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是寫情書,是寫給我最好的兄弟——H。
在一段微妙的停頓之後,你可以繼續聽我說下去。那時候我還在上初中,情竇未開,文思先湧,每逢寫作文都愛兜售一些酸不拉唧的句子。偏偏語文老師也很吃這一套,屢次拿我寫的破文章當範文念給全班聽,同學們雖然心裡反酸,面上還是對我欽佩有加,尤其是我的女同桌。
聯繫上下文不難猜到,我的女同桌,迷上了我的好兄弟H。那時候,初中生還比較單純,或者說比較窮,還會相信情書這種老土的東西。女同桌決定給H寫一封情書,表達心意。無奈文採有限,也尚不能接受「我很喜歡你,我們交往吧」這種簡潔日系的告白便條,所以就拜託我代為捉刀。
一開始,我是不太能接受的,總感覺這事兒有點突破道德界限,而且在文字裡幻想如何與一個男同學談情說愛,的確不在我的能力範圍之內。女同桌就告訴我說,這件事你能做,理由有三:第一,情書夾敘夾議,你記敘文議論文都寫得不錯,不在話下;第二,文學都有虛構成分,女生視角你總要嘗試下吧,這是一次練筆的好機會;第三,你是最了解H的人,寫給他的情書,你不寫誰寫?
說實話,她這三條理由事後想來都是胡說八道,應該被歸入教唆犯罪的範疇,但當時的我的確被觸動了,尤其是第三條。
用了兩節課時間,我寫出了一封深情款款的情書,以一個直男的視角把H從頭到腳誇了個遍。我至今記得,最後一句我是這麼寫的:
我常常想像,已是情侶的我們手牽著手,走在夕陽下的放學路上。
你看我這貧乏的想像力,約會限定於放學,互動止步於牽手,實在是愧對「青春」二字。
女同桌又用了一節課的時間謄抄全文,鄭重地署上自己的名字,我這篇原名《記一次愛情》的作文版權就轉讓給她了。
臨到放學,她託我轉交給了H。H默默地看完,什麼也沒說。我心想,好歹你得有個表示吧,就問你覺得怎麼樣?他面無表情:我又不喜歡她,能怎麼樣?我說,不是,你覺得寫得怎麼樣?他說,酸得很。自以為妙手著文章的我,得到了人生第一個一星差評,還來自於朝夕相處的好友,真是自取其辱。
最後還是由我向女同桌轉告了這一噩耗。我說你還是太著急了,我們才初二,年輕得很嘛。她劈頭蓋臉就是一句,你這個傻逼,還不是因為你寫得太爛。
這事兒在寫作上給了我兩點教訓:第一,女性視角的東西不好寫,直男要慎重;第二,輕易不要當乙方。這麼多年過去了,我時不時還要寫點女性視角小說以至於被某些讀者錯認性別,為了餬口也還在接受劇本委託創作,天天被作為甲方的製片人和導演折磨,兩點教訓我都沒有吸取,女同桌說得對,我就是個傻逼。
愛情跟寫東西發生關係,在我的寫字生涯裡至少發生過三次。第二次開始寫故事,是為了我的前女友。
剛開始追她的時候,我經常翻她微博,看到她發過一條,寫的是「徵一個能講睡前故事的男朋友,在線等。」
睡前故事我講過,在很小的時候,我在奶奶家過暑假,一家人睡在天台上望著黑漆漆的天的時候,我會複述白天在廣播裡聽到的方言笑話,其他人聽著聽著就會睡著,唯獨奶奶會認真聽完,並且誇我「講得好」。
有這等輝煌的過去,我自然信心爆棚。我和前女友都上晚班,下班就是11點了,所以我自告奮勇送她回家,在路上搜腸刮肚把以前的所見所聞都說給她聽,添油加醋,眉飛色舞。聽得她最後不想回家,我們就坐在通宵營業的快餐店裡面,一聊就聊到凌晨兩三點,我說你該回家睡覺了,她說不要,你繼續說。這是我人生第一次被催更,頓覺通體清涼。
在一起之後,也許是見識太少,經歷又過於匱乏,我已經沒有真實的人生故事講給她聽了,就像才盡的江郎,過快地掏空自己,反而在熱戀期間有點沒話找話,橫生尷尬。於是我就開始編故事,編上古神話,編軼聞野史,編奇妙物語,編怪力亂神,寫在我們兩個的博客裡,只給她一個人看,她看得開心,我也寫得樂意。
有一個文學觀點說,作者就像開車的司機,讀者是這輛車裡的乘客,他們只會坐一段路,總要下車的。前女友是我的第一個讀者,也是那時候我唯一的讀者,所以,當我們分手之後,這輛車也就空蕩蕩地開在路上,不知道該去哪裡。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想通,她不要私家車,我還不能開公交車了?
於是,我把那些故事通通發布到網上,然後就有了我的第一本書,《貓飯奇妙物語》。
後來,我喜歡上了一個不喜歡我的女孩。
這種事大概在每個人身上都發生過,相互喜歡本來就是小概率事件,如果愛情太容易,人們就會不珍惜,這世上也不會有那麼多情歌和情詩。
那一場暗戀裡,我默默地喜歡她,竟然學會了寫詩,就像另一個人格在身體裡復活一樣,他借著我的手,寫下「星辰常在,蒼穹不老」;寫「我迷戀的現在,是你淺淺的微笑,是相遇的下一句,道別的上一秒」;也寫「星河在上,波光在下,我在你身邊,等著你的回答」。
你看多肉麻。
雖然我最終沒有問出口,她也沒有給我回答,要麻也是我一個人在那麻。但至少,很多讀者喜歡它們,願意把它們抄寫下來,給存在或者不存在的戀人看,這就夠了。如果真的會有一千個被安慰的靈魂,我不介意做那個自我折磨的人。
讀者手抄「萊特昂·布蘭朵」的詩句
為了隱藏這些詩,不讓熟人知道我如此騷包之後笑場,我又把它們包裹在了十幾個故事裡,署名「萊特昂·布蘭朵」,就有了我的第二本書《不正常人類症候群》。
我的公交車裡不僅稀稀拉拉坐了些乘客,車身上還刷了押韻的句子,想起來也挺酷的。
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不擅長寫愛情的作者。甚至好些被讀者認為是在寫愛情的故事,其實我都沒有把它們當愛情在寫,但是,它們的的確確是因為不圓滿的愛情才誕生的。
事到如今,我年紀也不小了,所以才能躲在「已經有些愛不動」的世界裡告訴你們,大膽地愛,就算愛不出一段故事,也能愛成一首詩,不也挺好的嗎?
不過,失一次戀,寫一本書,太不環保了。而且,萬一將來有誰瞎了眼看上了我,我又不肯放棄寫字這條獨木橋的話,難不成還主動把人家踹了?
不管是作為負責任的伴侶,還是負責任的作者,我覺得都有必要在不失戀的狀態下寫一本書出來。還好,我寫出來了,有力地證明了我不是一個失戀癮君子。
這本書的動機大概最為單純,因為它是純粹為讀者而寫的,不來自於我對任何人的感情。
不過,我在這個充滿陰謀和兇殺的懸疑長篇裡,還是放入了一段感情。它是一切陰謀與謎局的開端。
要徹底忘掉一個人,就在回憶中殺死他——這是一種有點中二的奢望。畢竟愛情這個東西,與記憶的關聯太特別了。尤其是在這樣一個資訊時代裡,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無孔不入的社交網絡,總在不經意間讓我們記起。昨日一遍遍重現,回憶裡那些本來快要結疤的傷口就這樣再一次破裂、流血。
有些更為騷包的文學前輩曾說過,作品就是作者寫給讀者的情書。照如此說來,我還是回到了記憶的起點,幹起了寫情書這件事兒。
還好,這一次不是受人所託,也不會置身事外,而是字字斟酌,情真意切。
藏在《昨日重現》書中的詩句
長篇小說《昨日重現》,9月26日,麻呀麻地,就上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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