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網
發布兩份徵地告知書涉及倉山區倉山鎮的東升村
徵地用途為萬裡星辰(東升新苑)
配套道路工程建設
晉安區新店鎮的健康村
徵地用途為新店古城遺址公園建設
倉山區東升村
福州市萬裡星辰(東升新苑)配套道路工程
徵地告知書 榕(倉)自然徵告字[2019]76號
倉山區倉山鎮東升村:
福州市萬裡星辰(東升新苑)配套道路工程建設項目擬徵收你村集體土地,根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和《國土資源部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徵地情況
1、徵地用途:本次徵收集體土地用於新店古城遺址公園新店鎮健康村地塊二 項目建設,用途為商業、居住用地及其配套。
2、徵地位置:具體位置詳見規劃選址(或工作)紅線圖。
3、徵地地類、面積及地上附著物情況: 共計9.4501公頃,其中水澆地0.1325公頃、農村道路0.0379公頃、坑塘水面0.0006公頃、溝渠0.0437公頃、村莊9.2341公頃、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0.0013公頃。
4、徵地補償標準及安置方案:補償安置對象為徵地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使用權人;擬徵收的集體土地按區片綜合地價 9.6 萬元/畝(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補償;一般青苗補償費含一年生、一季生農作物和一般苗圃,實行被徵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包幹補償,包幹單價 0.4 萬元/畝,包幹面積按農用地面積進行計算;多年生青苗補償費,含林、果、竹等多年經濟作物,魚苗、水產養殖設施等按實予以補償;房屋及其他建築物、構築物(如水井、村道、曬穀場、管線、水渠等),按照我市有關規定,由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晉安區健康村
榕晉自然徵告字[2019]046號
晉安區新店鎮健康村:
新店古城遺址公園新店鎮健康村地塊二項目建設擬徵收你村 集體土地,根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國土資源部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勞動保障部、國土資源部關於切實做好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徵地情況
1、徵地用途:本次徵收集體土地用於 新店古城遺址公園新店鎮健康村地塊二 項目建設,用途為商業、居住用地及其配套。
2、徵地位置:具體位置詳見規劃選址(或工作)紅線圖。
3、徵地地類、面積及地上附著物情況:共計9.4501公頃,其中水澆地0.1325公頃、農村道路0.0379公頃、坑塘水面0.0006公頃、溝渠0.0437公頃、村莊9.2341公頃、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0.0013公頃。
4、徵地補償標準及安置方案: 補償安置對象為徵地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使用權人;擬徵收的集體土地按區片綜合地價 9.6 萬元/畝(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補償;一般青苗補償費含一年生、一季生農作物和一般苗圃,實行被徵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包幹補償,包幹單價 0.4 萬元/畝,包幹面積按農用地面積進行計算;多年生青苗補償費,含林、果、竹等多年經濟作物,魚苗、水產養殖設施等按實予以補償;房屋及其他建築物、構築物(如水井、村道、曬穀場、管線、水渠等),按照我市有關規定,由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新店古城遺址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