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大金融法研究中心
2020年2月2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發布《致同會計師事務所違法違規案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1號》,對當事人致同會計師事務所及王玉才(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化股份)2014年財務報表審計項目合伙人)、王增民(太化股份2014年財務報表審計項目負責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本次行政處罰是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第一次被證監會處罰,處罰原因在於,在致同會計師事務所在2014年為太化股份提供的服務中,存在2014年年報披露違法違規及2014年財務報表審計時未勤勉盡責的情況。根據中國證監會在2020年1月13日發布的《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資本市場執業基本信息》,自2016年至2019年,瑞華、利安達、大華、立信等會計師事務所都曾因未勤勉盡責等原因被證監會行政處罰,甚至有被處以資本市場禁入的嚴重後果,但會計師事務所在提供審計服務時的違法違規行為卻屢禁不止。究其原因,行政處罰的力度較輕、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程序不規範、部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不高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違法違規行為都有一定的影響。
(任尚雲 整理)
【參考資料】
1.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致同會計師事務所違法違規案行政處罰決定書,http://www.csrc.gov.cn/pub/shanxi/xzcf/202002/t20200225_371154.htm
2.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資本市場執業基本信息,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gzdt/202001/t20200113_369654.html
3. 投行業務資訊:第一次!致同會計師事務所被證監會處罰,罰沒120萬,https://mp.weixin.qq.com/s/6rNQlfzsJSBQX3UKXvpB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