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民刑是法考路上最大的兩隻攔路虎,特別是刑法,各種不同的學說更是讓廣大考生崩潰,今天我們就先來講講如何拿下刑法這一隻紙老虎。
2018年是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改革的第一年,被稱為法考元年,整個考試的命題趨勢、考試形式和難度都發生了很多變化,第一次實行主客觀題分開考試的形式,而且考試結束後試題也不再公開,這意味著以後沒辦法靠真題來準確抓住命題方向和規律,這無疑加大了備考的難度。
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重者恆重,把這個學科的理論知識學好學透,再結合案例,將理論應用於實踐中去,同樣可以輕鬆應考。那刑法究竟該怎樣學呢?
無論是哪一門學科,這一步都是必不可少的,這是後續學習的重要前提,比如:如果出一道題讓你判斷該行為是否構成非法拘禁罪,但是你連什麼是非法拘禁罪都不清楚,自然不知道其構成要件,那你就沒辦法去判斷這個行為是否符合這個罪。
怎樣去掌握這些基本概念。可以選擇一本好的教材自己學習,也可以選擇聽課的方式,聽課有個好處就是老師會重點強調常考的,必要時授課老師會以舉例的方式幫助你理解記憶。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有些法律術語說起來很拗口,法考不考名詞解釋,所以不需要一字不漏的背下來,理解意思,能用自己習慣的表達方式說清楚就行。
刑法最大的特點就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性很強,在做好了第一步的理論儲備之後,我們要學會應用這些理論知識來分析案例,以案說法,通過分析案例,深入學習,加深對刑法理論、刑法規範的理解與把握,掌握並不斷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法考中每一個選擇題都可以看作是一個小案例,通過對案例的學習是鍛鍊一個人刑法思維最有效的方式,經過反覆訓練,形成特定的思維模式。知道答案不過是獲得了「魚」,而從不同的案例中學會分析解決問題的思路才是獲得了「漁」,要想在考試中獲取高分,二者缺一不可。
以上只是籠統的對整個刑法的學習所必經的兩步,具體到法考備考中,我們應注意些什麼呢?
只自己看書可能對有些疑點難點問題還是模糊不清,這時需要通過聽聽課。
通常授課老師對一些疑點難點問題都會採取舉例的方式來幫助我們理解,但是如果只聽課,由於課程節奏往往比較快,沒有消化的時間,還是不能掌握課程中的內容,這時候就需要自己再一點點去看書把知識吸收到我們腦海中。所以我們要把聽課和看書結合起來。
做題是應試最有效的方法,檢驗是否複習好的唯一標準就是把真題做好。但做題也是要講究技巧和方法的,很多人只是在盲目的搞題海戰術,為了做題而做題,最終並不能取得很好的學習效果。
聽完課後,我們必須要清楚的是:高頻考點究竟有哪些?高頻考點在歷年考試中一般會如何考?命題人常愛挖的坑是什麼?這是我們在聽課時需要去重點從授課老師的課堂中提取的。
做題是我們最容易受打擊的一個過程,所以做題前我們一定要擺正心態,做題的目的不是為了看到底對了幾個錯了幾個,而是通過做題發現自己的知識漏洞和思維偏差,加深對知識點的理解和記憶。
簡單點說就是,我們要通過做題把不懂的搞懂,把錯的糾正,保證會的要一直會不出錯。做題最忌諱的就是只關注做對了幾個做錯了幾個,自己得了多少分,如果分數還不錯,會盲目認為自己複習的很好而掉以輕心,如果分數低的離譜,可能會心態崩潰影響後面的複習進程。
做題後,需要對前期的學習進行一個分析與總結,也就是整理錯題。很多人會忽略這個過程,其實這才是整個複習過程中最關鍵的一個環節,可以讓我們的學習達到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
關於整理錯題的方法,大家可以按照個人喜好採用不同的方法,有人喜歡直接摘抄到錯題本上,有人會全部整理到一個文檔列印出來,也有人直接把錯題剪下來再貼到錯題本上,這種整理的形式沒有對錯好壞,我們的重點在於搞清整理錯題的本質,達到我們想要追求的效果,就是要將不會的變成會的,錯的變成對的,對的變成永遠對的,最終都變成分數幫助我們通過考試。
所以收集好錯題之後如何處理才是關鍵所在,我的建議是:將所有的錯題再認真做一遍,然後找出哪些是自己會但因為粗心選錯的(做好標記提醒自己以後要注意),哪些是自己對知識點記憶不準確選錯的(找到對應知識點反覆準備記憶),哪些是解題思路不對選錯的(對照解析找到正確的解題思路,重複記憶形成這樣的解題思路)。
備考方法有很多種,要想通過考試關鍵不在於你是否知道有方法,而是有沒有找到其中最適合自己的那一種並堅持付諸實踐,實踐中或許你就會發現其實刑法並不難,它只不過是一隻看似很嚇人的紙老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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