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生活日報3版報導了濟南籍一位大三學生舒雲(化名)購買灣仔碼頭海參大蝦水餃,因為包裝袋未標註海參和蝦仁含量,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的事情。報導刊發後,灣仔碼頭水餃生產廠家回應稱,海參大蝦水餃不標註海參和蝦仁的含量是符合國標的,而如今新包裝標註海參和蝦仁含量,是為了提前應對新國標的修改。
更換包裝後,配料裏海參和大蝦標註了含量。 生活日報首席記者 程凌潤
超市:
食藥監已進行了調查
「我們向灣仔碼頭廠方核實過,之前海參大蝦水餃的包裝袋上的確沒標註海參和蝦仁的含量。」3月8日中午,泉城廣場銀座超市工作人員回應稱,該款水餃2018年12月就更換了新包裝,新包裝上標註了海參和蝦仁的含量,更換包裝與該款水餃曾在北京遭到消費者投訴有關。
該工作人員說,之前的確有消費者投訴了灣仔碼頭海參水餃包裝袋上未標註海參及大蝦含量的事,而且食藥監部門也到超市進行了調查,不過他們仍要核實消費者當時所購買那一批次水餃,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
灣仔碼頭:
海參大蝦不標含量不違規
對於海參大蝦水餃該不該標註海參和蝦仁含量的問題,灣仔碼頭水餃生產廠家工作人員稱,海參大蝦水餃中不標註海參和蝦仁含量,是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相關規定的。
「食品名稱中提及的某種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標籤上特別強調,不需要標示該種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該工作人員說,海參大蝦水餃只是食品名稱,其圖案及文字不是標籤中強調的內容,因此可以不用標註海參和蝦仁的含量。而且海參大蝦並不是特別強調,只是表述產品真實屬性的名稱。
回應質疑:
趕在新國標實施前換包裝
既然認為海參大蝦水餃不需要標註海參和蝦仁的含量,那為什麼新包裝上會標註呢?
該工作人員說,據他了解,國家正在著手修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他看到內部的修訂稿中明確提出,產品名稱中提及的配料要標註含量,他們想在新國標正式實施之前進行修改,以免以後帶來麻煩。
(生活日報首席記者 程凌潤 實習生 劉萌 閻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