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玉龍
春節將至,正是消費旺季。中消協近日發布的《2018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顯示,預付款變消費貸正在成為新的消費陷阱,消費者需警惕。同時提醒,網購家具退換難、海淘商品退換難,消費者在下單購買時務必謹慎。(1月30日《經濟日報》)
「預付式」變身「消費貸」,這樣的消費陷阱,無疑令消費者防不勝防。據中消協相關負責人介紹,經營者在宣傳時,往往把自己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描述得十分美好,並有意淡化貸款壓力,甚至以無息貸款作為吸引消費者的噱頭。而消費者一旦入套,在出現商家不履行承諾、服務縮水甚至關門跑路等情況時,才發現金融信貸條約中含有各種高額違約條款。
由此可見,預付式消費衍生出的與金融信貸捆綁構織的消費陷阱,一則會讓消費者享受不到相關服務;二則也會導致自己的錢袋子受損;三則一旦承受不起金融信貸條約中的高額違約條款,更有可能導致自身的信用受損。同時,預付款變消費貸,更會直接戕害正經做生意的商家,比如,使消費者不再信任預付式消費,乃至於談貸色變。
而梳理媒體報導,2018年在傳統預付式消費涵蓋的各領域,出現捆綁金融消費信貸式的新營銷模式。比如,「租金貸」「裝修貸」問題被頻頻曝出,經營者跑路,導致租戶無房可租,裝修合同無法履行,而消費者卻仍需償還貸款;還如,多家英語培訓機構被指通過提供課程貸款服務,讓學員背上幾千元到十幾萬元不等的「培訓貸」,等等。
預付款變消費貸陷阱,本質上是預付費消費及金融消費信貸中存在的亂象。對此,其一,法律的進一步完善是基礎。比如,針對消費預付款問題,商務部曾出臺《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但面對新的業態新的產業,存在一定的滯後性。此前就有專家建議,針對消費侵權行為,未來在立法、執法、司法過程中還有待進一步完善,這就須引起重視。
其二,應實行多部門管理,比如,監管部門對於開展預付式消費的經營者,有必要做好經營警示等,以確保經營者在法律框架內行事;還如,對於預付式消費,不僅要靠消協或者工商部門來監管,而且公檢法部門也應該及時介入,讓違法違規者得到應有懲治;再如,有關部門有必要加強預付式消費及金融信貸知識,以及相關案件警示,增強消費者防範意識。
其三,消費者應提升科學消費及依法維權能力,「預付式」變身「消費貸」恰是利用了消費者相關知識盲點,以及防範意識差的弱點。所以,面對預付式消費模式,消費者應看清商家的本真面目,全方位核實其資質和口碑。同時必要的金融信貸知識也應多些掌握,千萬別把自己賣了還幫著對方數錢。一言以蔽之,唯有打防同給力,才會遠離消費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