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在網上售賣存款證明
近日,有市民爆料,在一些電商平臺上,有商家在銷售存款證明。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現,這些商家銷售的存款證明並非銀行開具,不是具有法律效應的證明,而是商家仿製的假證明。對此,法律人士表示,使用假的存款證明申請出國風險非常大,製作假存款證明的人也涉嫌犯罪,將被追究法律責任。(8月24日北京青年報)
存款證明有市場需求,也就給了一些人發財的機會。靠售假「存款證明」發財,不僅違背市場誠信,更是一種違法之舉。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而對偽造假「存款證明」進行售賣,也終難逃法律制裁。
同樣,對於使用假「存款證明」者而言,一則,法律風險大,據律師介紹,使用這種假的存款證明申請出國風險非常大,在申請階段被發現將被拒籤,兩次造假被拒籤被列入黑名單的,可能永遠無法再提交申請,即便成功出國被發現後也會被遣返;二則,即便逃脫相應懲罰,對自己的信用與成長並無益處,也並不能給自己的人生添彩。
事實上,這些假「存款證明」很容易被揭穿。真的存款證明所用的紙張都是由銀行總行統一配發給各個支行的專用紙,每張紙上都有編號,在紙張上有很多防偽信息「是很難偽造的」。只要加以辨別就很容易被揭穿。當其成為一種生意,在網上公開叫賣時,網絡平臺和商家,無不是在成為違法犯罪的「幫兇」,而相關監管部門理應重視起來,對違規經營者嚴打嚴管。
同時,一些平臺假「存款證明」的熱銷,也證明在一些領域內對存款證明審核不嚴,使造假用假者有了空子可鑽。這也提醒相關單位,應該給予重視,從設備和技術上堵塞漏洞、加強審核,不能任由假「存款證明」矇混過關,行不法之事。惟其此,一些造假者才不會有用武之地,一些資質不符合者才不會屢屢得逞。
存款證明業務是指銀行為存款人出具證明,證明存款人在前某個時點的存款餘額或某個時期的存款發生額,和證明存款人在銀行有在以後某個時點前不可動用的存款餘額。對於有需求者,理應通過正規合法途徑辦理相關手續,而不是靠投機取巧得來,這不僅是對自己的信用負責,更是為了免於惹上刑事責任,一句話,為人還是實誠些好。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