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自行車的故事,最早可以上溯到我一歲那年。
一、嬰兒時期
那年,我得了肺炎,去十八線城市的大醫院裡住院。醫院離家幾公裡遠,這在今天,在北京,似乎是近在咫尺,而在小城市人民 的記憶中,堪比天涯。
為了往返醫院和單位,父親借了同事的一輛自行車。然後,然後你們懂的,屋漏偏逢雨,車被偷了。丟了人家的東西,賠唄!你說的輕巧!那時候還是物資緊缺的年代,沒有票證,有錢你也買不來自行車。更何況,沒錢。
我爸媽攢了幾個月的錢,又託關係才搞到了自行車票。爹媽合計了合計,一氣之下,搞了兩張票,買兩輛!一輛還給人家,一輛自己家留著騎!!聽著那麼豪氣沖天。自行車也的確就是當時中國普通家庭的重要生活物資之一了。
因為丟車的印象太深刻,所以對於防盜措施記得很清。小時候自行車車把上要打鋼印的,也是要上牌照的。為了驗證我的記憶,我上網搜了一下,結果,嚯——好麼!
有上面那樣四方的↑,還有下面這樣異形的↓
二、童年時期
那次爸媽發狠買的這輛二八大自行車,給我們家帶來了很多便利。那時的車,應該是很結實的。一家人去逛街,一輛車就夠了,也沒聽說誰家的車胎被壓爆、車圈被壓彎的。
好在我們家只有三口人,不用這樣緊湊的。每次逛街回來,進院子的時候,院門外的地高,院門內的地低,有個三級臺階,老爸像雜耍演員一樣,兩腳翹起,車子搖搖晃晃、咯咯噔噔地下坡、進院,逗得我哈哈大笑——小孩子的笑就是這麼簡單,不需要理由。這一招我現在用來逗我的女兒,也是非常好使:)
1985年,我爸去外省學習,家裡就剩我和我媽,作為十歲的小男子漢,也得承擔起「開車」的任務。我媽教會了我騎車。個子小,得「掏」著騎。
騎車這本領,學會了就不會忘。很多本領,都是如此,所以說藝多不壓身,能學的時候就學點兒。
未成年人騎車,其實危險性也真的不小。我清楚地記得,那年,我剛會騎車不久,蹬著滿院子跑,在一個巷子裡,有一輛汽車在倒車,我停不下來,徑直從車屁股後頭給騎過去了,如果晚幾秒鐘……人生就是撞大運,不可多想。
三、中學時代
初中時,天天走路上學,與自行車幾乎無話說了。
高中時,開始天天騎自行車上學。早早上學的我們,天不亮就出門,天黑才進門。存放自行車的黑黑的地下室就成了怕黑的我心中永遠的陰影。現在還時不時地會夢到地下室裡有賊之類的……
高考發志願表那天,我沒帶書包,就把厚厚的《志願填報指南》塞在短袖衫裡。騎著車走到半路,我思想開小差了,自行車撞到路邊的花壇欄杆上,人直接平著飛出去,拍在花叢中。那花杆子好硬,把我的胳膊劃出好幾道口子,所幸肚皮上臨時揣了「護心甲」,才算沒事。
四、大學時代
後來到北京上大學,又差點平著飛出去一次。那是第一個寒假,我舍友去北京南站送人,我則負責騎車去接他回來。為什麼要這麼複雜?因為,那時候,夜班車很稀少。打車?不敢想的。他為什麼不騎車?他不會!估計他現在也不會,因為他已經會開車了。我騎車騎到南站附近的時候,已經很累了,又累又不熟悉路,「當!」又撞路邊水泥高圍欄上了,人已經栽出去一半兒了……胸口一甜……真的就差一口老血了吧!
1993年1月,寒假沒回家的我,晚上10點多,騎著自行車,馱著衣服和書,從西三環北路騎到了東三環南路。路過建國門的時候,有聯防隊員的崗哨(你問我為什麼會有這個東東?自己看年份去聯想吧),看我行跡可疑,攔住我盤查,把包裡的東西都翻出來了。查完了,我收拾東西的時候,他跟我說:「我問你話,讓你不言語!(所以查你)」漂在一個城市裡,隨便來個人找個理由就查你,就是這樣的感覺。
再後來,發現,在北京,自行車,竟然,還要交稅!甭管多少錢吧,不記得了,姆們交不起!——我一個月生活費才110塊,1塊錢能幹好多事了!其實現在知道了,這稅一直在收,只是以前都是家長交,自己不操心,也就不知道。所謂「不當家不知柴米貴」是也。到了自己管錢過日子的時候,才知道哇,原來自行車還要繳稅吶?!不光是我一個人這麼覺得,那時候非常遊行的中國搖滾專輯——《中國火I》中有一首歌名叫《累》,
歌中唱道:
「吃的貴喝的貴,自行車要上稅,這一天那一夜空度這年歲!」
這歌裡還有其他一些有意思的歌詞,例如:
總想嘗嘗愛的滋味,可卻總沒有這種機會!空蕩的房間裡沒有人作陪,只有去那街上看看姑娘的腿。想要上學,可學費太貴,想要工作,我又嫌累!
擱今天的青年男學生身上,也貼切得不行:)實際上,那會子,北漂還是漂得起來的。不像現在,漂在北京的,都被嗆得不要不要的。當然,街上看姑娘的腿是更方便更多了,而且要多白有多白。
一好奇,上網又一搜,發現徵稅還不是北京的個例:)
再查資料,原來,中國的自行車稅從1951年就開始徵了,當時的名稱是「自行車車船使用牌照稅」,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牌照稅暫行條例》。這個暫行,暫行了54年。1986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除了牌照稅之外,自行車還要「自行車車船使用稅」了。這個暫行,也暫行了19年。以上倆暫行直到2005年實施了一個新的暫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該條例規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機動車車船稅將隨交強險一同繳納,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免交車船稅。看來,到了2005年自行車才真的是不值錢嘍!實際上,也有人說,並不是自行車不值錢了,而是這稅,稅務局根本收不上來。有一位善良的北京市民這樣回憶道:
「為了方便騎車人納稅,每年稅務局都要在大街上設點,就像每年春節期間銷售煙花爆竹一樣,在大街上設置簡易房,從各單位抽調一些工作人員來賣稅牌。二十多年前,朝陽北路上就有三四處,騎車人上下班停一會兒,交2.5元買個稅牌很方便。政府收稅在大街上設點,也是一道靚麗的風景線。」
「從各單位抽調」……在大街上設點……這些都不要花錢的嗎?所以,核算下來,發現徵稅成本比收上來的稅還多……後來索性就不收了。請大家仔細看北京的自行車稅票,是由地稅局來收。
這似乎也能作為一個佐證。據內部小道消息人士透露,不好收的稅才歸地稅管。這是不是真的目前已經不重要了,國、地稅又雙叒叕合併了!
再後來,我很不懂事地跟我大姨開口要了一輛自行車,我也沒愛護好,畢業時給丟了。多年以後我才知道,那是我姨夫送我表姐的生日禮物,在她心目中非常珍貴。少不更事的時候,輕易地開口跟別人要東西,卻又不懂得珍惜,是很要命的毛病。
五、研究生時代
再後來讀研究生的時候,自行車多了起來,基本上是一個宿舍至少有一輛吧。相應地,北京偷自行車都成了有鏈條的產業。
我一個同學跟我說,她同學的通訊本上記有一個手機號,前面的聯繫人姓名一欄中赫然寫著:賊。
這個時候的自行車故事就開始有更多的主角加入了。記得第一次騎車帶豆娘出去,就把豆娘最心愛的裙褲之一給絞進車輪子裡去,弄破了。我施展我娘教的針線手藝,給縫起來了。肯定能看出痕跡,遠達不到天衣無縫的地步,但在豆娘看來,已經是男友力十分MAX了:)
還有一次有趣的自行車經歷就是,騎車帶著豆娘順著北三環回法大。一輛公交車從我們右邊駛過,等這一輛長——長的車終於開過去之後,我們悲催地正好停在交警面前。警察叔叔想裝看不見都做不到了——罰款10元!
丟車的故事仍在變著花樣上演。2000年,為了寫(gan)論(shi)文(mao),我們去中關村騙子一條街買聯想電腦,還找了一位清華學計算機的大拿同去。買了電腦出來,大拿同學的自行車就不見了。我們只好帶著大拿同學去著名的金五星,為他重新買了一輛自行車。
六、工作啦!
畢業沒多久,自行車就丟得不剩啥了。
新買了一輛車之後,病急亂投醫,想著上個牌照,這樣是不是就不容易丟了。因為依稀記得自行車牌照是公安機關為了防盜需要,所以才要登記,登記了,被盜了,好找回來。
我就把自行車推去派出所。派出所的人很客氣:「上牌照,去車管所啊!」後來,我沒找到車管所。其實,找派出所我都費了老勁了,還是在去金五星揮霍的路上偶然發現的。再後來,自行車就又丟了。說實在的,直到我今天才反應過來,他特麼好像是在調侃我吧?!我書讀得多,你不要騙我!我還能去起訴要精神損害賠償不?
不過,貌似直到我畢業剛上班的時候,交警都還是會查自行車的牌照的。那天,下班回家途中,在北師大南門路口等紅綠燈。警察叔叔問我旁邊的大爺:「牌照呢?」大爺特淡定:「在家呢,我家就在前邊。我拿來給你看。」警察不幹,說:「有?那你嘛不掛上?」大爺特神:「掛不住,老掉!幹嘛?你殺了我?!」
因為我車也沒牌照,於是吧,「拜拜了您內!」不知道這倆後來打起來沒有,新聞裡沒說。
2008年11月1日以後,我就很少騎自行車了。
七、在他鄉
偶然的機會,去年在異國他鄉居住了一段時間,因為車輛駕駛左舵與右舵的差別較大,所以沒法在那裡開車。又因為所住的地方公交不發達,家屬的公司還專門給配了自行車,所以我們又必須重拾騎車技巧。
本來以為把公司給配的自行車去自費加個兒童座椅就好。因為我們見有人在同樣的車上裝過同樣的兒童座椅。
不成想,交了錢買了兒童座椅後,把自行車推進來要加裝的時候,人家直接把錢退給我了。語言也不通,不懂是啥原因。只見店員一個勁兒地雙臂交叉,作奧特曼狀……後來才知道,原來是說公司給配的車,質量太輕,本身就不是載重車輛,根據法律規定不允許加裝兒童座椅,不能帶人!仔細看車身上,還真有載重限額的標識,是漢字的,能看懂。只好重新買了一輛能載重的自行車,加裝了一個兒童座椅,又捎帶一個兒童頭盔。
這才算是符合了全部關於自行車騎車帶小孩的法律要求。為了買一輛自行車,折騰了四五趟,也真是醉了
孩子第一次坐在自行車後座的安全座椅上的時候,興奮得呀:)
回國的時候,自行車沒有託運回國,留給了繼續在異國工作的同胞。負責託運物資的海運公司員工好詫異的:「NO bicycle?」"NO!""A?"你國的自行車的確不錯,不過,我扛回國又不騎,中國滿街都是共享單車,何苦呢?託運半天,過海關還要交稅……
我與自行車的故事暫告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