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如何定性
惡勢力團夥?非法行醫?非法經營?
02
公安兩次補充偵查
歷經公安兩次補充偵查後,公、檢、法、紀委共同研究決定:楊大偉一案不構成惡勢力犯罪!
03
掃黑除惡的宗旨
是黑惡一個也不放過,不是黑惡一個也不湊數。
「這些人都是我招來的,懇請法官在量刑時對我重一些,對他們輕一些……」7月31日上午,在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的審判庭上,40歲的楊大偉表現出積極的認罪態度。看著他此刻誠懇良善的樣子,很難想像長期非法運營改裝救護車、獨佔西安市某知名三甲醫院周圍「黑救護車」市場的團夥,就是在他領導之下不斷發展起來的。
一封舉報信
事情還要回到2018年底。
一夜之間,一封圖文並茂的舉報信,出現在了各大網絡平臺。
「我是在××醫院急診上過班的保安。在××醫院,盤踞著一個以楊大偉為首的家族團夥,冒充『醫院救護車隊』矇騙患者家屬,撈取不義之財……說他們是黑社會有些誇張,但把他們定性為惡勢力一點都不過分。『楊氏一夥』為獲取暴利,跑馬圈地、欺行霸市、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屢見不鮮……」這封舉報信控訴了楊大偉一伙人的種種惡行,並配有近20張偷拍的這夥人及車輛的照片。
經西安市公安局刑偵局掃黑辦核實後,2019年2月16日,這條線索被轉至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掃黑辦偵辦。
因為舉報的線索涉及街面犯罪,公安新城分局派便衣大隊為先鋒核查情況,發現舉報中的某三甲醫院附近確實存在一個地下「黑救護車」市場,有幾撥人都在這裡爭搶生意,其中確實有一夥以楊姓為首的人,為了爭搶生意,多次對競爭者進行辱罵、撕名片、阻攔、毆打等。
彼時,正值全國掃黑除惡行動的關鍵階段。
2019年2月27日,「2·16」專案組正式成立。時任公安新城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的羅刊民與時任長樂西路派出所刑偵副所長的邢俊祥共同擔任專案組組長。
3月4日11時,羅刊民與邢俊祥分別帶隊,在某三甲醫院急診室門口,將楊大偉、楊二偉、仵東、谷西、王強、張峰抓獲歸案。
隨著楊大偉一伙人的歸案和調查的深入,民警發現,在網上發布舉報信的,並不是某三甲醫院的保安,而是楊大偉的「老對手」,同樣在某三甲醫院經營「黑救護車」的張小林!
二人為爭搶某三甲醫院的「黑救護車」市場積怨已久,早在2009年時就發生過嚴重鬥毆事件。張小林手持汽車方向盤鎖將楊大偉打成重傷,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出獄後,張小林回歸這個「市場」,雙方的衝突也時常發生。隨後,警方將張小林一伙人也捉拿歸案,另案處理。
這是一個怎樣的「市場」?
楊大偉的「入行」,要追溯到13年前。2007年,楊大偉與弟弟楊二偉發現,120救護車多用於「院前救治」,就是將突發疾病的人接往醫院,但是在「院後轉運」這方面,如跨省轉院,或即將去世病人的家屬想要將病人帶回外地老家入土為安等情況,120救護車由於運力等各種原因,是接不了這些業務的,存在市場空白。
發現商機後,兄弟倆購買了一輛麵包車,將後排座椅拆掉,加裝了醫用床,便堂而皇之地做起了「接送轉院」「去世轉運」的營生。
2013年,楊大偉的姑父谷西入夥。2015年,楊二偉的小舅子王強入夥。隨後,楊大偉的老鄉張峰也加入進來。此時,楊大偉已經購買了3輛麵包車,除了醫用床之外,他們還在麵包車上加裝了吸氧機、吸痰器等簡易設備。沒有任何行醫資格的谷西,穿上白大褂、戴上口罩,搖身一變成了「谷醫生」,負責接送病人路途中的救護工作。
楊大偉曾經在某三甲醫院當過保安,這給他們的發展提供了很大優勢。按照某三甲醫院的規定,他們是不可以在醫院發名片和小廣告的,但楊大偉利用自己的人脈關係,再加上請吃飯、送香菸、買水等低成本投入,獲得保安對他們一伙人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同時還會幫助他們驅趕其他「黑救護車」的經營者。此外,楊大偉還會請保安為他們介紹客戶,根據路程的遠近,給保安們50元至300元不等的提成。案發後,6名涉事保安被醫院開除。
在站穩腳跟的同時,楊大偉一伙人對其他「黑救護車」運營者極力打壓,甚至採取違法手段,輕則推搡謾罵、言語威脅,重則大打出手。幾年間,楊大偉一伙人成了長樂西路派出所的常客。
2018年,仵東發現楊大偉一伙人的「生意」做得風生水起,便主動提出以「合伙人」的身份加入。6月28日,楊大偉與仵東聯合成立了西安平順醫療護送有限公司,仵東為法人、楊大偉為股東、楊二偉為監事。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家公司並沒有取得醫療和運輸資質。
與此同時,感覺自己「不太正規」的楊大偉等人在成立公司後,又花費14萬元購置了一輛新的麵包車,並擅自非法加裝了警燈和紅十字標誌,使得這輛車在外觀上,與真正的救護車一模一樣!
自此,這個犯罪團夥已然成熟,有著明確的分工:楊大偉作為團隊領導組織行動,楊二偉和仵東負責聯絡和安排接送,王強、張峰任司機,沒有任何行醫資格的谷西兼任「醫生」和收銀。
案件該怎樣定罪?
雖然「谷醫生」是名義上的收銀,但其實,這夥人中的6人均用微信收過客人的車費,所以,如何認定涉案資金,是擺在專案組民警面前的第一個難題。
「楊大偉一伙人,收取車費和日常花銷都用的是微信支付,帳目非常混亂。」專案組內勤雷安告訴記者,「我們專案組民警通過梳理發現了他們交易的特點,金額是50或100的倍數,要麼是一次性付清,要麼分為定金和尾款前後支付,並且兩次轉帳在48小時之內。」
專案組民警根據這個特點,通過對6人手機微信裡幾百萬的資金流水進行分析篩選,經司法審計認定,在2015年-2019年間僅僅微信收取的金額就達到553310元,最終涉案金額75萬餘元。案發時,警方已凍結該團夥資金429396元,扣押用於非法營運的車輛4輛。
第二道難題,是這起案件究竟該如何定性?
早在楊大偉等人被抓獲歸案後的3月9日一早,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軍濤、高雅妮、陳友誼就受邀來到長樂西路派出所,提前介入案件,與專案組民警對案件走向進行了研討。當時,公安機關擬以尋釁滋事罪對這個團夥進行提捕。檢察官了解案情後,認為現有證據未達到尋釁滋事罪要求的情節惡劣等情形,且仵東並未因爭搶生意與其他人發生衝突,該罪名無法對其行為追究法律責任。
可是公檢兩家辦案人員,翻遍了法律法規,都沒找到相關的法律規定,沒辦法按照「非法行醫」或者與醫療相關的法律法規定罪。根據目前所掌握的證據,只能按照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條例中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
檢察官對全國的「黑救護車」案進行了查詢,想看看有沒有已經生效的判決可供借鑑。最終,他們查到廣州有一起類似的案件,是以「非法經營罪」判決的。這也證明,大家之前判斷的方向沒有錯!
立案後,張小林提出進行傷情鑑定。2017年7月10日,楊大偉因為爭搶生意,在衝突中用刀劃傷了張小林左臂。經過傷情鑑定,張小林的傷情達到輕傷二級。
在案件辦理初期,專案組民警初步認為,楊大偉一伙人可能符合惡勢力團夥的認定標準。但歷經公安兩次補充偵查後,2020年2月21日,在公、檢、法、紀委組成的「四位一體」會議上,大家反覆研究決定:楊大偉一案不構成惡勢力犯罪!
至此,楊大偉一伙人的「惡勢力犯罪團夥」帽子被摘掉。
「這也是我們掃黑除惡的成果!掃黑除惡的宗旨,是黑惡一個也不放過,不是黑惡一個也不湊數,這個案子就體現了我們不湊數的態度,公平、公正、嚴謹地對待每一起案件!」檢察官陳友誼說,「摘的是惡勢力的帽子,維護的卻是法律的威嚴。」
案雖結 事未了
2020年7月10日,陳友誼帶領書記員出庭支持公訴。
7月31日,新城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判決:楊大偉犯非法經營罪和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其餘5人犯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2年6個月到5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
本案作為陝西省首例「黑救護車」案,牽扯的時間跨度極長,從2007年直到2019年,反映出這一問題長期存在。
下一步,新城檢察院將以此案為契機,聯合相關部門檢查後續清理情況。要對存在已久、盤根錯節的「黑救護車」亂象進行清理並不容易,但是辦案人員相信,隨著法規的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明確,「院後轉運」這一市場空白定會被填補,「黑救護車」亂象也將進一步得到清理。(文中嫌疑人均系化名)
一圖讀懂
來 源 :西部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