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紹興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俞流江收到一封信,信是從河南寄來的。
寫信人是小陳,河南信陽人。
小陳在信裡,點名表揚了柯橋派出所一位警號為140610的民警。
這事還要從上個月小陳到柯橋拍照說起。
小陳是名網店攝影師和設計師,因為「雙十一」快到了,各個網店都摩拳擦掌做促銷,小陳受柯橋一個窗簾店之邀,來柯橋拍活動新品。
哪裡想到,他才到柯橋開工一天,轉眼,相機不見了!
相機包落在共享單車上了
9月9日中午,小陳到了柯橋,馬不停蹄開工,按原定計劃,所有活動商品拍完,大約要五六天時間。
9月10日下午5點收工時,小陳已拍了20款左右的窗簾。
因為拍了一天,身上都髒兮兮的,小陳想去酒店換身衣服,再和網店的運營主管一起去吃飯。
兩人從窗簾市場騎上「哈羅單車」,到了柯笛花園公交車站對面的酒店,車子停好,兩人上了樓。
「我換好衣服,收拾東西,發現相機包沒了!」小陳這才回想起,自己騎車時,是把相機包放在了車兜裡,下車時忘拿了,「完了!」
小陳下車大概在傍晚5點20分左右,此時已經傍晚6點了,隔這麼久,車子肯定被人騎走了!
果然,他忙不迭地下樓,那輛共享單車哪裡還有影子!
小陳給服務熱線打電話,對方回覆說:你的車已經被人騎走了,現在又有人騎走了……
「對於一個攝影師來說,單眼相機是我最重要的工作設備,裡面還有當天給客戶拍的照片」,小陳在感謝信裡寫道。
攝影包裡,除了一臺價值一萬多的佳能6D單反,還有SD卡、更換鏡頭等。
小陳按平臺提示操作了一番,但最後平臺告知不能提供騎車人信息。
此時,已到了晚上9點多,他只好打110。
有個小夥在車邊停了10多分鐘
出警的是柯橋派出所民警崔寧。
「先看下監控再說」,派出所經常接到諸如丟失小貓小狗等的求助,他們已經有了很多經驗,查監控是比較快捷的渠道。
監控一路追,查看到18:25分,在距離小陳酒店幾百米的路邊,有個小夥在自行車邊停了會,過了12分鐘後,18:37分,他掃碼後,騎上了車,當時正好是下班高峰,車子消失在滾滾車流中……
「多個路口大家一起看,」,第二天,崔寧跟派出所領導匯報,所領導增派了警力看監控,大家一邊算經過各個路口需要的時間,一邊在車流中搜尋著那輛共享單車的身影。
他們發現:這輛單車最後在一家酒莊門口停下,小夥下了車,但這之後,小夥沒了影子,而單車也緊接著被其他人騎走了,「車上的相機包不見了」。
派出所又派了便衣,去酒莊門口蹲守,看看小夥會不會再次出現。
與此同時,崔寧和共享單車平臺聯繫,請平臺幫助協查,平臺回覆說需要一些時間。
可小陳等不住了。
現在網店攝影都是精細化分工,小陳的拍攝品類是窗簾,業務範圍主要集中在柯橋。
這與他曾經在柯橋生活過有關。
小陳大學學的是新聞,畢業後,應聘到柯橋一家網站做小編,後來去了廣告公司學設計,加上以前學過攝影,就開始自己創業,做起了網店攝影和設計,這一做就有六七年了。
柯橋有個窗簾市場,是全國十大窗簾批發市場之一,裡面的店家是小陳的主要顧客。
丟失的這臺相機,是他的「吃飯傢伙」,當初也是他省吃儉用買的。
雖然說現在網店攝影生意不錯,但也是馬不停蹄趕場子的活。
對小陳來說,等不起,一方面,他的小孩生病了,另外因為「雙十一」活動,很多店鋪需要做店鋪設計,他得趕回去。
「我覺得肯定找不回來了」,9月13日,小陳灰心地回河南。
相機已經賣到義烏了,義烏又賣到上海了
9月18日,崔寧收到哈羅單車平臺回復,騎走車的人可能是小偉,但他們不確定是不是他。
小偉,江西人,19歲。
崔寧先找小偉 「探口風」,電話裡,小偉矢口否認,「我沒拿,我下車時,它還在車籃裡」。
崔寧又打算從外圍突破。
他找到酒莊老闆娘,把監控截圖讓她辨認,「這個人是我老公朋友,他經常來店裡玩的」,老闆娘說小夥好像這些天去義烏了。
崔寧這才告訴老闆娘實情,讓她回去跟她老公說,再讓她老公去轉告。
第二天,崔寧再跟小偉打電話,「你過來下,只要把相機拿回來,這件事我們也不追究。」
這回,小偉沒有再狡辯。
隔了一天,小偉到柯橋派出所,承認自己拿了相機,「相機被我帶到義烏了,賣了……」 小偉說拿了相機3天後,以4800元在義烏一個數碼城賣了。
聽他這麼說,崔寧急了!
他趕緊和義烏的買家聯繫,義烏買家說,相機他們已經賣到上海了!「我們又得知,上海那邊,也已經轉手賣了幾次了!」
以為是騙子不接民警電話
「你們不要賣了!」時間緊迫,崔寧打算去上海追相機。
如果相機再經過幾手,可能最後流入到誰手上也不知道,而且因為對方是完全不知情,屬於「善意第三人」,追回相機更加不容易了!
因為在法律上,善意第三人,是指該第三人不知道法律關係雙方的真實情況,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經辦理了登記的權利人。無權處分他人動產或不動產的佔有人,不法將動產或不動產轉讓給第三人以後,如果受讓人在取得該動產或不動產時出於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對該動產或不動產的所有權,受讓人在取得動產或不動產的所有權以後,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讓人返還財產,而只能請求轉讓人(佔有人)賠償損失。
崔寧想了個辦法,「如果他們不願意,加點錢,把相機贖回來!」
但小偉身上沒錢,前面賣的4800元,還債的還債,花的花了。
小偉爸爸在義烏打工,他接到兒子電話,一聽小偉說要錢,起了疑,「你做傳銷啊,傳銷做不得的!」
「我們是派出所的……」任憑崔寧怎麼說,小偉爸爸根本不信,「騙人的!」把電話掛了。
崔寧再打,他也不接了。
相機從上海被召回
崔寧只好帶著小偉一起去義烏,去見小偉爸爸。
「這個相機原價要1萬多」,見到兒子,小偉爸爸聽崔寧一番解釋才弄明白:自己兒子攤上事了。
他們又一起去找義烏數碼店老闆,讓他想辦法把相機從上海召回。
剛開始,老闆搖搖頭說他沒辦法,「都賣了好幾家了,怎麼找得回來?」
「這個相機明顯低於市場價,你怎麼可以收呢?」崔寧一句話讓老闆頓時啞口無言。
接著,崔寧就提出「贖相機」,「去義烏路上,我想過,他們店之間肯定經常聯繫的,他們出面比我們出面一家家找要更快」。
「你想辦法把相機留住,我們這邊加點錢給你贖回來」,老闆開價7000,崔寧和他幾番討價還價,最後,店老闆同意小偉爸爸在4800元加價800元,贖回相機。
店老闆答應去聯繫上海買家,讓他們把相機寄過來。
9月28日,相機從上海寄到了崔寧手上。
以為找不回來了
「我本以為相機已經很大概率找不到了」,小陳在感謝信中寫道,「派出所的同志聯繫我說相機找到了,當時我十分高興。」
小陳說,回河南後,因為答應的拍攝任務沒完成,過了幾天,租了臺相機到柯橋,一切從頭來過,拍了三天才拍完。
接到崔寧電話時,他人已經回去了,「我一直說想好好謝謝他,想問他名字,他就是不說。」
相機後來是小陳託姨媽幫助去領的,面對小陳姨媽的追問,崔寧也一直沒告訴自己名字,「他就不肯說,只跟我,你們記警號也一樣的」。
小陳被感動著,「他這麼為人民服務,我要感謝他,就想把這件事告訴他的領導」,他在網上查到地址給紹興公安局長寫信,來收件的快遞員問他電話這欄怎麼空著,他說:「我不知道電話,但我這封是感謝信」。
「我收到不少這樣的感謝信」,紹興市公安局局長俞流江辦公桌上經常出現來自五湖四海的感謝信。
去年以來,紹興警方把 「群眾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滿意不滿意」作為評判警務工作的根本標準,根據百姓所需所盼,盡派出所所能,零距離服務百姓。這種「楓橋警務模式」在全國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創建中,得到公安部的高度肯定。
今年,接到錦旗、表揚信來表揚紹興各派出所的總數上升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