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2日上午,47萬餘人走進考場參加首次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存在了16年的司法考試正式被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代。雖然司法考試更名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但考試滋生的「症候」卻未有改觀。在法考倒計時35天之際,特推送張建偉教授的一篇隨筆,一來幫助考生更好的了解法考的前世今生,從而逢考必過;二來,也告誡考生,切勿唯考試論,只要有夢想,哪裡都是星辰大海。
一位考生在司法考試後上網發帖,聲稱要狀告司法部,理由是司法部把他的「肚子搞大了」——因為他用幾個月時間備考,沒時間鍛鍊身體,腰圍大了一圈。
這當然是笑談,眾人笑過之後,這個玩笑也就小浪花似地消失了,哪裡會真有人告?
每年令人筋疲力盡的統一司法考試結束之時,參加考試的士子大多悄沒聲息。
他們休息幾天之後緩過精神,該幹嘛幹嘛,一切被應試打亂的陣腳又重新紮穩。待到成績公布之時,大部分人還得第二年捲土重來。
有如此幾年反覆參加考試的,每年一次陣痛,硬是越不過那個龍門,真是五內俱焚,苦不堪言。
不過,用司法考試折騰折騰人可不是多餘的。
畢竟,要提高法律從業人員素質,不能不用這類考試抬高司法之門的門檻,否則司法界良莠不齊、魚龍混雜的局面啥時候能得到治理耶?
有了這類考試,多得如過江之鯉的法律人才有了一個篩選機制,精英司法夢才可以悠然做下去。
司法考試是最引人矚目的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之一,每年舉行一次。
它的前身是司法部組織的律師資格考試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別組織的初任法官考試、初任檢察官考試。
律師資格考試早就如火如荼進行,難度之大已經出了名,及格率很低,能夠通過考試,不下點功夫根本不行。
初任法官考試、初任檢察官考試是後起之試,難度小得多,儘管也有考不過的,畢竟及格率偏高,起不到篩糠見米、吹殼露谷的作用。
於是乎在眾人鼓譟之下,2002年三試合一,成為現在的統一司法資格考試。
統一司法資格考試是精英司法夢的產物。
有司法考試之前,常聽到議論說,律師是通過律師資格考試考上來的,法官、檢察官沒有經過這種難度的考試篩選,那素質「不敢說,可不敢說,非常不敢說」。
為了將法官、檢察官的門檻起碼抬高到與律師一般齊,有了統一司法資格考試,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
接下來難題就來了:最初幾年司法考試及格率很低,地方司法機關叫苦不迭,起勁嚷著要降低考試門檻、抬高及格率。
那原因很簡單,本院未取得法官、檢察官資格的人員中,硬是沒有幾個能夠通過考試,司法人員有青黃不接之虞,怎不叫人眼饞心急、浪花飛濺、怨聲四起?
特別是,西部地區司法人員有斷檔危險,不提高及格率,有資格執棰司法的人快要沒啦!
其實,各地司法機關本來不該有如此反應,儘管司法考試及格率低,但考生人數可以用「滿坑滿谷」來形容,龐大的考生人數乘以及格率,每年通過的人數早已是車載鬥量,司法後備人員的隊伍十分龐大,怎麼還喊「缺人、缺人,不得了」了呢?
細分析那原因,不外乎:通過司法考試的,不一定進得了司法機關 沒關係進不去 ;進得了司法機關的 往往需要有點關係 ,又不易通過司法考試。
也許有看官嚷嚷啦:這話不對啊,不能排除另一可能性——通過司法考試的不願到司法機關工作。
這話說得也是,只不過,這也不是提高及格率該解決的問題,而是應該通過提高司法機關對法律人才的吸引力來解決的問題。
提高考試及格率,只會打破精英司法夢,與設立統一司法資格考試的初衷相悖。
會哭的孩子有奶吃,是這個定律起了作用,還是「忽如一夜春風來」,考生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兩年來司法考試及格率逐漸攀升,去年更是大幅攀升,且看:
按照這個進度,豈不是:2009年通過率為40%左右;2010年為50%左右;2011年為60%左右···到2015年就達到100%啦。
到那時候,精英司法夢就徹底破滅了也。
讓人努力提高自己的水準達到考試通過的標準,還是降低標準遷就這些人目前的水準,並不是哈姆雷特式的兩難選擇
我常感訝異的是,那些不久前才剛畢業於深府名校的法律人,或者在讀不錯的法律院系的研究生,投奔校外的司法考試輔導班,他們寄希望這些輔導班指點迷津以便順利通過司法考試。
他們在校園外進行「惡補」,幾近癲狂。
我更疑惑地看到有為數不少的法律院系的學生通不過這個考試,把應考司法資格看作畏途,這是否意味著法律本科教育的失敗?
法律本科教育,對學生掌握基本知識的要求並不嚴格。
對學生學習的要求也很寬鬆,平時考試難度不大,教師判卷還慷慨放水,將明明應當判為不及格的卷子都判為及格,把及格的卷子提為高分,以便學生將來向四面八方求職時有個好成績單,或者為了迎合學生,使學生評教時有個佳評如潮的效應,甚至為了掩飾由太多學生不及格可能引起的教學失敗的推測。
大學本科4年下來,學生基本功並不紮實,一碰到猛考基本功的司法考試,人仰馬翻,船傾舟覆,還有啥值得大驚小怪的?
其實,司法資格考試並不難。
司法考試四張考卷,分四場考完,試卷一,綜合知識也,包括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律職業道德與職業責任;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也,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也,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含仲裁制度 。
這3張卷子上黑壓壓、密麻麻布滿機讀式選擇題。
第四張考卷為實例 案例 分析、司法文書和論述題,是筆答式考試題。
這些考卷主要考的是法律基本知識,有現成法典的,尤其是對於法律條文的熟悉程度。
也就是說,司法考試考的都是「記問之學」,或者更直截了當地說,是考記憶力 勉強可以拉上十分淺易的理解力作陪 沒什麼學術含量,只要肯下工夫去記憶和理解,考試時不難認準正確答案,抓緊時間用2B鉛筆在機讀卡上塗抹一氣,或者在筆答卷上迅速行文,然後就等著眼望旌旗動、耳聽好消息吧。
要說「難」,司法考試「難」在考多而雜,題博而細,不下點真功夫去記熟考試範圍內的大部分內容,過關的希望有點渺茫。
光記熟還不夠,考試時不眼快手疾,抓緊時間作答,就等著放榜時灰頭土臉、垂頭喪氣吧。
無論過去的律師資格考試還是現在的司法資格考試,都流傳著一個說法:
奧妙就在於,這個考試經不起推敲和分析,它壓根兒就不是考分析能力和創造性解決法律難題的能力,學問太大對於這個考試反而是障礙,遇到題目想得太多,思慮過繁,反而會答題出錯,弄得落花流水、狼狽不堪。
司法考試考的只是結果,不是過程。
這結果是法條記憶的結果,過程是法學教育的過程。
法律品格的培養,法律意識的薰陶,法律技能的掌握,法律思維的現成,法律邏輯的訓練,都需要一定的時日,不能一蹴而就,來個急就章。
多年來,許多非法律院系的畢業生參加司法考試,捧著幾部司法考試指導書昏天黑地、日月無光地猛背一氣,然後走上考場「可歸路」,一陣風捲殘雲般狂答,斬將搴旗,勝利過關,成為有司法從業資格者,他們中有的甚至摘冠,成為一個地區司法考試第一名。
這足以說明,司法考試真正考的是記憶力和為了在腦子裡留下應考所需要的記憶存留而下了多少工夫。
因此,統一司法考試雖然是個好辦法,但用目前這種考法來選拔法律人才,實在有點緣木求魚。
英國大法官愛德華·柯克曾經說過:
法律是一門藝術,它需經長期的學習和實踐才能掌握,在未達到這一水平前,任何人都不能從事案件的審判工作。
看到這裡面「需經長期的學習」一語,再對照我們只重結果不重過程的人才篩選妙法,真忍不住涕淚滂沱。
更糟的是,這種只考頭腦中積累了多少記憶殘渣的考試,完全考不出應試者的品德。
這繼承了古代科考取士的缺陷,唐太宗時吏部尚書杜如晦就曾指出科舉考試可以考查言詞文筆而不能考查人品,現在即使在考試中加大了「法律職業道德與職業責任」的題量和分值,也只不過讓考生把相關內容多背一氣,根本進不了內心。
還有一點不得不說的是,這種考試只是法律從業人員的入門考試,雖然通過率有限,但通過者也不過算是了解了必要的基本知識罷了,還算不上法律精英。
司法機關應當在通過司法考試的人中認真篩選,通過司法考試的徒有虛名的「法律人才」,可是一群為數龐大的隊伍呢。
我沒有參加過司法考試,但參加過律師資格考試,還僥倖通過。
這兩種考試無大差異,想通過的話不需要太高智商:用幾個月「輸入」再用兩天「輸出」,會做的題,一眼掃過,捉筆就答,宜將勝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要是前思後想,猶豫不決,學婦人之仁,就只好完蛋;不懂的,用連蒙帶猜的功夫,完成新東方英語教學傳授的「不會也對」的偉業,這就是通過司法考試的要訣。
司法考試,你說難不?
我為那些一頭鑽進司法考試輔導班的朋友感覺氣餒,甚至想在夜半為他們嚎啕,他們還真以為司法考試有什麼秘籍可傳呢!
司法考試養肥了一大幫人。
各種招牌的司法考試輔導班在每年4月份就隆重開課了。
大批面容焦慮而又滿懷憧憬的應試士子,背著皮包,拉著行李,四面八方湧來,風塵僕僕奔向各個輔導站、培訓點。
輔導站、培訓點周圍旅館爆滿,餐館火爆,許多閒置已久的禮堂變得人頭攢動,一片汪洋式的繁榮景象。
這就是考試經濟,值得刮目相看的是,在如今金融危機背景下,司法考試輔導班也有拉動內需、出手救市之功,世人不可不知。
組織培訓、輔導的,都是眼光敏銳、頭腦靈活的人。他們收費很高 收費不高還不行,要是讓人疑心沒有本事弄到真題,還會有人上門乎 、放出「保過」的氣球、使出「透題」的暗示,使天下士子熙熙攘攘入我襠中矣。
這本來就近乎騙子與傻子聯袂玩耍的遊戲。
多年來,的確有許多透題的傳聞在輔導班內外流傳。這個傳聞對輔導班主辦者不是壞事,藉助這個傳聞,可以吸引更多投機取巧的人來花錢套題。
本來,許多參加輔導班的人,就是想尋個捷徑,以便事半功倍地通過司法考試。
但也有明眼人一針見血,在網上議論:
據悉各個培訓學校在8月份之後都會折騰出一系列的「絕密題」、「預測題」,糊弄考生。其實,最後一個月應當把前面的複習成果再次鞏固,而不是盲目累加知識點。其實,大家回頭看一看萬國、三校2006年8月份的最後幾套題,除了牽強的靠了幾個知識點的邊,哪有什麼洩題?但是那幾套卷子,害學員耽誤了多少時間?
總的說來,司法考試輔導是個大蛋糕,那些尊奉「行勝於言」信念的人已經饕餮了多年。甚至在司法考試實行之前的律師資格考試時代,就已經風風火火辦班收費了。
這種培訓,只需要租好場地、安排好食宿、請來輔導教師,招來學員,就可以隆重開課。
租場地、請教師是需要一筆支出的,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一路辦下來,收入遠遠大於支出。
這幾年辦輔導的,錢多得都有點可恥了,也許夢裡都在數鈔票,笑出聲,把窗外覬覦多時的小偷嚇跑。
由司法考試引出的綜合症,還不止這些,不打住,只怕三天三夜也說不完,為了厲行節約,避免紙張油墨浪費,就此擱筆。
✲ 本文整理自「法律稻草人」,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1月第1版,原標題為「司法考試綜合症」,略有刪減。作者張建偉
張建偉 清華大學教授。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分別獲得法學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法先賢,求立言,望塵莫及矣
一本兼具知識性、趣味性、文學性的法律隨筆
張建偉/著 2011年1月版
他的思維嚴謹、理性,是洞若觀火的冷靜思考,他的思路卻是跳脫的,文字是活潑的,他把自己廣博的法律、文史知識和對文學的雅好融於一爐,並把自己的理性和嚴謹巧妙地隱藏於其中,就像鹽溶於水,只有讀過了,你才能感受到其中無痕有味的妙趣。因此,讀建偉教授的法律隨筆,你既不會厭倦與枯燥,也不會失望於淺陋。
——莫言
✲ 精編:幫助考生用最少的時間,順利通過法考。
✲ 名師:本書由原國家司法考試中心袁江副主任領銜策劃、主編,由中國政法大學、清華大學高其才、焦洪昌、杜新麗、鄔明安、衛躍寧、張鋒、隋彭生、李玉香、魏敬淼和楊秀清十位具有多年「律考」「司考」「法考」命題、判卷或培訓經驗的知名教授、學科帶頭人主筆。
✲ 配套服務:掃描圖書二維碼,聽訪談視頻或專題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