河流岸坡種植有經濟價值的淺根性草類;劃定沿岸生態隔離區,控制汙染物排入。
             三、構建「多點」生態保護地

  生態保護地作為生態保護網絡中的關鍵節點,廣泛分布在廣東省海岸帶。主要包括南澎列島等19處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白雲山等10處風景名勝區、西樵山等32處森林公園、湖光巖等4處地質公園、茂名大洲島等3處溼地公園、南澳青澳灣等6處海洋公園、湛江紅樹林等3處國際重要溼地以及其他納入生態紅線區的區域。開展保護能力建設,確保保護地及其保護對象得到有效保護。
             四、建設立體化多功能觀測監測體系

  合理布局岸基海洋觀測站、浮標、志願船、無人機、雷達、水下滑翔機、海床觀測系統、海洋環境實時在線監控系統等觀測監測設備,結合國家「一站多能」海洋觀測監測站(點)布局,提升廣東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尤其是市縣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能力,配備海洋觀測監測數據管理與信息服務系統和網絡,建設觀測監測裝備保障基地,構建集岸基、海基、空基於一體的廣東省海洋生態環境觀測監測網體系,重點建設珠三角海陸一體化生態環境觀測監測網,提升海洋觀測監測和防災減災能力,滿足近岸海域水質考核及入海汙染源、海洋生態環境監測的需求。

 

 
             五、加強海洋災害的聯防聯控

  要以海洋災害為重點開展風險評估和區劃,劃定災害重點防禦區,制定實施差異化、有針對性的風險防範措施。建立海岸帶產業園區和涉海大型工程可行性論證階段的風險評估制度,加強沿海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和治理。強化海洋生態災害和環境突發事件海陸聯防聯控,健全海洋災害觀測預警報體系,提升風險防範及應急處置能力。統籌運用工程減災措施和生態系統減災服務功能,提升海岸帶地區綜合減災能力,構築海岸帶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安全屏障。
             六、建設海岸帶生態物聯網

  以「岸帶產業+」、「生態+」和「網際網路+」深度融合,建設海岸帶生態環境感知物聯網。基於先進檢測監測技術、系統集成技術、物聯網技術和現代智能技術,以完善的海洋信息採集與傳輸體系為基礎,以構建自主安全可控的海洋雲環境為支撐,分區域、分層次、分產業、分用戶進行布局,通過多手段、多層次現場動態、實時、高精度立體觀測,感知海岸帶區域生態環境信息,實現數據實時傳輸至大數據平臺,進行針對性數據處理和四維生態動態模擬,實現對海岸帶環境的全面立體感知、信息共享、分析決策,全面掌控廣東省海岸帶產業活動和生態環境動態情況,同時將海洋權益、管控、開發三大領域的裝備和活動進行體系性整合,運用大數據技術,實現海洋資源共享、海洋活動協同、海洋管理高效。

 
第二節 提升區域生態服務功能

 

  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以「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重要理念指導開展工作,合理建設保護區,積極開展山地、防護林、海灣及海島等生態系統保護與建設,提升海岸帶生態服務功能。
             一、合理建設保護區

  以保護區建設維護海岸帶現有重要生物資源、典型生態系統、生態功能區及自然遺蹟。在生物多樣性豐富、生態環境脆弱、生態功能重要、生態價值特殊等海岸帶區域,積極建立各類保護區,協同設立海陸自然保護區,逐步提高各類型保護區面積比例。
             重點建設深圳大鵬灣等6個國家級海洋公園。開展南澎列島珊瑚礁、雷州烏石海洋公園紅樹林、徐聞珊瑚礁等生態系統修復和保護工程,推動東莞黃唇魚市級自然保護區、湛江市雷州灣中華白海豚市級自然保護區等升級建設,推進溜牛礁、烏嶼、烏嶼南、遮浪南、博茂港南、博茂港西南、硇洲島南、江洪港西等新建自然保護區的前期規劃。
             二、加強山地保護和海岸防護林建設

  加強山地原生生態系統的保護,形成以連片山地為核心、以森林植被為主體的天然生態屏障,發揮其水土保持、水源涵養、多樣性保護的生態保障功能。維繫現有防護林的規模,形成以防護林為核心的海岸生態防護帶,發揮緩衝陸海交互作用、抵禦海洋自然災害的生態緩衝功能。推進受損沿海生態防護林修復,至2020年,完成沿海基幹林帶改造提升2300公頃,沿海基幹林帶退塘還林200公頃,至2025年,森林覆蓋率大於等於國家下達指標。
             三、有序建設美麗海灣

  在廣東省優先打造一批代表性的優質美麗海灣,全面帶動地方美麗海灣建設,提升生活空間品質,保障生態空間價值。分類建設美麗海灣,以專項資金形成常態化的資金支持,至2020年逐步實現各沿海市均建成至少1個美麗海灣,至2025年進一步加強美麗海灣建設。
             青澳灣、考洲洋、水東灣先期開展示範性美麗海灣建設,探索建立美麗海灣建設管理機制。企望灣、海門灣、碣石灣、品清湖、大鵬灣、鎮海灣、海陵灣、雷州灣、安鋪港開展環境綜合整治修復,在海山、大湖、梅隴、南朗、銀洲湖、海陵灣、程村、湛江港、廉州灣等濱海溼地區域開展紅樹林保護和修復工程,至2020年恢復和種植紅樹林面積不少於1800公頃,至2025年進一步修復紅樹林生態系統。
             四、分類建設生態島礁

  以生態島礁建設彰顯海島生態服務功能,維繫海島生態系統健康水平。篩選一批海島分類實施保護工程,以點帶面,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態島礁建設模式和標準,示範引領廣東省的生態島礁建設,以有居民海島的生態島礁建設豐富生活空間內涵,以無居民海島的生態島礁建設強化生態空間功能。
             在南澳島、內伶仃島、南三島、大蜘洲和黃麖洲開展生態保育類工程,保護海島生物多樣性及其生境,維護海島生態健康和生態系統完整性;在外伶仃島、下川島、放雞島開展宜居宜遊類工程,提升海島開發利用價值,探索海島生態化開發利用新模式;在三角島、龜齡島開展科技支撐類工程,建成海島生態實驗基地、「一站多能」生態監測點和清潔生產示範島;在石碑山角、圍夾島開展權益維護類工程,掌握海島地形地貌動態變化,維護島體穩定。

 
第三節 加強陸地海洋汙染防治和環境監管

 

  按照陸海統籌、河海兼顧的思路,切實強化汙染源頭控制,系統推進海洋汙染防治,加強海洋環境調查監測和監督考核。
             一、強化陸地汙染源頭治理

  加快海岸帶地區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汙水截流、收集。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應加快實施雨汙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採取沿河截汙、調蓄和治理等措施。城鎮新區建設均實行雨汙分流,水質超標地區要推進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海岸帶建成區汙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
             推進海岸帶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模式,實現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理設施全覆蓋。到2020年基本完成村莊整治任務;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比例達到75%以上。強化農業面源汙染治理,嚴控水產養殖面積和投餌數量,推進生態養殖。引導農村第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等集中,以特色小鎮建設為載體,強化農村地區工業企業汙染整治,推動農村地區產業轉型升級。採取綜合治理措施,推進汙染物總量控制。實施差別化管理,優化核算方式,推動自主減排管理,各地將減排工程、指標進展情況向社會公開;對環境質量較差、汙染物濃度不降反升、減排數據與環境質量變化趨勢明顯不符的地區,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實施調度、通報,對減排進度滯後地區及早通報預警。重點整治珠江口東、西兩岸汙染,深化「深莞惠+汕尾」、「珠中江+陽江」城市圈汙染的聯防聯治,推進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惠州、汕尾、東莞、中山、陽江、江門、湛江、茂名、潮州、揭陽等14個沿海地級以上城市的總氮總量控制。建設深圳、粵西、粵東等區域性的核與輻射環境監測中心,承擔區域性的核與輻射監測和應急監測功能。
             二、嚴格控制汙染物排海

  加強入海排汙口管理。組織開展沿海地區陸源汙染源排查,清理取締違法排汙企業。全面推行排汙許可,所有排汙單位必須依法實現全面達標排放。規範入海排汙口設置,全面清理非法或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汙口,推進集中排放和生態排放。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定期向海洋、水利部門通報排汙口許可信息,近岸海域排汙口的設置應徵得海洋主管部門同意。推進陸源汙染集中排和生態排,鼓勵處理後深遠海排放。圍繞陸源入海汙染源,推進海洋環境實時在線監控系統建設。
             嚴格防控海上汙染。控制海水養殖汙染,強化養殖汙水處理,加快推行生態化海上養殖模式;控制船舶排汙汙染,嚴格管理船舶含油汙水、生活汙水、洗艙水、壓艙水等的排放活動,加大漁港建設力度,促進漁船集中停放。規範海上汙染物排放行為,探索建立實施海上排汙許可制度。合理布局海洋傾倒區,嚴格控制近岸海域傾倒,禁止在海上傾倒有毒有害物質。
             實施陸源汙染物排海總量控制。率先在大亞灣等重點海灣市探索實施以保護生態系統、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的入海汙染物總量控制制度,並逐步推廣。推進區域-流域-海域綜合治理,以流域為單元,以不達標入海河流為重點,以近岸海域環境質量改善需求為目標,逐一制定實施河流水質達標方案,強化重點汙染物指標控制和考核,全面推動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控制並逐步削減入海各類汙染物特別是總氮、總磷排放總量。到2020年,入海河流完全消除劣五類水體。
             以汕頭灣區、粵港澳大灣區、湛江灣區為試點,持續開展海漂垃圾源頭治理,完善海漂垃圾的清理防治協調機制,開展海漂垃圾和海洋微塑料監測技術研究,以及海漂垃圾防治技術示範。探索開展廣東省海岸帶地區新型汙染問題和生態環境風險等的專項監測評估和預警。


            

 
             三、加強海洋生態環境調查監測和監督考核

  開展廣東省近岸海域生態環境本底調查監測,掌握海洋環境質量本底、入海汙染狀況、海洋生態狀況、海洋環境風險狀況等內容,探索符合地方管轄海域特點和管理需求的區域性海洋生態環境質量目標和評價指標體系。組織開展廣東省19條入海河流常規化斷面監測,以及近岸海域水質監測與評價工作,全面掌握廣東省近岸海域主要汙染物質分布、汙染程度及變化趨勢狀況。
             開展重點海灣環境容量研究,在大亞灣開展海上汙染物排放總量和海上熱容量研究,重點評估汙染物持續排放和海水溫度升高對海區生態系統的影響;選擇紅海灣開展海上風電環境容量研究,監測評估風力發電噪音對水生動物的影響;在柘林灣開展海水養殖容量研究,重點監測評價生物養殖對海洋環境的影響。
             建立廣東省近岸海域水質考核工作機制,將水質達標任務分解到沿海地級以上市,明確各市近岸海域水質考核目標,確保廣東省2020年近岸海域水質優良率大於85%。

  選擇汕尾品清湖和茂名水東灣等區域開展「灣長制」試點,加強「河長制」和「灣長制」的銜接,到2019年在本規劃所涉及的八大灣區率先建立「灣長制」,到2020年在廣東省近岸海域全面建立「灣長制」。

 
  

 
             四、健全海洋環境應急響應體系

  強化事前防範,建立海洋環境災害及重大突發事件風險評估體系,針對赤潮高發區、石油煉化、油氣儲運、核電站等重點區域,開展海洋環境風險源排查和綜合性風險評估。堅持健全體系和提升能力並重,構建海洋生態災害和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機制,加強海洋生態災害和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能力建設。
             五、建立健全海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

  針對廣東省海岸帶資源環境開發利用狀況,建立陸海一體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體系。建立監測預警資料庫,集成各有關部門涉海監測數據,每5年開展一次全省海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每年對臨界超載區域開展一次評價,實時對超載區域開展評價,定期向社會發布監測預警信息。強化監測預警結果的應用,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變化狀況及超載成因,分區分類實施限制性措施,按照規定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變化狀況納入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範圍。

 
第四節 創新生態產品供給方式

 

  滿足公眾日益增長的生態產品需求是區域發展的重大任務之一,在提升區域生態功能基礎上,進一步拓寬海岸帶生態產品供給渠道,完善供給機制,轉變供給方式。
             一、保障生態產品生產供給

  在生產空間發展綠色產業,通過提升海岸帶資源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損耗,推進綠色高端產業建設和傳統產業升級改造,以節能降耗間接生產生態產品。在生活空間發展綠色城鎮,優化城市綠地布局,提高城鎮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實施城市生態修復示範工程,逐步實現「退工還林」,優化城鎮生態系統。在生態空間發展綠色服務,提供優質的生態教育、遊憩休閒、生態體驗、健康養生等綠色服務產品,提高生態產品檔次和服務水平。
             二、探索建立生態產品臺帳

  研究構建海岸帶生態系統服務價值的通用核算方法,探索評估河口、海島、紅樹林、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的服務價值與生態積分。按照國際組織制定的綜合環境核算體系的國際標準,綜合核算海岸帶生態系統服務價值,編制海岸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探索建立海岸帶生態產品臺帳。
             三、推動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探索建立以生態積分作為生態系統服務價值評估的定量依據,以河口、海島、紅樹林、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作為折算生態積分的定量實體,建立基於可交易生態積分的生態帳戶制度。探索完善生態積分與生態產品的價格形成機制,培育和發展海岸帶生態產品交易。制定出臺海岸帶生態補償管理辦法,實施生態損害補償制度。

 
第六章 統籌海岸帶基礎設施建設與產業發展

 

  堅持陸海統籌,以統籌海陸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沿海經濟帶產業發展為抓手,切實把海洋資源優勢與產業轉型升級和開放型經濟發展需要緊密結合起來,帶動整個沿海經濟帶發展。

 
第一節 統籌陸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以港口發展為重點,統籌陸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合理確定用地用海和岸線規模,把港口設施、海運通道與公路、鐵路等布局建設有機銜接起來。
             一、推動陸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統籌推進海域、海岸線和港口腹地陸域資源綜合利用,推動港口優化功能布局和資源配置,形成以珠三角港口群為主體、以粵東和粵西港口群為兩翼,主次分明、分工合理的集群化港口發展格局,打造「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國家門戶。強化廣州港、深圳港的國際門戶樞紐港功能,加強珠江口東西岸港口資源優化整合,構建優勢互補、互惠共贏的港口、航運、物流設施和航運服務體系,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航運樞紐。
             加強港口運輸能力建設。重點推進沿海主要港口深水航道、深水碼頭和專業化泊位建設,加快沿海港口公共基礎設施、公用物流碼頭擴能升級;積極挖掘內河港口潛力,有序推進西江、北江沿線港口開發建設。優化港口煤炭、油氣化工品、礦石、貨櫃、糧食、滾裝運輸系統建設,完善港口與疏港鐵路、疏港公路和內河航道轉運設施,提升綜合運輸效率。推動南沙、蛇口郵輪母港碼頭建設。
             繼續完善珠三角高等級航道網,加快西江、北江、龍穴南水道等航道擴能升級,形成西江幹線、北江幹流至珠江口港口群的高等級航運主通道。加強粵東、粵西地區重要航道建設,改善欠發達地區水運條件,推進東江、韓江、北江上延段航道擴能升級。
             優化功能布局,合理安排廣州南沙港鐵路、湛江東海島鐵路、汕頭廣澳港鐵路、茂名博賀港鐵路等項目用地用海,全面建成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湛江等沿海五大樞紐港的鐵路集疏運網絡;結合港口建設及貨物運輸需求,適時推進潮州港、揭陽港疏港鐵路項目建設。
             科學規劃,加快高等級公路與重要港區銜接,逐步推進疏港交通與城市交通相分離,構建與港口運輸水平相匹配的疏港公路網絡。重點建設汕湛高速公路博賀港支線、大埔至潮州、揭陽至惠來等一批具有疏港功能的高速公路,基本實現沿海主要港口和重要港口均與高速公路連接。儘快啟動蓮花山過江通道、虎門大橋複線等跨珠江口通道工程建設,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交通一體化。進一步拓展航空運輸網絡,提升航空運輸水平,強化大區域聯通的條件。支持航空公司開通更多連接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航班航線,加密與其他省(區)城市的航班航線,進一步拓展航空運輸網絡,提升航空運輸水平。
             二、完善濱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

  按照海岸帶功能布局,大力推進濱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建設以珠江三角洲地區為核心,以公路為基礎,鐵路、水路、航空多種旅遊出行方式協調發展,旅遊客運能力顯著增強,運輸質量明顯提高的區域旅遊出行系統。加快公共遊艇碼頭和遊船碼頭建設,開拓至港澳臺、國內其他重要沿海城市、東南亞國家沿海城市的航線。加強旅遊海島道路、酒店等旅遊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建設一批陸-島、島-島航線及碼頭。
             完善重點景區的配套住宿設施,引導開發度假型、生態型、會議型、經濟型、商務型和主題型酒店。鼓勵吸引國內外高星級酒店品牌和優秀經濟連鎖型酒店品牌進入廣東濱海地區。積極培植有地方特色與濱海特色的民居旅館和度假酒店。適當建立野外露營基地、汽車宿營地和青年旅館。
             以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湛江為重點,分步完善旅遊集散中心網絡體系;深化推進旅遊廁所革命,使旅遊廁所數量充足,達到相關質量等級標準。優化智慧旅遊信息系統,強化濱海旅遊統計數據監測,推進景區的電子商務。
             三、加強漁業港口體系建設

  科學規劃漁港建設。依託漁港建成一批漁港經濟區和海洋特色小鎮。以現有漁港的改擴建為主線,以提升避風能力和綜合服務功能為核心,重點建設區域性避風錨地6個,示範性一級漁港10座,二級漁港33座、三級漁港29座,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區域性避風錨地、示範性一級漁港為核心,以二、三級漁港為基礎的防風避浪能力強、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生態良好的現代漁港體系。
             強化等級建港標準。示範性一級漁港有效掩護水域面積不小於60萬平方米,漁業岸線(護岸)不少於3000米;二級漁港有效掩護水域面積不少於30萬平方米,漁業岸線(護岸)不少於2000米;三級漁港有效掩護水域面積不少於10萬平方米,漁業岸線(護岸)不少於1000米。提高漁港建設投資強度,原則上一級漁港投資強度大於等於750萬元/公頃,二級漁港大於等於400萬元/公頃,三級漁港大於等於130萬元/公頃。
             合理安排漁港用地用海。優先安排漁港建設項目年度土地利用指標,滿足漁港建設用地需要。合理安排漁港建設確需的防波堤、碼頭、護岸、航道、錨地、港池的岸線和海域使用需求。提高漁港海域、海岸線資源利用效率。漁業基礎設施海域利用率應大於等於65%。漁港建設應強化岸線的優化利用,儘可能避免新增用海及破壞、佔用自然岸線,尤其是砂質岸線。通過疏浚、清淤、擴容等方式,加強升級改造漁港。嚴格控制漁港配套的加工、交易、儲藏等商業性、經營性設施用海規模。保護漁港港區環境,漁港建設過程中要加強生態環境管理和監測,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加強港區汙水處理、垃圾處理、綠化等環保設施建設,強化港區汙水及生產、生活垃圾的處理,改善漁港的環境。

 
  

 
第二節 加快廣東濱海生態公路建設

 

  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統籌規劃建設廣東濱海生態公路,加強功能管控,切實推進「交通+旅遊」融合發展,形成「南海鑲帶,嶺南絲路」,打造廣東最有魅力的濱海休閒帶。
             一、統籌交通、旅遊發展

  整合海岸帶陸域和海域自然資源,推進「交通+旅遊」融合發展。將陸地自然地質、地貌、歷史人文、現代都市、新興產業景觀,與海洋特色風情、生物、海島等資源結合,建設東起饒平縣大埕鎮,與福建詔安鐵爐崗接壤,銜接粵閩沿海大通道,西至廉江市高橋鎮,與廣西合浦山口鎮交界處,與國道G228相交的廣東濱海生態公路。到2020年基本形成自東向西1570千米濱海生態公路主線,串聯14個沿海城市和各旅遊景區等各類節點182個,交通通道性功能基本實現。到2025年全面實現廣東濱海生態公路交通運輸、生態保護、景觀欣賞和休閒遊憩的複合性功能,跨海灣、水道重大工程全面建成,特色小鎮、濱海新城在數量和品質上實現跨域發展。
             二、落實海岸帶功能管控要求

  廣東濱海生態公路建設應順應濱海地區自然肌理,使公路更好的融入周圍環境,貼近自然。
             廣東濱海生態公路穿過陸域優化開發區域和重點開發區域時,應注重快速交通、城市集散交通與人行交通的綜合布置,儘量規避人口較集中和交通擁堵的區域,沿路應控制連續的低層及多層建築界面,高層建築採用點式;經過生態發展區應儘量設計慢行道,以最小生態影響為原則,儘量不破壞原有地表和自然景觀,慢行道的選線必須滿足護林防火、環境保護的需要。通過慢行系統、步行廊道的形式串聯濱海溼地、紅樹林區,提高濱海旅遊的可達性。
             廣東濱海生態公路建設應儘量減少用海和佔用岸線,確需使用的,應當進行充分論證。濱海生態公路經過海洋優化開發區域和重點開發區域的,應儘量避免填海等改變海域自然屬性的用海方式,確有需要的,採用跨海橋梁的形式,橋墩儘量建設在陸地上。經過海洋優化開發區域和重點開發區域的相鄰或相接陸域的,應設計科學的離岸距離,合理選擇植被類型,布局停車場、加油站、濱海服務區;經過海洋限制開發區域、海洋禁止開發區域,應採取繞行的方式,無法繞行的,採取隧道方式;經過海洋限制開發區域相應陸域或海洋禁止開發區域相近陸域的,應減少汙染,開展對海洋生物影響的分析。
             

第三節 統籌海域與陸域產業發展

 

  科學統籌海岸帶陸海產業發展,優化保障海岸帶資源利用,按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加快現有產業提質增效和新興產業培育,加強示範引領,形成陸海產業相互支撐、良性互動的格局。
             一、整體推進海洋經濟發展

  提升傳統優勢海洋產業。推動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油氣業、現代海洋漁業、海洋船舶工業等海洋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延伸高端產業鏈,規劃港口物流為主的生產空間面積1429.6平方千米,涉及岸線591.0千米,主要為優化利用岸線,為打造珠三角世界級港口群和粵東、粵西港口群提供保障;農漁業規劃生產空間4.6萬平方千米,岸線1392.7千米,以優化利用岸線和限制開發岸線為主,為建設廣東海上糧倉,形成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的農漁業發展格局提供保障;海洋油氣資源主要分布在深遠海。
             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以海洋高端裝備製造、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和綜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為重點,突破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其中,海洋高端裝備製造業沿海岸線規劃發展空間267.7平方千米,涉及岸線27.3千米,主要為優化利用岸線,為建設智能製造裝備、通用航空裝備、軌道交通裝備、核電裝備和海洋工程裝備等製造基地提供保障。
             加快發展海洋服務業。發展濱海旅遊、海洋文化、海洋電子信息、海洋金融、航運服務等海洋現代服務業,推進服務業標準化和品牌建設,重點培育和發展一批規模大、實力強的海洋服務企業。其中,濱海旅遊業沿海岸線規劃發展空間1299.4平方千米,涉及岸線622.8千米,重點為建成國際高端濱海旅遊目的地提供保障。
             集約發展臨海高端產業。按照優化存量、引導增量、主動減量的要求,發展技術先進、經濟高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高端臨海工業,運用市場機制和經濟手段化解產能過剩,完善企業退出機制,做優臨海工業,規劃其他類工業空間2883.4平方千米,涉及岸線292.0千米,以優化利用岸線為主。
             積極布局新能源、深海礦產等海洋潛力產業。跟蹤國際海洋技術和產業發展方向,結合廣東省基礎和優勢,儲備一批發展潛力巨大的項目及技術,規劃預留空間2232.8平方千米,岸線32.9千米。其中,新能源產業主要分布在生產空間,岸線類型主要為優化利用岸線和限制開發岸線;核電規劃發展空間42.6平方千米,岸線32.9千米,主要分布在深圳、陽江、陸豐、惠東、臺山、廉江。海上風電場址原則上應在離岸距離不少於10千米、灘涂寬度超過10千米時海域水深不得少於10米的海域布局,單個海上風電場外緣邊線包絡海域面積原則上每10萬千瓦控制在16平方千米左右,主要分布在粵東的汕頭洋東、勒門、海門,揭陽神泉、靖海,汕尾甲子、後湖,珠三角的惠州港口,珠海桂山、金灣,粵西的陽江沙扒、南鵬島、湛江新寮、外羅、徐聞等臨近海域,積極探索深遠海風電開發。
             二、加強產業發展示範引領

  構建承擔陸海統籌發展、生態文明建設、海洋權益保護等重大任務的區域性海洋功能平臺。按照海洋經濟示範區設立標準在湛江、茂名、深圳、珠海、江門建設海洋經濟示範區,探索創建以金融支持藍色經濟發展為主題的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

 

 
             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推進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裝備產業的產業鏈協同創新與產業孵化集聚創新。深圳探索市場主體、開放融合和國際化的金融創新、轉移轉化、集聚發展、政策協調、服務高效模式,打造一批中高端產業鏈和產業集聚區,至2020年實現海洋生物產業、海洋高端裝備產業增加值分別為81億元、524億元。湛江探索科技創新驅動海洋經濟發展新模式,建立完善的區域創新體系,進一步提升在全國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地位。
             推動現代海洋產業集聚區建設。通過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發揮海洋資源優勢,吸納技術、人才、資金等生產要素,引導現代海洋產業集聚發展。建設現代海洋產業集聚區,增強海洋經濟輻射帶動作用,帶動海岸帶地區經濟快速發展。
             創建「中國製造2025」試點示範城市群。扶持發展海洋探測裝備、海洋通用裝備、海洋高端運載裝備、海洋能源開發裝備、海洋漁業開發裝備、陸海關聯工程裝備,力爭在可燃冰開發裝備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推進珠江西岸製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發展,將珠江西岸打造成具有世界影響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先進位造基地,為貫徹落實「中國製造2025」提供試點經驗和示範引領。到2020年,力爭打造2-3個產值超千億元、在國內外具有影響力的海洋高端裝備產業集聚區,形成粵港澳大灣區海洋高端裝備製造產業帶。
             

第七章 推動灣區發展

 

  灣區是指由一個海灣或相連的若干個海灣、港灣、臨近海島共同組成的區域,往往具有比較獨立的地理、水文和生態單元體系,也是海洋經濟發展的聚集地。
             以灣區為基本單元,制定海洋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指引,強化生態保護,優化岸線資源利用、產業布局和公共管理,科學確定灣區功能定位和發展重點,構建各具特色、功能互補的海岸帶開發新格局。
             根據自然地理特徵以及海洋開發、功能定位的差異,將廣東省沿海劃分為柘林灣區、汕頭灣區、神泉灣區、紅海灣區、粵港澳大灣區、海陵灣區、水東灣區、湛江灣區等八個灣區。

 
第一節 柘林灣區

 

  柘林灣區陸域涉及潮州市饒平縣,海域包含大埕灣、柘林灣等海域。灣區總面積1962.2平方千米,東至117°12′27″E,西至116°41′34″E,南至23°28′54″N,北至24°14′07″N。其中陸域1700.0平方千米,海域262.2平方千米,海島105個,大陸海岸線長75.3千米,分布有2個省級以上開發區、1個4A級以上景區、1個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
             一、戰略定位

  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重要節點、粵東經濟次中心、廣東特色海洋經濟示範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打造現代漁業示範區,發展臨港產業和特色旅遊業;沿海綠色防護帶重要組成部分。
             二、生態保障

  柘林灣區主要保護黃岡河、韓江等流域生態及海山島等沿岸地區的特殊地質地貌。保障柘林灣海域環境容量及大埕灣等岸段沙灘環境的穩定,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評價能力。加強黃岡河、韓江等河流的陸源汙染控制,提升潮州饒平等重要岸段綜合減災能力,開展灣區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隱患排查及治理,在產業園區及重大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提高潮州港的海洋災害防禦和突發性海洋汙染事故風險防範及應急處置能力。
             灣區重點開展海山島紅樹林保護與修復工程;推進潮州港海洋災害防禦能力提升工程和饒平縣漁業捕撈和養殖業防災減災體系建設與維護工程。
             三、發展指引

  空間格局。灣區共劃定嚴格保護岸線23.5千米,限制開發岸線16.7千米,優化利用岸線35.1千米。灣區陸域共劃定生態空間面積1348.3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79.3%;農業空間面積為209.0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12.3%;城鎮空間面積為142.7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8.4%。灣區海域共劃定海洋生態空間面積135.2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51.6%;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空間面積為89.3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34.0%;建設用海空間面積為37.7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14.4%。灣區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為141.4平方千米,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356.2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為107.0平方千米,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107.9平方千米,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面積為85.7平方千米。
             港口發展。潮州港定位為廣東省沿海的地區性重要港口、多功能的綜合性港口和地區綜合交通體系的重要樞紐。潮州港沿海港口下轄三百門港區、西澳港區、金獅灣港區三個港區,規劃形成「一港三區」的沿海港口總體布局。三百門港區主要為地方經濟發展和臨港工業開發服務;西澳港區為潮州港綜合性深水港區,為臨港產業開發和地方經濟發展服務;金獅灣港區為潮州港重要的工業港區,以服務臨港產業開發為主。
             產業發展。灣區主動承接珠三角產業轉移,推進粵閩經濟合作,重點發展能源和重型裝備等產業及特色工業園區。面向粵東、閩東南乃至海西經濟區發展對臺貿易。依託大唐電廠和當地風能充足的優勢,優化能源產業結構,促進能源跨行業綜合利用;依託潮州港口資源,積極發展重型裝備製造業;承接周邊地區大型石化項目配套產業。
             城市發展。統籌老城、新城、工業園及生態空間的關係,構建「兩園(特色產業園和臨港產業園)、兩城(韓東新城和濱海新城)、山海簇擁」聯動發展的格局。發揮潮文化、著名僑鄉影響力,突出區域合作創新主題,積極探索合作新模式,將潮州新區建成廣東深化對臺經貿合作的前沿平臺和現代化新區。
             

第二節 汕頭灣區

 

  汕頭灣區陸域涉及汕頭市,海域包含汕頭港、廣澳灣、海門灣等海域。灣區總面積6474.5平方千米,東至117°31′36″E,西至116°14′23″E,南至22°50′13″N,北至23°38′54″N,其中陸域2086.2平方千米,海域4388.3平方千米,海島186個,大陸海岸線長217.7千米,分布有11個省級以上開發區、7個4A級以上景區、2個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1個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2個省級以上森林公園、1個國家海洋公園。
             一、戰略定位

  建設粵閩臺海洋產業合作的橋頭堡,粵東海洋經濟重點發展區的核心、創新型經濟特區、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打造廣東重要的國際港物流中心和海洋產業基地、粵東港口群核心區;沿海綠色防護帶重要組成部分,「五縱」生態廊道的核心區。
             二、生態保障

  汕頭灣區主要保護牛田洋溼地、南澎列島候鳥棲息地等生態系統及韓江、練江等重要流域生態,維護南澳島等海島森林植被,保障青澳灣等觀光海域的水體環境及廣澳灣等岸段沙灘環境的穩定,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評價能力。加強韓江、練江等河流的陸源汙染控制,提升汕頭澄海等重要岸段綜合減災能力,開展灣區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隱患排查及治理,在產業園區及重大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提高汕頭港的海洋災害防禦和突發性海洋汙染事故風險防範及應急處置能力。開展海漂垃圾和海洋微塑料源頭治理及監測試點,並建立清理防治協調機制。
             灣區重點開展企望灣砂質海岸和南澎列島珊瑚礁保護與修復工程;推進南澳島生態島礁工程和青澳灣、汕頭港、企望灣、海門灣等4個美麗海灣建設;推動南澳島青澳灣國家級海洋公園建設工程;開展汕頭港海洋災害防禦能力提升工程。
             三、發展指引

  空間格局。灣區共劃定嚴格保護岸線60.9千米,限制開發岸線63.6千米,優化利用岸線93.2千米。灣區陸域共劃定生態空間面積513.8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24.6%;農業空間面積為872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41.8%;城鎮空間面積為700.4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33.6%。灣區海域共劃定海洋生態空間面積3000.2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68.4%;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空間面積為941.3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21.4%;建設用海空間面積為446.8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10.2%。灣區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為268.1平方千米,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22.3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為507.4平方千米,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1710.9平方千米,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面積為246.6平方千米。
             港口發展。完善汕頭港發展布局,加強港口資源整合,增強對國際航運資源的配置能力,建成溝通海內外、連接珠三角和海西經濟區的樞紐港。加快推進廣澳港區、海門港區及雲澳、海門漁港區建設,積極規劃建設一批高標準、大噸位、專業化泊位和配套設施,開闢和發展國際航運航線,推動海上物流大通道建設。加快廣澳港區泊位、疏港大道、疏港鐵路及碼頭配套工程建設,提升港口集疏運能力,進一步暢通汕頭港與粵北、江西的連接通道。
             產業發展。灣區主要推進國際港、粵東地區物流中心和新興海洋產業基地建設,積極發展港口運輸及物流業、現代金融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遠洋漁業。利用深水岸線發展臨港重化、電力等,在洋東、勒門、海門等海域布局海上風電,推進中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和中國-以色列(汕頭)科技創新合作區發展,以及金平工業園區、汕頭保稅區臨港產業新城等建設。
             城市發展。建設區域性海洋中心城市。堅持產城融合,按照港口、城市、海島一體化發展的總體思路,加快形成以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為核心,南部臨港產業區、北部新興產業區、南澳生態區為面的「一核三區」總體格局。將汕頭海灣新區建成享譽海內外的現代化濱海新城和粵東重要新興增長極。

 
第三節 神泉灣區

 

  神泉灣區陸域涉及揭陽市,海域主要為神泉港、靖海灣等海域。灣區總面積3584.9平方千米,東至116°48′56″E,西至115°54′56″E,南至22°40′54″N,北至23°46′40″N。其中陸域2279.8平方千米,海域1305.1平方千米,海島155個,大陸海岸線長136.9千米,分布有2個省級以上開發區、1個4A級以上景區、1個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1個省級以上森林公園。
             一、戰略定位

  建設廣東省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驗區、產城融合示範區、區域協調發展先行區;打造世界級新能源新材料聚集地、全國重要石化能源基地、粵東專業物流中心、粵東醫教高地、重要濱海旅遊目的地;沿海綠色防護帶重要組成部分。
             二、生態保障

  神泉灣區主要保護揭陽礁盤資源及沿岸珍稀水產資源,保護隆江、榕江等重要流域生態,保障靖海灣等岸段沙灘環境的穩定,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評價能力。推進生態島礁建設,加強隆江、榕江等河流的陸源汙染控制,提升揭陽惠來等重要岸段綜合減災能力,開展灣區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隱患排查及治理,在產業園區及重大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提高揭陽惠來石化基地的海洋汙染防禦和突發性海洋汙染事故風險防範及應急處置能力。
             灣區重點開展綠洲岸段砂質海岸保護與修復工程;推進石碑山角生態島礁建設工程;推動揭陽惠來石化基地海洋災害防禦能力提升工程。
             三、發展指引

  空間格局。灣區共劃定嚴格保護岸線66.8千米,限制開發岸線35.2千米,優化利用岸線34.9千米。灣區陸域共劃定生態空間面積644.3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28.3%;農業空間面積為1055.4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46.3%;城鎮空間面積為580.1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25.4%。灣區海域共劃定海洋生態空間面積761.3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58.3%;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空間面積為413.0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31.6%;建設用海空間面積為130.8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10.1%。灣區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為422.3平方千米,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53.8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487.3平方千米,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277.9平方千米,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面積為37.48平方千米。
             港口發展。推進大南海港區、廣東神泉現代漁港區、前詹港區、資深港區、靖海港區建設,以發展現代漁業、能源、原材料和通用散雜貨運輸為主,推動石油化工、裝備製造等大型臨港產業發展。
             產業發展。積極推進揭陽大南海石化工業區、風能成套裝備產業園、海洋高端裝備產業園等平臺建設;重點發展石化、新材料、電力、裝備製造、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現代漁業等產業;加快度假、養生、養老等旅遊產品開發,推進靖海等地區海水增養殖發展。在神泉、靖海海域布局海上風電。
             城市發展。中心城區以空港新城、揭東新城為重點,加快產業集聚和設施完善,提升承載力和輻射力;惠來以大南海石化區建設為重點,促進產城融合發展;推動粵東濱海新區發展,打造揭陽城市副中心。

 
 

 
第四節 紅海灣區

 

  紅海灣區陸域涉及汕尾市,海域包含碣石灣和紅海灣兩大海灣。灣區總面積1.11萬平方千米,東至116°58′18″E,西至114°54′48″E,南至20°34′23″N,北至23°14′25″N,其中陸域3806.9平方千米,海域7252.3平方千米,海島428個,大陸海岸線長455.2千米,分布有7個省級以上開發區、4個4A級以上景區、2個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1個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1個省級以上森林公園、1個世界重要溼地、1個國家級海洋公園。
             一、戰略定位

  珠三角地區連接粵東地區的戰略支點、粵東振興發展先行區;主動承接珠三角產業轉移,探索區域合作機制,打造現代產業新城、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國家級海洋漁業基地;沿海綠色防護帶和「五縱」生態廊道的核心區。
             二、生態保障

  紅海灣區主要保護近海溼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態功能,保護鰲江等重要流域生態,維繫龜齡島、江牡島等重要海島生態,維護品清湖等重要海灣的水體環境及金町灣等岸段沙灘環境的穩定,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評價能力。推進建設生態保護示範區,開展生態島礁和美麗海灣建設,加強鰲江等河流的陸源汙染控制。高標準構築綜合防災減災系統,海堤防禦標準提高至100年一遇。提高颱風預警能力,建立防臺抗臺應急體系。加強海洋災害預警能力建設,規範海洋觀測和預報活動,開展灣區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隱患排查及治理,在產業園區及重大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提高海洋災害防禦和突發性海洋汙染事故風險防範及應急處置能力。
             灣區重點開展小漠-鮜門濱海綠道建設工程;推動小漠南紅樹林溼地生態保護示範區建設工程、金町灣砂質海岸修復工程、梅隴和大湖紅樹林保護和修復工程;實施龜齡島生態島礁工程、品清湖和碣石灣美麗海灣建設;開展紅海灣遮浪半島和金廂灘國家級海洋公園建設工程;推進陸豐核電站和汕尾華城石化海洋災害防禦能力提升工程。
             三、發展指引

  空間格局。灣區共劃定嚴格保護岸線258.4千米,限制開發岸線103.3千米,優化利用岸線93.5千米。灣區陸域共劃定生態空間面積1031.7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27.1%;農業空間面積為2394.7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62.9%;城鎮空間面積為380.4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10.0%。灣區海域共劃定海洋生態空間面積4943.1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68.2%;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空間面積為1766.4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24.4%;建設用海空間面積為542.9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7.4%。灣區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為785.4平方千米,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987.3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263.0平方千米,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2529.4平方千米,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面積為472.3平方千米。
             港口發展。重點推進汕尾港海豐港區和小漠物流港建設,規劃建設進口大宗商品散雜貨碼頭、油氣專用碼頭,建設專業化、規模化港區。推進建設多式聯運物流節點,實時發展保稅物流,加快發展第三方物流,建設區域性物流基地。加強與粵東及珠三角港口群之間的整體銜接和錯位發展,發展以裝卸散貨、液體散貨為主,件雜貨、貨櫃為輔的港口運輸服務。
             產業發展。依託深汕特別合作區,推進汕尾主動對接融入深莞惠經濟圈,全面承接深莞惠經濟圈輻射帶動,打造珠江東岸產業轉移主承接區。優先發展先進位造業和電子信息產業,提升發展傳統優勢產業和旅遊業,優化發展現代農業,重點發展能源工業和以馬宮海洋漁業科技產業園為載體的大型深加工漁業,推動汕尾臨海能源工業基地建設;在甲子、後湖海域布局海上風電。
             城市發展。培育汕尾作為珠三角地區連接粵東地區的戰略支點,加快推進深汕特別合作區建設,探索「飛地經濟」發展模式。提升汕尾市城區城市建設水平,依託品清湖提升城市建設品質,大力發展濱海旅遊業。建設濱海酒店帶、小漠度假休閒島,發展濱海休閒、水上遊艇等功能。推進紅海灣濱海旅遊產業園區建設,完善旅遊服務配套,有序推進太湖、金廂等旅遊區建設。沿海岸線打造景觀路徑和濱海公園,提升整體城市形象。
             

 
第五節 粵港澳大灣區

 

  粵港澳大灣區陸域涉及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肇慶9市,海域主要包含大亞灣、珠江口、廣海灣等海域。灣區東至115°25′18″E,西至111°59′52″E,南至21°1′44″N,北至23°37′20″N,佔廣東省國土面積的0.6%,2016年經濟總量9.2萬億元,佔全國12.4%。除佛山高明區、三水區和肇慶市外,其餘納入規劃範圍,規劃總面積4.56萬平方千米,其中陸域2.55萬平方千米,佔粵港澳大灣區的44.8%,海域2.01萬平方千米,規劃範圍內海島850個,大陸海岸線長1479.9千米,分布有46個省級以上開發區、73個4A級以上景區、11個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6個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18個省級以上森林公園、3個省級以上地質公園、1個省級以上溼地公園。
             一、戰略定位

  建成充滿活力的世界級經濟區、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重要的國際開放合作樞紐門戶、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國際航運中心、全球重要的海洋產業集聚區;沿海生態防護帶和珠江水網生態廊道核心區。將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為生態安全、環境優美、文化繁榮、宜居宜業的美麗灣區。
             二、生態保障

  粵港澳大灣區主要保護中華白海豚、黃唇魚、獼猴等國家野生珍稀生物物種及大鵬半島等地區特殊地質地貌,保護川山群島、萬山群島等典型海島生態系統及珠江流域生態,維護鎮海灣等紅樹林溼地,保障考洲洋等海灣水體環境的穩定,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評價能力。推進國家級海洋公園、生態島礁和美麗海灣建設。加強珠江等河流的陸源汙染排海控制,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重要岸段綜合減災能力,開展灣區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隱患排查及治理,在產業園區及重大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提高核電、石化工業園區及港口物流基地的海洋災害防禦和突發性海洋汙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開展海漂垃圾和海洋微塑料源頭治理及監測,並建立清理防治協調機制。推動一批生態和防災減災工程建設,提升灣區生態功能。
             

 
             三、發展指引

  空間格局。灣區共劃定嚴格保護岸線482.3千米,限制開發岸線234.4千米,優化利用岸線763.3千米。灣區陸域共劃定生態空間面積1.29萬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50.6%;農業空間面積為6106.6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24.0%;城鎮空間面積為6467.3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25.4%。灣區海域共劃定海洋生態空間面積9815.4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48.7%;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空間面積為9119.0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45.3%;建設用海空間面積為1212.4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6.0%.灣區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為2948.8平方千米,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2903.1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4429.6平方千米,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6690.9平方千米,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面積為412.9平方千米。
             港口發展。推進建設世界級港口群。建設以廣州、深圳、珠海為核心的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航運中心港口群,提升廣州、深圳、珠海國際航運綜合服務能力,加強珠江口東西岸港口資源優化整合,推進東莞港、惠州港等區域港口建設,形成功能互補的港口、航運、物流設施和航運服務體系,提升港口群的國際競爭力。加強港口運輸能力建設,重點推進沿海主要港口深水碼頭和專業化泊位建設,完善廣州南沙港鐵路、平南鐵路、珠海高欄港疏港鐵路等港口集輸運系統。
             產業發展。積極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發揮深圳、廣州龍頭帶動作用,大力推進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建設,形成高度發達的創新經濟帶,輻射帶動全省創新發展。打造全球產業創新高地,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高地、信息經濟高地、智能製造高地,重點布局在深圳、廣州、珠海等地。建設世界級先進的電子信息、裝備製造、石化等產業基地,重點布局在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等。重點打造全球金融中心、全球貿易中心、全球物流中心、國際化的消費中心、世界休閒旅遊中心,主要布局在廣州、深圳。大力發展廣深珠高端製造業,支持珠海培育智能製造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帶動珠江西岸產業發展。大力建設佛山和東莞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建設惠州、中山、江門等區域生產製造基地。加快構築區域發展重大平臺。建設南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保障基地,加快推進天然氣水合物產業發展;推動江門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示範區建設;在港口、桂山、金灣等海域發展海上風電。

 

 

  城市發展。積極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以改善宜居、宜業、宜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創新機制體制,把粵港澳大灣區建成經濟發達、生態文明,綠色、宜居、宜業、宜遊的世界級城市群。積極推進深圳、廣州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以及珠海區域性海洋中心城市建設。

 
第六節 海陵灣區

 

  海陵灣區位於粵西地區,陸域涉及陽江市,海域主要包括北津港、海陵灣、沙扒港等海域。灣區總面積1.40萬平方千米,東至112°21′54″E,西至111°22′8″E,南至20°9′2″N,北至22°15′51″N,其中陸域3731.9平方千米,海域10316.5平方千米,海島122個,大陸海岸線長323.5千米,分布有4個省級以上開發區、2個4A級以上景區、1個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1個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2個省級以上森林公園、2個國家級海洋公園。
             一、戰略定位

  建設我國一帶一路重要支點、重要的國家新能源基地、中國五金刀剪基地、國家園林城市;打造海洋文化旅遊度假勝地,主要發展臨港工業和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近岸島鏈保護屏障的核心區。
             二、生態保障

  海陵灣區主要保護南鵬列島、海陵島等典型海島生態及近江牡蠣等重要水產種質資源,保護漠陽江等重要流域生態,維護陽江港等海灣水體環境及海陵島等岸段沙灘環境的穩定,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評價能力。加強漠陽江等河流的陸源汙染控制,提昇陽江市陽東、江城等重要岸段綜合減災能力,開展灣區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隱患排查及治理,在產業園區及重大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提高陽江核電站、陽江港的海洋災害防禦和突發性海洋汙染事故風險防範及應急處置能力。科學論證,探索拆除海陵島連陸大堤。
             灣區重點開展海陵灣和程村紅樹林保護和修復工程;推進海陵島生態島礁工程;推動海陵島和陽西月亮灣國家級海洋公園建設工程;開展陽江核電站、陽江港海洋災害防禦能力提升工程。
             三、發展指引

  空間格局。灣區共劃定嚴格保護岸線114.8千米,限制開發岸線129.8千米,優化利用岸線78.9千米。灣區陸域共劃定生態空間面積819.5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22.0%;農業空間面積為2432.4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65.2%;城鎮空間面積為479.9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12.8%.灣區海域共劃定海洋生態空間面積2346.8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22.7%;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空間面積為7227.2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70.1%;建設用海空間面積為742.6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7.2%。灣區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為993.6平方千米,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736.4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231.1平方千米,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1582.3平方千米,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面積為138.0平方千米。
             港口發展。灣區港口主要分布在南部臨港產業組團的陽江港和豐頭港區域,建設規模為東西兩岸的兩個集約式航運基地。積極推進吉樹作業區和東平、閘坡漁港區建設。
             產業發展。發揮區位和海洋資源優勢,重點發展倉儲、港口物流等海洋交通運輸業以及石化、冶金、風電、海洋裝備製造等產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構建濱海特色鮮明的現代產業體系。積極發展海陵島、沙扒等旅遊區為重點的濱海旅遊業,優化發展國家5A級景區海陵島大角灣海上絲路旅遊區,加快海陵島國家級海洋公園等建設,大力發展休閒療養和海上運動等多種濱海旅遊產品,推進海上絲綢之路博物館等海洋文化基地建設,打造國際生態旅遊島。推動陽西產業轉移工業園區、陽江臨港工業區、陽江風電設備製造基地等產業園區發展,在沙扒、南鵬島海域布局海上風電。
             城市發展。以陽江濱海新區核心區為重點,深入實施陽江中心城區南拓戰略,打造成中國濱海文化旅遊度假目的地、廣東沿海臨港工業重要基地、粵西對接珠三角首要門戶和江海交匯生態宜居新城。

 
第七節 水東灣區

 

  水東灣區位於粵西地區,陸域涉及茂名市,海域主要包括博賀港、水東灣等海域。灣區總面積6119.1平方千米,東至111°39′33″E,西至110°51′45″E,南至20°9′3″N,北至21°59′29″N,其中陸域2146.8平方千米,海域3972.3平方千米,海島21個,大陸海岸線長182.1千米,分布有2個省級以上開發區、4個4A級以上景區、1個省級以上森林公園、1個省級以上溼地公園。
             一、戰略定位

  建成世界級石化產業基地、重要能源物流基地、粵西組團式海濱城市;在石化產業基礎上,發展海洋裝備製造等臨港產業,打造區域性交通運輸和物流中心;沿海綠色防護帶重要組成部分。
             二、生態保障

  水東灣區主要保護水東灣等紅樹林濱海溼地及放雞島等重要海島生態,維繫博賀內灣、水東灣等水體環境及浪漫海岸等岸段沙灘環境的穩定,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評價能力。提升茂名市電白等重要岸段綜合減災能力,開展灣區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隱患排查及治理,在產業園區及重大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提高茂名石化基地的海洋災害防禦和突發性海洋汙染事故風險防範及應急處置能力。
             灣區重點開展龍頭山「浪漫海岸」岸線整治工程;推進放雞島生態島礁工程和水東灣美麗海灣建設;開展茂名石化基地海洋災害防禦能力提升工程。
             三、發展指引

  空間格局。灣區共劃定嚴格保護岸線75.0千米,限制開發岸線18.4千米,優化利用岸線88.7千米。灣區陸域共劃定生態空間面積468.4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21.8%;農業空間面積為1425.3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66.4%;城鎮空間面積為253.1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11.8%。灣區海域共劃定海洋生態空間面積892.5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22.6%;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空間面積為2932.7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73.8%;建設用海空間面積為147.1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3.6%。灣區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為585.3平方千米,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298.7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139.9平方千米,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909.8平方千米,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面積為83.7平方千米。
             港口發展。構建以博賀新港區為主體港區,以吉達港區、水東港區和博賀港區為輔助的「一主三輔」總體格局。推動茂名港初步建成現代化的區域綜合型港口。
             產業發展。加快建立以石化產業、現代服務業、海洋漁業、旅遊業和高端裝備製造為主體的現代產業體系。以茂名港、茂名博賀臨港工業區、茂名石化工業園等港口和工業區為依託,發展倉儲、港口物流業,以及石化、電力、高端裝備製造業等,積極推動放雞島、浪漫海岸等地的旅遊業發展,推進茂名產業轉移工業園區、茂名濱海文化旅遊產業園等產業園區及石化裝備製造基地建設。
             城市發展。以水東灣新城為重點,建設環水東灣發展的新城區,打造加工製造業、第三產業聚集區和高品質城市生活居住區。

第八節 湛江灣區

 

  湛江灣區陸域範圍涉及麻章區、坡頭區、霞山區、赤坎區、雷州、廉江、吳川、徐聞、遂溪9個縣(市、區),海域範圍包括整個雷州半島西側海域及湛江港、雷州灣、博茂港等海域。湛江灣區總面積2.92萬平方千米,東至111°39′31″E,西至109°24′40″E,南至20°7′1″N,北至21°57′28″N,其中陸域1.22萬平方千米,海域1.70萬平方千米,海島96個,大陸海岸線長1243.7千米,分布有11個省級以上開發區、2個4A級以上景區、3個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1個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2個省級以上森林公園、1個省級以上地質公園、1個世界級重要溼地、1個省級以上溼地公園、2個國家級海洋公園。
             一、戰略定位

  建設我國與東協經貿合作的橋頭堡、「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戰略支點城市、環北部灣城市群的中心;重點打造國際旅遊半島、臨港重化工業及物流基地、漁業發展基地;沿海生態防護帶、生態廊道和近岸島鏈保護屏障的核心區。
             二、生態保障

  湛江灣區主要保護沿岸紅樹林濱海溼地及珊瑚礁、白蝶貝等珍稀海洋生物資源,保護南三島等重要海島生態及鑑江等重要流域生態,維繫湛江港等重要海灣水體環境及吳陽等岸段沙灘環境的穩定,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評價能力。推進自然保護區、生態島礁、美麗海灣建設。加強鑑江等河流的陸源汙染控制,提升吳川、麻章、遂溪、雷州、徐聞等重要岸段綜合減災能力,開展灣區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隱患排查及治理,在產業園區及重大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提高海洋災害防禦和突發性海洋汙染事故風險防範及應急處置能力。開展海漂垃圾和海洋微塑料源頭治理及監測,並建立清理防治協調機制。
             灣區重點開展吳川砂質海岸保護與修復工程、廉州灣、湛江港、南三島紅樹林、徐聞珊瑚礁保護與修復工程;推進南三島生態島礁工程和湛江港、雷州灣、安鋪港美麗海灣建設;開展特呈島和雷州烏石國家級海洋公園建設和湛江東海島石化基地海洋災害防禦能力提升工程。
             三、發展指引

  空間格局。灣區共劃定嚴格保護岸線501.9千米,限制開發岸線530.6千米,優化利用岸線211.2千米。灣區陸域共劃定生態空間面積7389.9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60.7%;農業空間面積為3934.8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32.3%;城鎮空間面積為857.2平方千米,佔陸域面積7.0%。灣區海域共劃定海洋生態空間面積1.1萬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64.7%;海洋生物資源利用空間面積為4884.3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28.7%;建設用海空間面積為1127.7平方千米,佔海域面積6.6%。灣區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為4807.3平方千米,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820.1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面積574.9平方千米,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為4354.8平方千米,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線面積為1834.3平方千米。
             港口發展。推動湛江港區和徐聞南山港發展。根據粵瓊海上通道發展需要,完善航道、散貨泊位和車渡泊位、集輸運系統,穩步提升湛江港貨運綜合能力。
             產業發展。加快推進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城市及海洋經濟示範區建設。推動鋼鐵、石化產業及其園區發展,建設東海島高端臨海現代製造業集群;推動海洋工程裝備製造和海洋生物醫藥等海洋產業示範基地發展以及物流園區和產學研合作園區建設;發揮漁業資源優勢,發展深加工漁業,推動遠洋漁業基地建設;對接北部灣地區和海南國際旅遊島,共同打造粵桂瓊濱海旅遊「金三角」,將其建設成為具有國際影響的休閒度假旅遊目的地。在新寮群島、外羅水道、徐聞等海域布局海上風電,推動海上風電等新能源產業發展。
             城市發展。建設區域性海洋中心城市和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城市,推進「南方海谷」等一批灣區重大發展平臺建設。以高鐵西站為中心,加快城區西擴提質工程;以湛江國際機場為契機,加快建設吳川新城;以北部灣城市群建設為抓手,推動徐聞海安新城建設。大力推進海東新區建設,在環灣濱海區域和內部濱水地區,打造城市生活圈層。增強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和創新能力,推動中心城區擴容提質,將都市景觀與南亞熱帶風光融為一體,注重環境質量,構建「生態、低碳、品質」城市生活空間;充分利用濱海岸線資源,建設特色景觀帶。積極推進徐聞瓊州海峽北岸經濟新區、旅遊風景區和度假區、環島線(濱海大道)-徐聞段等的建設,依託徐聞豐富的歷史、文化、區位交通、旅遊資源、海岸線資源、生態環境等優勢,對接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突出徐聞生態度假功能,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

 
  

 
第八章 保障措施

 

  海洋工作關係廣東省經濟社會的未來發展,要進一步完善規劃實施機制,增強政策支撐和要素保障,充分發揮規劃的總體性、基礎性和約束性作用,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廣東省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廣東省海洋工作領導小組作用,下設海岸帶綜合管理專責小組,明確部門分工,落實責任,加強監督檢查。
             國家海洋局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及時掌握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在規劃試點、體制機制創新、政策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要強化海洋綜合管理職能,加強海岸帶空間治理的統籌協調,承擔廣東省海岸帶綜合管理專責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和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規劃實施中的問題,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及時向省海洋工作領導小組報告。規劃實施涉及到中央事權的事項要主動與國家主管部門對接,特別是涉及重大工程項目要按照規定程序和渠道另行報批。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要做好沿海經濟帶發展規劃與本規劃的銜接,加強對海岸帶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依照規劃優化海岸帶重大投資項目布局;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加強海岸帶向陸一側土地利用、城鄉建設總體規劃與本規劃的對接協調,按照規劃要求實施海岸線向陸一側空間管控;省財政廳要切實加強海岸帶建設管理的投入保障。
             廣東省沿海各市縣是落實規劃的責任主體,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區域海洋工作協調機構,成立海岸帶綜合管理專責小組,加強海洋機構能力建設和人員配置,完善配套措施,落實專項資金,有序推進規劃實施。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制訂年度實施方案,細化工作分工,明確工作責任,逐項落實目標任務。
             二、強化法制建設

  推動廣東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條例出臺,完善海岸帶綜合管理機制,明確各級政府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的主體責任,為規劃實施提供法律保障。制定廣東省海岸帶空間管控政策,抓緊修訂海域使用條例,制定海島保護條例。研究制定《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圍填海管控辦法》《海域、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的意見》等配套制度和實施細則。
             建立自然岸線保有率考核制度,嚴格執行區域限批制度,推進岸線整治修復,加強海岸線動態監測與巡查。加強海上聯合執法,嚴肅查處違反《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以及未批先填、批後不用、用非所批的違法用海行為。探索建立海岸建築退縮線制度,嚴格保護海岸帶生態環境。
             三、強化科技支撐

  創新廣東省科技興海模式、制度與機制。將規劃作為科技創新任務部署的重要依據,促進各類資源要素向關鍵領域集中,探索協同新模式,培育發展新動力。聚焦廣東省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戰略目標,集中資源、形成合力,重點突破關係海洋經濟提質增效和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等的重大關鍵科技問題。
             發揮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作用,建立「以人為本」的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人才培養、管理和流動制度,促進技術、人才等創新要素向企業研發機構流動。制定專項扶持政策,支持企業自主決策、先行投入,開展重大產業關鍵共性技術、裝備和標準的研發攻關。
             打造省級海洋科技創新和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加快建設省級海岸帶規劃研究院、海洋產業研究院,爭取國家級海洋研究所落戶廣東。加強成果轉化體系建設,推動國家海洋高技術產業基地和科技興海產業示範基地等的建設,不斷完善市場化的海洋技術交易服務體系,推動一批見效快、產業升級帶動力強的重大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加強省級海洋智庫建設和人才培養,重點圍繞陸海統籌的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制度、重大工程項目等提出諮詢建議,開展科學評估,進行預測預判,以科學諮詢支撐科學決策,以科學決策引領科學發展,引領廣東省在海岸帶綜合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上走在前列。
             四、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省級財政在海洋事業發展以及海監漁政、生態環保、科技創新等方面的投入。利用海域使用金、海洋科技與產業創新示範專項資金等平臺,積極爭取國家重大專項資金扶持,做好省級財政配套,穩步增加對海洋環境、科技、經濟等方面的投入,切實加大對基礎性、戰略性和公益性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
             引導金融資本投向海洋領域,加強金融助推海洋產業發展力度,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海洋PPP模式,推動設立國際海洋開發銀行。制定財政資金股權投資辦法,探索政府股權投資、共有智慧財產權、創投引導基金等財政資金使用新模式,開展常態化海洋中小企業投融資路演,支持涉海中小科技企業上市融資。支持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粵設立海洋經濟金融服務事業部,組建以海洋經濟為主題的金融服務中心或特色專營機構。支持金融機構和企業設立海洋產業投資基金,建立海洋產業投融資體系,積極推進海洋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產業鏈融資、海域使用權質押貸款等金融產品創新,推動海洋智慧財產權資本化、產業化。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海岸帶保護與利用,推動建立「海洋+網際網路+金融」模式,對接「國家海洋產業投融資公共服務平臺」。
             五、加強公眾參與

  加大規劃宣傳力度,通過電視、網絡、報紙等媒體,開展形式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使社會公眾深入了解規劃的意義和主要內容,增強公民認識海洋、關愛海洋的思想意識,營造有利於規劃實施的良好社會環境。
             要完善規劃實施的公眾參與、科學決策和民主監督機制,所有用海項目海域使用論證、海洋環境影響評價需在公開媒體或部門網站上公示,各級海洋主管部門及時對外公開海洋行政審批、海洋違法處罰決定結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海洋管理法律法規、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應及時曝光,並將違法主體納入企業不良信息記錄。
             六、加強考核評估

  建立規劃實施年度考核和中期評估機制,將海岸線保護與利用實施情況和近岸海域優良水質目標等納入地方和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年度考核範圍。規劃實施期間,各牽頭單位、各沿海地級以上市政府每年要將主要目標和任務完成進展情況報省政府。
             在省海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海岸帶綜合管理專責小組要對各地、各部門規劃實施進展情況進行例行檢查和綜合考核,並將海岸帶保護與利用情況、近岸海域汙染防治工作情況、海洋生態環境監測工作開展情況、海洋災害和環境突發事件應對情況等納入海洋督察範圍,督促各地各部門狠抓工作落實,並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在規劃實施中期、末期,省海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主要目標和任務特別是約束性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及時總結經驗,並向廣東省政府和國家海洋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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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梅州市梅縣區南口鎮 僑鄉村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 (2013-2030年)的批覆   梅州市人民政府: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請求批准梅縣區南口鎮僑鄉村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2013-2030年)的請示》(梅市府報〔2014〕27號)收悉。
  •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山東省海洋局...
    各沿海市人民政府: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支持八大發展戰略的財政政策的通知》(魯政字〔2020〕221號)等有關要求,支持全省海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山東省海洋環境質量生態補償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創建幸福村居提升宜居水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按照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建設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五年行動計劃〉等五個行動計劃的通知》(粵辦發〔2012〕37號)的要求,紮實推進創建幸福村居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創建幸福村居提升宜居水平工作方案》、《廣東省創建幸福村居夯實宜業基礎工作方案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廣東東莞市大朗毛織貿易中心...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廣東東莞市大朗毛織貿易中心開展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0〕294號東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明確廣東國家公園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有關...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明確廣東國家公園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有關事項的通知2020-08-28 21 : 41 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粵辦函〔2020〕228號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我省國家公園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省人民政府已將「粵北生態特別保護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廣東國家公園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廣東汕頭市寶奧國際玩具城開展...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廣東汕頭市寶奧國際玩具城開展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0〕319號汕頭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於在廣東汕頭市寶奧國際玩具城開展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