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現就2021年度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及國家移民管理局瑞麗遣返中心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名單及時間分組安排詳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於2月10日17時前,通過電子郵件向我總站確認是否參加面試。要求如下:
1. 發送電子郵件至574037373@qq.com,電子郵件標題格式為「×××(姓名)確認參加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瑞麗遣返中心×××職位面試」。(「XX職位」填寫職位代碼即可,模板見附件2)。如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發生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註明。
2.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放棄面試處理
放棄面試的考生請填寫《放棄面試資格聲明》(詳見附件3),經本人籤名並按捺手印,於2月10日17時前發送掃描件至574037373@qq.com,並將原件郵寄至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滇池路966號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政治處(桂警官收,0871-64025333)。
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四、資格覆審
報考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的考生於2月25日上午7時、報考瑞麗遣返中心的考生於2月25日下午1時,本人攜帶規定材料到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輪訓大隊參加資格覆審。截止當日上午8時、下午2時,仍未到指定審查地點報到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一)參加資格覆審應攜帶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原件及複印件。
2.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及複印件。
3. 《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註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須與報名系統填報信息保持一致,不得更改、不得手寫,確有需要更改的,應說明原因)。
4. 高等教育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5. 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請在背面寫上姓名和報考職位代碼)。
6.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材料,並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記錄的複印件。
7.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應屆畢業生適用版,貼好照片,雙面列印)。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社會在職人員適用版,貼好照片,雙面列印),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複印件。
「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複印件。
「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還需提供國防部統一製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士官退出現役證》)原件及複印件、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由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二)請考生仔細閱讀下列注意事項,並嚴格遵照執行:
1. 上述材料中的《報名推薦表》《考試報名登記表》須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考試報名登記表》內容必須與考生報名時網上填寫的內容一致。
2. 面試資格覆審合格的考生,總站將收取《報名推薦表》《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其餘材料查驗原件,收取複印件。
3. 請考生務必提前準備好上述材料的複印件。
4.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覆審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特別提醒考生注意:
1. 資格覆審在2月25日進行,面試在2月27日至3月1日進行。資格覆審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面試。
2. 根據面試測試工作安排,將資格覆審合格的考生分為A、B、C三組,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參加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具體人員分組詳見附件1的分組欄目。
五、人民警察職業心理素質測評
(一)報考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的考生於2月26日上午8時,報考瑞麗遣返中心的考生於2月26日下午2時,攜帶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資格覆審合格後領取)到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輪訓大隊報到。
(二)除技術原因外,每名考生只能測評一次;測評結果不計入總分,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
六、面試
(一)時間:2月27日至3月1日,其中A組考生於2月27日上午7時前、B組考生於2月28日上午7時前、C組考生於3月1日上午7時前,到面試地點報到參加抽籤,並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截止面試當日上午8時30分前仍未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二)地點: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輪訓大隊。
(三)方式:結構化面試。
(四)要求:攜帶身份證、《面試準考證》(資格覆審合格後領取)。
七、體能測評
(一)時間及地點:體能測評於3月3日至5日組織開展,其中A組考生於3月3日上午8時30分、B組考生於3月4日上午8時30分、C組考生於3月5日上午8時30分,到雲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輪訓大隊報到。請考生自備運動衣、運動鞋。
(二)測評項目及標準:執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則》有關標準。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中長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個項目中有一項不合格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人員不再參加後續環節。
八、體檢
(一)體檢人選的確定: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招錄數比例低於3:1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方可進入體檢。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40%+申論×30%+公安類專業科目考試×30%)×50%+面試成績×50%。
(二)體檢時間及地點:體檢暫定於3月8日至10日進行,其中3月8日安排A組考生體檢、3月9日安排B組考生體檢、3月10日安排C組考生體檢。具體地點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個人行程,保持通訊暢通,面試結束後繼續在昆明等候通知,須在規定時間內抵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嚴格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注意事項:考生在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並在受檢前禁食8至12小時,準備2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
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並通報考生所在工作單位或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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