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12月13日訊 日前,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發布海環保罰字﹝2017﹞716、717、719、720號行政處罰公示,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被罰款2萬元。
海環保罰字﹝2017﹞71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聯合海澱交通支隊民警於2017年11月9日對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位於海澱區上莊加油站西側翠湖南路工程項目內正在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徐工牌型號為:XS222J出廠編號3222090338振動壓路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機械冒黑煙,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測,排放煙度值超過了北京市《在用非道路柴油機械煙度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DB11/184-2013)》規定的在用非道路柴油機排氣煙度限值,屬於排放不合格行為。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改正,處5000元罰款。
海環保罰字﹝2017﹞71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聯合海澱交通支隊民警於2017年11月9日對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位於海澱區上莊加油站西側翠湖南路工程項目內正在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徐州工程牌型號為:LW500F出廠編號1500F0091725輪式裝載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機械冒黑煙,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測,排放煙度值超過了北京市《在用非道路柴油機械煙度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DB11/184-2013)》規定的在用非道路柴油機排氣煙度限值,屬於排放不合格行為。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改正,處5000元罰款。
海環保罰字﹝2017﹞71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聯合海澱交通支隊民警於2017年11月9日對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位於海澱區上莊加油站西側翠湖南路工程項目內正在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徐工牌型號為:GR180出廠編號G180E0120145平地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機械冒黑煙,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測,排放煙度值超過了北京市《在用非道路柴油機械煙度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DB11/184-2013)》規定的在用非道路柴油機排氣煙度限值,屬於排放不合格行為。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改正,處5000元罰款。
海環保罰字﹝2017﹞72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聯合海澱交通支隊民警於2017年11月9日對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位於海澱區上莊加油站西側翠湖南路工程項目內正在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徐州徐挖牌型號為:XGG230LC-7出廠編號2005184履帶式液壓挖掘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機械冒黑煙,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測,排放煙度值超過了北京市《在用非道路柴油機械煙度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DB11/184-2013)》規定的在用非道路柴油機排氣煙度限值,屬於排放不合格行為。北京市海澱區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改正,處5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