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指揮長(微信公眾號:浙中指揮長)注意到,為深入開展村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專項治理,進一步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加強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婺城區查處了9起村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01、乾西鄉柵川村原黨支部書記於衛東等人擾亂社會管理秩序案件
2017年10月,柵川村原黨支部書記於衛東、原支部委員於登松、馬淤村原村主任黃雲龍等人在柵川化工廠突發事件中,煽動群眾堵塞道路,造成惡劣影響。2018年3月於衛東、於登松分別被黨紀立案,並免去職務,黃雲龍被停止職務。2018年10月柵川村村主任於文革、馬淤村支部書記吳文虎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實施誡勉措施。2018年9月於登松因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2019年3月被開除黨籍。2019年4月,於衛東被開除黨籍。
02、雅畈鎮石楠塘村「白條子」支出案件
2008年至2015年,石楠塘村存在大額「白條子」支出情況,直至2017年4月,該村「白條子」金額才全部入帳。期間,石楠塘村黨支部書記龔國中、村主任朱學軍、原村監會主任朱春生等人在村級財務管理過程中違反財經紀律,且經鎮政府多次督促後整改不及時。2017年7月,龔國中、朱春生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朱學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03、安地鎮原延嶺腳村黨支部書記吳根生、村委朱月華冒領移民補助資金案件
在婺城區大中型水庫移民扶持人口核減工作中,吳根生作為延嶺腳村黨支部書記,朱月華作為村委及村報帳員,未及時核減延嶺腳村已死亡村民的移民補助資格,導致17550元補助資金被冒領。其中,吳根生家庭冒領吳承楊的補助款6450元,朱月華婆婆冒領吳承賢補助款5250元。2017年9月,吳根生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朱月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領取的補助款予以追回。
04、白龍橋鎮讓長村原黨支部書記滕瑞淵收受他人財物案件
2016年7月,滕瑞淵在明知村民滕某某違章建房的情況下,仍幫其協調建房四鄰關係,並收取該村民所送的四條軟殼中華香菸。2018年2月,滕瑞淵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05、沙畈鄉原黃家田村黨支部書記傅大富破壞公路設施案件
2016年5月,傅大富修建金華市半溪二級電站攔水壩過程中,未經婺城區相關部門審批,自行對黃家田村小源口村部分路段挖掘改建、損毀路面、拆除護欄。2016年8月,區公路段給予傅大富責令恢復原狀和罰款1.8萬元的行政處罰。2018年11月,傅大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06、塔石鄉後畈村黨支部書記陳樹福等人參與賭博案件
2017年9月,陳樹福與後塢村黨支部書記陳秋貴、百善村監委會主任陳旭富、塘頭村村委委員錢林仙等人在下塔石村某棋牌室以「白心寶」的形式進行賭博,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2017年11月,陳樹福、陳秋貴、陳旭富、錢林仙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07、嶺上鄉桃源村原監委會主任張紅衛酒駕案件
張紅衛於2010年10月17日、2012年8月12日、2014年1月6日共計三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警部門查獲並處以行政處罰,2019年1月,張紅衛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08、箬陽鄉大應村村主任沈寶森侵佔公益林及補助款案件
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沈寶森私自將33畝集體林地和五保老人沈某某12畝公益林面積做在其名下,並領取了2016、2017年度生態公益林補助資金3240元,村書記吳玉升予以默認。2018年12月,吳玉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沈寶森受到延長預備期一年處理,違規領取的資金全部清退,山林已轉回村集體。
09、新獅街道五一社區黨支部原支部委員方建國等人拉票賄選案件
2017年4月,方建國交給社區黨員王萬裡3萬元,要求在新一屆黨支部委員選舉中為其拉票。王萬裡邀約社區黨員施祖勇、王堅強在選舉中支持方建國,並分別給兩人1.5萬元。2017年9月,方建國、王萬裡、王堅強被開除黨籍,施祖勇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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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共金華市婺城區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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