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晚報」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開始

2020-12-19 瀟湘晨報

納稅人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對2021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內容進行確認。

如個稅相關扣除信息與2020年無變化,可一鍵帶入;如有變化,可修正後提交。

個稅扣除信息如不確認,將自動延至2021年。

納稅人也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更新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還可報送給扣繳義務人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記者 徐正國

本報訊 隨著2020年進入尾聲,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確認工作已經開始。按照稅法規定,納稅人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對2021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內容進行確認。如個稅相關扣除信息與2020年無變化,可一鍵帶入;如有變化,可修正後提交。個稅扣除信息如不確認,將自動延至2021年。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九條規定: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於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並報送至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內容事關納稅人的稅收負擔,納稅人需要及時完成確認事項,以便扣繳義務人在2021年1月扣繳稅款時,納稅人能及時享受相關扣除優惠。

市稅務局相關人員介紹,納稅人將「個人所得稅」APP更新到最新版本或者重新下載打開,「確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菜單入口目前以熱點專題形式展現。點擊進入後,納稅人可以「一鍵帶入」的方式將上年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在本年度繼續填報,如無變化,直接確認;如有變化,進行修改後再確認。納稅人也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更新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還可以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給扣繳義務人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據介紹,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主要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如果納稅人在2021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有變化,則需要針對具體內容進行如實申報。譬如,唯一的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則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或者有子女年滿3歲,進入學前教育階段、或者接受繼續教育、或者房租和房貸扣除發生變化等,則需增加或變更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易錯「九提醒」

提醒一

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項目,父母雙方的扣除比例應符合政策規定標準

相關政策: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提醒內容:您需要與共同扣除人進行溝通,確認雙方填報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過100%。

提醒二

夫妻雙方非婚前分別購買的住房,只能選擇一方扣除住房貸款利息

相關政策:納稅人本人或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確認其住房是否為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如果屬於婚後購買的,只能選擇一方扣除;如果屬於婚前分別購買的,需與配偶溝通確認扣除方式。

提醒三

納稅人填報的贍養老人項目,共同扣除人的合計扣除金額要符合標準

相關政策: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籤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於約定分攤。

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與共同扣除人進行溝通,確認各自填報的贍養老人扣除金額之和不超過2000元,且每人分攤額度不超過每月1000元。

提醒四

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納稅人只能選擇一處扣繳義務人扣除

相關政策: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只能選擇其中一處扣除。

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檢查是否存在同一項目多處扣除的情況,如果存在應當及時作廢多餘的扣除項目。

提醒五

納稅人與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相關政策: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規定標準定額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籤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與配偶進行溝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確認沒有同時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六

納稅人與其配偶不能同時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相關政策: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與配偶進行溝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項目和扣除方式,確認沒有同時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提醒七

納稅人應當確保填報子女、配偶、贍養老人身份信息準確

相關政策:納稅人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檢查填報的子女、配偶、贍養老人身份信息是否與其身份證件上記錄的信息保持一致。

提醒八

納稅人填報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享受扣除

相關政策: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填報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扣除的,應當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並檢查填報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批准)時間等信息是否與證書保持一致。

提醒九

納稅人填報學歷繼續教育的,應當為中國境內接受的學歷 (學位)繼續教育

相關政策: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

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接受繼續教育類型應當為國家承認的學歷 (學位)教育,比如自學考試、成人高考、同等學歷申請學位、網絡大學等可享受學歷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來源:十堰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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