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應搭設在平整堅實的地面上,立杆底部設置底座和墊板,並有可靠的排水措施,防止積水浸泡地基。相鄰立杆接頭要錯開,立杆頂端宜高出女兒牆上皮1m,高出簷口上皮1.5m,豎立第一節立杆時,每6跨應暫設置一拋撐,直至連牆件架設好以後方可根據情況拆除。安裝扣件時,螺拴擰緊,扭力矩不應小於40N·m,不大於65 N·m;立杆的垂直偏差不得大於架高的1/200。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依然在較大範圍的使用,腳手架作為建築的支撐體系,在使用過程中承載著工人的施工安全,它的搭設規範起著很重要的作用。不可超越的50m搭設高度依據是什麼?
1、根據國內幾十年的實踐經驗及對國內外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使用情況調查,立杆採用單管的落地式腳手架一般在50m以下。 當需要的搭設高度大於50m時,一般都比較慎重的採用了加強措施,如採用雙杆立杆、分段卸荷、分段搭設等方法。國內在腳手架的分段搭設、分段卸荷等方面已經積累了許多可靠、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經驗。
2、從經濟方面考慮。搭設高度超過50m時,鋼管、扣件的周轉使用率較低,腳手架的地基基礎處理費用也會增加。
3、參考國外的經驗,美國、日本等地也都限制落地腳手架的搭設高度,如:美國50m、德國60m、日本45m. 腳手架坍塌事故頻發,搭設的不規範或施工人員的不規範直接導致建築安全事故的發生,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如扣件操作不規範,連接不緊,也會導致腳手架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