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市餘杭區傳來好消息:收到車輛違停信息,10分鐘內開走免罰!消息傳出,拍手叫好的也有,質疑的也有,期待能覆蓋到外地牌照的更多,還有其他地方的人問,能不能借鑑?
都說現在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私家車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關於私家車,在中國有很多歷史經典故事。比如說,上個世紀80、90年代,沒有任何線條之美的桑塔納,成了中國人身份的象徵,因為長的像轎子。比如說,2000年初,有人糾結,到底是先買車,還是先買房;當然,今天人們不大會再有這樣的困擾。
2000年後,汽車一下子取代了自行車,成為普通中國人的代步工具,只要經濟許可,家庭平均兩輛車。於是,過去,寬敞的大街一下子擁堵了,從首都(堵)到魔都(堵),從中心城市到小縣城,一到上下班高峰,沒有不堵車的。即使是只有1000多平方公裡,地下軌道交通四通八達的深圳,也堵的心慌慌。堵車,成了富裕起來中國人幸福的煩惱。在很多國人那裡,能開車的儘量不走路,開過車的很難再回到「11路」時代。
而隨著老百姓家車多了,停車難問題便成了城市發展的老大難問題。停車位不夠,怎麼找都不夠用,道路兩旁畫再多的停車線還是不夠用,於是亂停車(當然某些司機素質較差,有停車位也不願意停)。特別是群眾聚集的辦事場所,看著尾燈長龍,更是要仰天長嘆了。除非在每個市民之家、每個餐館、每個遊樂場所、每個綜合體邊,都配套建一個巨型停車場。有人問,為什麼一些發達國家停車難問題不突出?問題是,誰告訴你不突出的?況且,發達國家有我國這麼多的人?
而對於餘杭區的政策試點,確實應該鼓勵,應該鼓掌。至少,可以讓那些辦急事的人心寬許多。也有人問,10分鐘辦事不夠怎麼辦?餘杭區城管局也進行了機制設計,在提醒移車的同時,同時告知最近停車點位置。甚至有人提出一個例子,說某位亂停車先生正在餐館吃飯,宴席中收到了10分鐘違停提醒簡訊,於是立馬把車開走。問題是,車是開走了,罰款是取消了,但飯吃好了嗎?所以說,政策是好政策,作用也能發揮作用,但要完全解決亂停車甚至停車難問題,還是不容易的,這是有限的城市空間範圍和暫時看不到頭的車輛增長之間的結構性矛盾。
能不能徹底解決停車難問題,除了設置更多的停車位外,既要技術上的改進,也要規則上的改善和生活理念的改變。
首先,技術上的改進,特別是人工智慧的進步推動智慧城市的建設。所有的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前,便能提前得知最近停車位置信息。前提是所有的汽車都能上線,所有的司機願意分享自己的位置和歷史行車紀錄(有點被人盯著的感覺是不是?)。而在此之前,如果想不開車,就要寄希望於共享汽車、平臺約車可以更加發達、更加全面、更加安全。
其次,規則上的改善,對於確實有急事、確實停車困難地方,可以設置臨時管制措施,可以設置更多的共享停車位,處罰可以更加人性化。畢竟,群眾辦好事情才是第一位的,不能因為要停好車而影響辦事,否則便是社會治理本末倒置了。
再次,生活理念的改變。汽車畢竟只是交通工具,而司機不是汽車的奴隸。對於步行30分鐘生活圈內,市民要逐漸養成步行或公共運輸出行的生活理念,多走走,更健康;多開車,腰圍粗。
其實,車子多不要緊,只要讓車子動起來,停車難的問題就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