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曾春亮故意殺人、搶劫、盜竊案今日上午在江西省豐城市看守所審判庭開庭審理,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華商報記者從康家委託的代理人、河北馳舟律師事務所侯士朝律師處獲悉,庭審分兩部分民事部分和刑事部分,曾春亮積極追求死刑,請求儘快槍斃他。
曾春亮出獄後十分好賭,一直想開採石場賺大錢
8月8日,江西省樂安縣山碭鎮山碭村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曾春亮入室殺人致2死1傷,逃亡途中又殺害一人。曾春亮故意殺人、搶劫、盜竊案於12月21日上午8點30分由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曾春亮在豐城市看守所審判庭接受審理。
公訴方出示的證據顯示,曾春亮出獄後十分好賭,多次向親戚朋友借錢。當地村幹部曾給曾春亮介紹口罩工廠工作,曾春亮當庭表示,覺得在那打工「掙三四千元煙錢都不夠」、覺得「這點錢對男人來說沒什麼用」,所以一直想開採石場賺大錢。
檢方起訴書顯示,曾春亮認為自己無處藏身的現狀系山碭鎮厚坊村駐村幹部沒有為其解決開釆石場以及住房等要求所致,遂起殺害村幹部之念。
曾春亮覺得已經殺了兩人,多一個孩子無所謂
侯士朝律師告訴華商報記者,他當庭向曾春亮發問:「你是否認識受害方康家的人嗎?」曾春亮說不認識被害家裡的人。庭審中,辯護人問曾春亮:「你後悔嗎?」曾春亮回答:「現在肯定後悔了。」
受害家屬和律師一起出庭
受害人家屬康女士向華商報記者表示:「案子審理結束了,但是悲痛憤怒並沒有結束,他還在笑著說話,他是一個冷血、無知的動物,對生命的漠視讓我覺得不寒而慄,他請求槍斃自己應該是心裡極其扭曲的表現。」
對殺害康家兩人,曾春亮當庭表示「當時思想狹窄了,不想坐牢,覺得是因為報警導致自己未來無望。」公訴方出示的證據顯示,曾春亮本想殺當時報警人康某帥,但因為沒找到康某帥,就覺得殺他父母也一樣,又因為覺得已經殺了兩人,再多一個孩子也無所謂,因而對7歲孩子行兇。
曾春亮對民事賠償沒異議,只是說沒錢賠
侯士朝律師說,曾春亮積極追求死刑,請求儘快槍斃他。曾春亮對民事部分沒有提出什麼異議,只是說沒錢賠。最後陳述時,曾春亮說:「沒啥說的,快點槍斃我」。
侯士朝說庭審分兩部分民事部分和刑事部分,他此前已經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訴請法院判處曾春亮死刑,索賠272.75萬元。此外,受傷的康家外甥也訴請法院判處曾春亮死刑,並索賠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金、護理費等經濟損失計159.3萬元。受害人家屬康女士表示,「我知道對方沒錢賠,但我們索賠就是體現一個態度,表明整個案件會依法治理去處理。」對此,侯士朝律師也表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僅是康家人對待自己權利的立場,「是一種態度」,同時可以加強庭審參與度。
侯士朝律師表示,如此一個殺人狂魔,嗜血如命之人,不對其處以極刑,對社會將是一個極大的威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本案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被告人曾春亮不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且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華商報記者 王利民 編輯 李振
(如有爆料,請撥打華商報熱線電話029-88880000)
【版權聲明】本文由作者【華商連線】創作,獨家發布在今日頭條,未經授權,任何平臺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