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1 14:2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為響應中央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號召,孝昌縣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充分發揮司法程序特別是破產法律法規在優化資源配置、規範市場秩序、保護各方權益、服務企業與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儘快盤活優質資源、釋放市場要素,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一、破產清算案例介紹
湖北維納經編布業有限公司,2007年10月18日成立,經營範圍包括毛巾、精品布等紡織的生產與銷售,紡織材料、紡織機械銷售。2018年7月19日,孝感昌審會計師事務所作出孝昌審字(2018)第145號《審計報告》載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維納經編公司的資產總計40276607.67元,負債總計99204341.58元;維納經編公司自2015年已停業。孝昌法院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杜某蓮等56人與被執行人維納經編公司勞動爭議案件中,查明維納經編公司所有房產、土地等財產均已被多個法院查封、凍結。維納經編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2020年5月18日,孝昌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杜某蓮等56人、債務人湖北維納經編布業有限公司的申請,裁定受理湖北維納經編布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推進破產案件依法高效審理的意見》第13條、第14條之規定,決定湖北維納經編布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適用快速審理方式。
2020年7月31日,孝昌法院召開湖北維納經編布業有限公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了財產變價方案和財產分配方案。現已完成資產拍賣21822291.04元,已到帳18759362.49元,下一步將按照財產分配方案進行分配。
二、創新破產案件審理方式
在實踐中,大部分破產案件審判工作量大、涉及面廣,法律關係複雜,導致審理周期偏長。孝昌縣人民法院在破產案件審判中,勇於開拓,積極進取,根據破產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多維度的探索和創新。
1.堅持依法受理。對於破產案件嚴格執行依法審查、受理原則。區分破產申請類別,突出不同重點進行審查,對於破產重整申請,側重審查有無營業價值,有無意向投資人和重整方案,採取對破產企業進行行業、產業調查諮詢的方式判斷有無重整必要和可能。對於破產清算申請,著重審查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方案的可行和破產費用的落實保障。對於申請材料的審查,不另行增加要求,實現一次性告知。合議庭審查認為可以受理的,提交本院審委會討論決定,並報中院備批。破產案件審理均由院主要負責人擔任審判長。
2.堅持依法審理。堅持和完善破產重整企業識別,政府和法院協調,案件信息溝通,合法有序的利益衡平工作機制,彰顯破產審判工作的制度價值和社會責任。堅持以競爭方式選任管理人,舉行莊重嚴肅的破產受理宣告儀式,強化對管理人履職的監督指導,支持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行職責。精心組織債權人會議,及時設立債委會,保障債權人和企業職工合法權益,依法追究破產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做好利益衡平,保障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依法開展好破產衍生訴訟,對破產債權確認糾紛,對外追收債權糾紛訴訟依法處理,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
3.堅持合理運用簡易程序。大力推進「執轉破」案件簡易審理,充分利用執行階段調查成果,在立案審查時即啟動案件繁簡識別和分流機制,從創新債權人會議模式、簡化債權人會議流程、建立財產多元處置機制等方面入手,建立破產案件簡化審理規程。針對事實清楚、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債務人財產狀況清晰的簡易破產案件,採用縮短程序時間、簡化審理流程、並聯破產事項等方式,助推企業及時高效完成破產程序。
4.堅持府院聯動。孝昌法院與縣政府積極推動建立「府院聯動」工作機制,支持破產案件審理,妥善解決破產審判中職工安置、資產變現處置、破產企業涉稅以及無產可破的「殭屍企業」清理等問題,構建起了以府院聯席會議為載體的「府院聯動」機制。多次牽頭召集召開府院聯動機制協調會,統籌匯總提出法院在企業破產處置中需要政府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研究解決企業破產處置中需要法院解決的問題,推動企業破產審判機制創新。通報破產審判方面工作信息和重大案件受理、審理、執行情況和相關破產管理人信息,梳理通報破產企業審判典型案例,有效推進破產企業進行破產清算。
5.加強自身建設。依法組建合議庭對管理人提交的申請和報告及時進行研究,認真履行自身職責。加強破產案件審判流程節點管控,強化程序的嚴格公正。通過進一步加強理想信念和法官職業道德教育,預防和杜絕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增強合議庭的團隊凝聚力,提高幹警工作積極性和抗壓性,堅決守住法律的底線,切實維護司法公正。
原標題:《破產案件簡易審,孝昌法院破產案件審理提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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