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關於教育收費的政策法規,認真執行學校關於制止教育亂收費的有關規定,為人師表,關愛學生,服務家長,辦人民滿意學校,中小學校為國家九年義務辦學,禁止以各種理由向學生家長收取任何費用,而在太原市萬柏林區虎勝街小學、建築中巷小學及萬柏林四中卻成了一紙空文。
日前,記者接到家長舉報,虎勝街小學、建築中巷小學的每個孩子交一百元人民幣參加社會實踐活動。2018年4月13日,記者驅車到達虎勝街小學和建築中巷小學,就此事分別採訪兩個學校的負責人,而他們的回答都是此事經過萬柏林教育局批准。
就在記者即將離開建築中巷小學時,有家長向記者反應,建築中巷小學五年2班許乾老師和萬柏林四中初二7班的張鵬老師在校外同一間房子裡給孩子有償補課,每節課收取學生30元人民幣。
孩子們正在倒班
4月14日和4月21上午,記者在萬柏林四中附近一個小區蹲點守候,發現星期六早8點至10點許乾老師上課,10點至12點張鵬老師上課,同一個教室補課,學生有三十人左右。
補習班教室
5月7日記者到萬柏林區教育局見到許軍副局長,許局長說:「虎勝街小學和建築中巷小學每個孩子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收費的事情我知道,這是我們審批的,但是他們當時申請也沒有說收多少,我們再和旅遊公司了解一下,要僱傭旅遊公司的大巴車輛會產生費用,具體收多少就夠了,調查完了我告訴你們。但是建築中巷小學和萬柏林四中老師課外補課的事情,我讓我們的工作人員下去調查清楚再回覆你們。」
5月14日記者撥通許局長的電話了解情況時,許局長說,建築中巷小學許乾老師和萬柏林四中張鵬老師確實課外補課,但是他們今年還沒有收費。
一、虎勝街小學和建築中巷小學都是將近一千學生的學校,每個學生收取100元錢,而旅遊大巴產生的費用還不到50元,收取學生那100元錢,究竟到哪裡去了呢?
二、建築中巷小學和萬柏林四中老師租房子校外補課,不收取學生補課費,難道老師在做公益嗎?既然做公益,為什麼不是全班的學生在補課,許局長這樣回答,難道不可笑嗎?
山西省教育廳、民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下發的《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指出,對依法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登記證書的教育培訓機構,辦學條件不達《山西省民辦非學歷培訓機構設置暫行規定》要求,不能滿足教學要求,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的,要立即停辦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對未按批准的業務範圍開展學科培訓,擅自變更許可證登記項目,擅自設立教學點的校外培訓機構要責令限期整改。
按照要求,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對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堅決予以糾正。對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鈎的行為,山西將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此外,對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山西將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責任;對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太原市萬柏林區教育局發現問題不採取措施,不追究校方的責任,而是採取包庇護短的形式來掩蓋事情真相。有這樣的教育主管部門領導在做學校的後盾,難怪萬柏林區中小學亂象不止。
就在記者即將發稿時,又接到家長舉報,萬柏林區還有中小學在校外補課,對此事我們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