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努力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確保民族地區和諧穩定,我院積極受理各類雙語案件,力爭滿足人民群眾的藏漢雙語訴訟需要。
夯實基礎建設,保障少數民族訴訟權利。
設立巡迴法庭。深入鄉鎮村社,通過巡迴審判方式以案釋法,集中解決矛盾糾紛,同時以法治講座的方式給牧民群眾講解法律法規。雙語法官利用業餘時間輪值深入群眾中,開展藏語普法宣傳,將艱澀難懂的法律術語現場翻譯,讓群眾掌握法律知識,有效降低「鄰裡」、「草場」等糾紛的發生,達到法律深入基層的目的。
設立雙語庭審。積極製作雙語庭審提綱模板,並鼓勵雙語法官使用藏語主持庭審,不僅規範了雙語庭審程序,還提高了雙語庭審質量。
設立雙語服務窗口。在立案大廳設立藏漢雙語訴訟服務窗口,對不通曉漢語的藏族當事人提供雙語接待、法律諮詢、訴前調解、登記立案等司法服務,印製藏漢雙語的送達回證、舉證通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等法律文書進行送達,並將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法官行為規範等內容以雙語方式張貼,方便當事人閱讀。
強化雙語人才配備。在各審判庭室中配備通曉藏漢雙語的法官助理及書記員,便於藏族當事人訴訟。在文書製作、網站創建、簡報信息等各項工作中均使用藏漢雙語,盡力滿足了民族群眾的司法需求。
加大培訓力度,強化審執「軟實力」建設。突出抓好少數民族法官雙語能力建設,強化雙語培訓,打造業務精煉、素質過硬的藏漢雙語法官為目標,提升法官處理化解藏語訴訟的水平,拓寬民族語言使用面,促進雙語法官與群眾之間的互相理解、互相交流和情感交融,營造民族團結進步的良好氛圍,讓民族團結進步上升為審判執行各項工作的「硬指標」,成為法院文化建設的「軟實力」。
強化審判執行,維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在審判執行活動中,「雙語法官」發揮少數民族身份、法官身份的「雙重優勢」,從方便少數民族當事人訴訟著手,運用民族情感和民族語言辦案,確保少數民族當事人的案件得到及時、公正處理,提升當事人對法官的信任感,提高案件調解率和服判率,有力推動「法治天峻」、「平安天峻」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