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訊 4月29日,杭州公安局下城分局對外通報了「浙風金融」涉嫌集資詐騙案的最新進展。根據通報,警方已將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陸某亮、韓某、柴某芳、李某陽、王某、楊某馨、吳某、曾某、沈某房等9人移送至下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根據警方此前通報,浙風金融於2018年10月19日正式被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區分局以涉嫌集資詐騙罪立案偵查,隨後陸某亮被採取強制措施。2018年11月28日,犯罪嫌疑人陸某亮被逮捕。
公開資料顯示,浙風金融隸屬於上海浙風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註冊資本10800萬元人民幣,法人陸雪亮持股99%,陸敬寶持股1%。2017年2月13日,該公司因「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公司法》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被行政處罰6萬元。
深圳公安通報小豬罐子、前金所、中金黃金等3家平臺案情進展
一、對「小豬罐子」平臺案件的情況通報
1、南山警方目前已分別凍結工商、招商、興業銀行帳戶各2個,凍結或輪候凍結資金共約200.4萬元人民幣。
2、南山警方聯合經偵支隊民警出差甘肅蘭州、張掖等地,依法查封涉案房產5套,凍結甘肅晉商實業有限公司、甘肅桑田清潔能源開發公司等公司股權。
3、南山警方加大力度調查取證,繼續深挖涉案資金去向。
二、對「前金所」平臺案件的情況通報
1、警方於2018年11月30日依法對深圳前海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偵查,並於2019年4月3日依法對」前金所」平臺實際控制人餘某、股東張某等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目前該案正在依法偵辦中,涉案資金、資產的核實及平臺借款的催收工作也正在加緊進行中,公安機關將依法最大限度保護受害群眾的合法權益。
3、公安機關現鄭重敦促「前金所」平臺借款人及時履行還款義務,對於惡意逃廢債的借款人及逾期不還款的借款人,有關部門將對其相關資金依法予以追繳,並將採取信用制裁。情節嚴重者,涉嫌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對「中金黃金」平臺案件情況通報
一、南山警方依據受害人訴求,多次協調西安某企業就相關2800萬涉案資金和股權問題進行溝通,並積極促成該企業和受害人代表會面,由該企業對受害人關心的企業經營狀況、企業股權及該企業意向以600萬元收購某涉案公司股權等情況進行說明。為了保護全體受害人合法權益,期望全體受害人就西安某企業2800萬涉案資金以何種方式進行挽損及該企業意向收購某涉案公司股權的事宜作出決定,儘快配合南山警方完成該項工作。
二、南山警方繼續審計涉案資金去向,深挖相關涉案資金帳戶,調取相關銀行帳戶,進一步查清資金去向。
三、南山警方向深圳市人民檢察院通報案件進展情況,並按照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的要求繼續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四、南山警方根據案件需要繼續尋找有關證人詢問案件情況並製作詢問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